与“滕真”有关的小说
- 单恋真辛苦
- 是啦、是啦!他是真的很帅啦!但人家她也不差啊!她可是高中男生心目中的漂亮美眉耶!可他就是酷酷地鸟都不鸟她一眼。没关系!不是说「铁杵磨成绣花针」──哦!不、不是啦!是「人缠久了就是她的」,她相信凭着她爸跟他妈的「特殊关系」,加上她「神出鬼没」,不时的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展现出各式各样的「内在美」,嘻嘻嘻!他一定会发现她的与众不同,然后…结果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美了………
- 兔子不吃窝边草
- 她是他专属的小兔子,也是他专属的“整人玩具”,怎么可以不通知一声就远走他乡,甚至断绝了所有的消息,害他找不到她?为人赌物思人,他从此迷上了电视购物频道,只要看到任何和小兔子有关的东西,从内裤到袜子、从衣服到床单、从雨伞到包包,他都照单全收、来者不拒,发了狂似的买买买!匆匆十年过去,他千盼万盼,终于盼到小兔子的本尊回来了,看到她依旧红通通的眼睛,红通通的鼻头、红通通的小脸蛋,他感动又激动的扑上前想抱住她,可她却一溜烟的逃了,哼!没这么容易,他早已收买了她的亲朋好友,她只能乖乖的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将这十年来没享受的开路人快感统统补回来………
- 淑女动手不动口
- 第一次被她抱着时,他脸红心跳、异常兴奋,从此再也忘不了她温暖的怀抱。相隔十几年,他再度重回她那迷人的怀里,整个人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般通体舒恬,不过,这个特别的『沙米司』,并不是天天都有耶,为了确保时时受她照顾,处处被她关心,他决定扮黑道、装土匪,威胁、欺压、强迫她天天来给他照顾一下,是啦:她是有乖乖向他报到,却没被他的美男色迷昏头,事实上,每个男人她都不爱,只喜欢怦怦怦狂跳的『胸口』,还会看到流口水,若是她只垂涎他一个人的美胸,这种怪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她对其他男人的裸胸也不放过,这个超级笨女人,就是不懂他的心!他决定了,除了他之外,小姐她看哪里,他就砍哪里………
- 恶男改造计划
- 难道风流也是一种错误吗?人家他天生就是个万人迷,也是没法度的事啊!那些女人就爱围绕在他身边,要他说她们爱听的话,要他陪她们做爱做的事,而他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快乐似神仙,可是,就在那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当他一觉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变小了!我的妈妈咪啊!莫非他被柯南给附身了,不然,他怎么会碰上这种奇怪的灵异事件?就在他走投无路、求救无门的流落街头时,心地善良的她收留了他,更神奇的是,在他遇见她的第二天,他竟然又莫名其妙的变大了,原以为他又可以过着「性福」快乐又美满的日子,谁知道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 娘子可教也
- 唉!他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他跋涉千山万水,爬过悬崖陡壁,来到这个随时都有可能撞到鬼的深山里拜师学医,可他那个不负责任的师父,却一招半式都没传授给他,惟一教会他的就是——不懂就看书,看不懂扰多看一次,再不懂就看第三次、第四次…哇咧!如果看书有用的话,那他还要师父干嘛?惟一值得安慰的是,他身边多了一个可爱的小师妹,三不五时可以逗逗她,玩得他不亦乐平,奉以为他可以和她“活到老玩到老”,万万没料到会进出个程咬金跟他抢她这个活宝贝,吓得他拐了她就跑,决定要她陪他下山下山爱………
- 见夫心喜
- 唉~~她知道自己是扫把星投胎转世,所以就算被同父异母的坏哥哥当小毛驴用皮鞭抽,或是当人肉沙包练练拳击,她都嘛是认命的含着眼泪、咬着手绢,把吃苦当作吃补,反正等身上的刀伤、烫伤、咬伤好得差不多了,她还是十六岁的一尾活龙咩!没想到爹死了,没良心的哥哥居然想抓着她一块儿陪葬,好加在天外飞来一个救星,他不仅救了双脚被废的她,还带着她把马骑到东来骑到西的四处寻找解药,为她治脚伤,只不过,虽然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可她总觉得他那像米田共一样臭的脸好眼熟,难道…他是她的高中老师…哦不!是私塾的夫子???事情的真相,就在他俩四处寻找解药,又被哥哥追杀的过程中,慢慢有了答案………
- 请你来相亲
- 是她!真的是她!他辛辛苦苦找了她整整十年,那个当年她娘抱着她一起跳崖,大家都认定她早去见阎王的薇儿,她还活着!他“差点”喜极而泣,可当她四肢动起来时,他整个人顿时呆了,成了僵尸、木头人、山顶洞人,他幻想中那个闭月羞花、温柔婉约、端庄贤淑的娇妻怎么变了!她脸上挂希淘气的笑容,跑起来还看得到她的小腿肚…哦!真是不忍卒睹!可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纵使心中百般不想、万般不愿,他还是会履行他的誓言,娶她回家!只是,代志不是他这个歹命之人所想的那么简单,他想娶人家,姑娘她可不一定想嫁他哩!她竟然把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双手将他送给别的女人做………
- 万金难买早知道
- 没错!她就是天字第一号超级无敌拜金女是也,从小她就靠着一张嘴无理走遍天下,她欺善不怕恶,喜欢踩在别人的头顶上作威作福,她路见不平,绝不会拨刀相助,还会落井下石,直到有一天,她的报就终于来了,她好不容易遇见等待了二十几年的真命天子,可她最引以为傲的三寸不烂之舌竟在一夕之间失去了作用,她说话变得结结巴巴、口齿不清,让人有听没有懂,而且,只要她开口想对他说情话、唱情歌,她的大舌头就会跑出来破坏一切,让、让、让…她一个头…NNN…个大大大大……
- 同年同月同日生
- 她没钱又没势能在杜家生活得无忧无虑,不是因为杜爸跟杜妈同情她失去了双亲,而是因为她和他们的儿子杜轩岑同年同月同日生,能为他们宝贝儿子挡去七大劫难;虽然,杜轩岑从小就看她不顺眼,特爱欺负她,但她一点都不埋怨,也不怨天尤人,只想在满二十岁时,离开他,离开杜家,学着自己生活,为自己而活,可在这之前,他这个恶霸当真跟她有仇,先是故意当众宣示她是他的女朋友,害她被爱慕他的女同学海K,然后又硬和她读同一所学校,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死缠着她不放,烦得她不得安宁………
- 七年抱得美人归
- 自从被骑着单车的她撞到在地,他的一颗少男心当场就被她沟了走了,大他两岁,目前有男朋友,对他而言都不的问题,反正他有一张万人迷的脸孔,和足以媲美天使的善良内在,不怕她货比三家。最后她会发现全世界的男人中,他最好,最忧、最棒,不选他当终生伴侣会捶心肝。男友都变心了,却还不懂转移目标把他棒死,难道,她不怕像他这么优秀的好儿郎会被别的女孩追走吗………
- 现在爱你不行吗
- 他承认,三年前他很花心,明明有她这个女朋友,却还跟别的美眉打情骂俏,但自从她不告而别后,他全改了啊,一心一意只想找到她,好不容易得到“神的旨意”,他终于找到她了,她竟然假装不认识他,没关系,管她同不同意、愿不愿意,他一把扛起她,直接载她到山上的独栋别墅,在这荒郊野外,没有闲杂人等,他们有的是时间慢慢重新认识………
- 爱你的三大理由
- “讨厌你的三大理由:一、明明是个同性恋,却死不承认!二、明明只爱男人,却趁人家喝醉了,抱着人家睡大觉!三、明明不爱异性,却在电梯里抱着人家狂吻!”虽然他长得帅,有他这个热心的邻居还满不错的,但他就是那张嘴让人受不了!不论大事小事、有事没事就爱跟她斗!分明就是看她不顺眼嘛!最恐怖的是——她一遇上他就倒霉事不断,坐电梯,电梯停电;坐车,车子抛锚;搭火车,火车误点!若不幸真的跟他迸出火花,岂不是得乖乖待在家里,哪儿都去不了?呜——她不要啦………
- 新郎很可疑
- 这家伙凭什么能到她的公司当特助?一副吊儿郎当,自以为帅到不行的德行,可揭开他的真实身分,却是个肉脚侦探,美其名为侦探社老板,其实是只负责收钱,任务则交给手下去办,哼!这种人能对公司有什么建树啊?打扫环境整洁吗?但是,她老板却像礼遇大明星一样的接待他,还叫她充当小妹带他到公司各楼层逛一圈,说是熟悉环境,但这家伙却像王子出巡,不但和每个女同事热情招呼,还差点就一一和她们订下晚餐约会,恶~~她最讨厌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了,她发誓以后一定要躲得他远远的,以免自己吐到死,可他就是有办法死缠着她不放………
- 睡饱再爱你
- 他很帅,帅的无以复加;他很有钱,钱多的没处可花;可是,他有病--嗜睡病!走到哪睡到哪,一睡就睡到地老天荒,不可能叫他起床!哪知醒来时是一头狂狮,但大部分时候需要睡眠的他,家里竟被硬塞了一只借住的小绵羊,本来大家当个室友,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好?那女的却躲他躲得跟什么一样,让他看了就不爽!哼!他就不信他的魅力有这么差,等他睡饱之后,他非要好好整治整治这只小绵羊,让她臣服在他的西装裤下!……
- 流言留言我爱你
- 九点开房间翻云覆雨?星期五晚上跟XXX搞3P?何采妮真的很闷,闷到无话可说,谁教她胸围34E,勾魂放电眼,天生0204的声音!所以就算她保守纯洁到连「3P」是什么意思都得查字典,还是成了公司的流言聚集中心!但如果只是流言绕着她打转也就算了,为什么连号称笑都没笑过的酷总,都钦点她这个小小小职员飞上二十楼当秘书?!麦啦~~她绝绝对对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人!真的真的不适合玩什么「总经理V.S秘书」的危险游戏!……
- 爱人72变
- 平常随兴所至,只用下半身思考的他,生平最痛恨的人就是隔壁那个恰查某!本来恨她恨到地老天荒也就算了,偏偏电梯一个故障,恰查某竟撞昏在电梯里,害得他“办事”办一半还要尽尽芳邻义务把她送医!没想到恰查某醒了,却泪眼汪汪说她是从明朝来的,可爱可怜到让他“兽性大发”!唉~~就算她会72变也不该那么离谱,竟从火爆男人婆变成温柔小绵羊!而且最倒楣的是他了啦,明明和她是25年来的死对头,他怎么会突然忍不住爱上这个死三八………
- 娘子25限
- 脾气一级火爆、脸蛋一级正点、头脑一级棒的超强会计师,25年来没谈过恋爱已经够可怜了,搭个电梯竟然也会掉进古代去!变成一张平凡脸不说,她还有个跟她妹妹乱搞的未婚夫、想把她塞给人家当妾的爹娘!但这些都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竟被那个救了她的小总管给缠上,他奸诈狡猾,照三餐吃她豆腐也就算了,他俩不幸被人抓奸,他竟然因为平素人品端正,得以全身而退,而他更是厚脸皮地说,是她“偷吃爬墙”!这合天理吗?不要欺人太甚,老娘不发威,你给人家当病猫呀………
- 欢喜贼
- 她可是妙手堂堂主的孙女耶!虽然在江湖上她名不见经传,但那是因为她懒得动、懒得争、懒得四处偷,否则,凭她高超的“手艺“,绝对是神偷排行榜前十名,如今为了巩固家传事业不被后起之秀──幻影神偷干掉,她只得亲自下海,偷到那株虾米长生不老仙草,以兹证明他们妙手堂是偷界NO.1,无人可及。可东西没“摸“到手,竟让她遇到一个爱对她毛手毛脚的假捕头死巴着她不放,骂又骂不走,还特爱在她面前拈花惹草的,好,输人不输阵,她随便抛个媚眼,她这个假男人照样吸引“异性“的目光结果,他竟输不起的架着她到荒郊野外,低头就咬她的小嘴嘴………
- 三见真讨厌…
- 七年前,他当着众人的面前强吻她、差点剥光她的衣服,害她狼狈而逃,夜夜作着被「吐着紫色舌头的血盆大口」追逐的噩梦,因此得了恐男症,成了巴掌女--谁敢靠近就给谁一巴掌的女人!这样还不够惨吗?上帝为什么还让她在相亲场合碰上他?!而且连七年前那一面算起,他们才不过见第二次耶,他竟然就当着众家父老亲朋的面宣布:请同意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不行!趁着这第三次见面的机会,她一定要跟他讲清楚说明白,彻底拒绝他!但…呜,她又被他强吻了~~讨厌讨厌真讨厌!在这世上她最讨厌的人就是他了………
- 按下快门再吻你
- 大象腿、蝴蝶袖、没波没脑、笨得要死?!当连心柔听到自己的男友--知名编导艾博旭,竟然跟星探这样说她,他们俩的爱情就算玩完了!她那么标准的身材叫作大象腿、蝴蝶袖?她法律系第二名毕业的,哪里笨得要死?这只死沙猪又凭什么问都没问过她,就擅自决定她绝对不适合进演艺圈呢?!哼!冲着他那些话,她就是要当一个顶尖的模特儿,从此跟他誓不两立,绝对要他收回那些话!艾博旭从来没有一刻这么震惊过,现在是怎样?他心目中的小乖乖为什么变成眼前这只母老虎?!她难道不了解他一切都是为她好吗?原来她也是想进演艺圈的那种虚荣女呀!可恶!他跟她就算ㄘㄟˋ了,她以后在演艺圈吃了苦头,就不要来找他!……
- 偷完了再娶你
- 从小住在隔壁,折磨了她N年的沈可绍,终于要去美国了,耶~~今后的人生再也不必见到他了!虽然他临走前A走了她的初吻、偷走了她的日记本、恐吓了她的心上人…但,没关系!反正他不会再回来,过去就当噩梦一场,她会忘记!可惜,显然是她想得太天真了--当她决定改行当警察时,他竟然再度出现了!哇咧~~她当不当警察关他什么事啊?他没必要消失个N年后,特地从美国回来阻止吧?不过,她不知道的是,当不当警察真的关他的事!因为他是专盗名画的雅贼,官贼不两立,为了偷到她的芳心,他誓言无所不用其极………
- 帅哥别乱爱
- 请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好吗?目前她的身分是学生,职责是念书,目标是考上大学,而不是扮花痴和男生打情骂俏谈恋爱!可眼前这个男生有够烦,他俩才第一次见面,他就摇头叹气说她太土、太矬、太难看,硬是带她到精品店要帮她进行大改造,帅哥,别闹她好吗?她这样很自在、很舒服、很安全,她一点都不想改变!他却从此缠上了她,要她当他的女朋友!帅哥,别耍她好吗?他的条件好到人人夸,他会追她才有鬼!想不到他却开始卯起来追她,认真的就像要讨老婆一样…………
- 很想现在嫁给你
- 哇咧!这女人究竟是打哪冒出来的?竟然说喜欢他,要做他的女朋友,甚至要他以结婚为前提和她交往,这……他有没有听错,这未免也跳太快了吧!更气人的是,明明就是她说要追他的,偏偏动作慢得像只乌龟,招数又矬到令他喷饭,害他都忍不住替她担心起来,因为她的时间不多了呀…………
- 骗你不会脸红
- 自从那一年,因为某件事让她对帅哥的“恶行”产生恐惧感后,她再不对长得好看的男人有过好脸色,一心秉持著一个基本的原则──帅哥不要来,污辱她的爱!没错,从今以后,她只会跟长相平凡的普通男人交往,谁都别想让她破例。像现在的他,一看就知道该是个soso的男人,不然,哪可能会用落腮胡遮住半边脸,再用粗框眼镜再遮个三分之一,嗯~~他一定是她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再加上他三不五时对她嘘寒问暖,时不时对她照顾有加,她当然会对他全无二心;只是,现在是怎样啊?!怎么他好像是个有秘密的男人,好像做什么事都在蒙骗她似的,让她心慌慌…………
- 乱点鸳鸯
- 是呀是呀!她是他的手下败将,可是,她还是有身为输家的尊严耶!他可以奴役她、囚禁她,对她严刑拷打,但是,他怎么可以动不动就啵她的小嘴嘴?!还要求她得夜夜当他的专属抱枕,好让他一夜到天明!她气得恨不得喝他的血、啃他的骨!偏偏她又打不过他,下毒毒他,他依然活得好好的,照样活蹦乱跳,难道她只能被他踩在脚底下,任他胡作非为,永世不得翻身吗?她灵光一闪,眼睛闪闪发亮──有了!瞧他长得比女人还美,或许把他拐回家……她那个有怪癖的主人一定会爱上他的!凭主人的武功,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死死的,让他乖乖的当主人的“押寨夫人”,那时,她就出头天啰…………
- 天生犯冲
- 难道真是姻缘天注定?还是不打不相识?他真的对她的第一印象坏到极点,试想,半夜三更的,隔壁不停制造噪音,而他只不过上门请求她别再当个过动儿,这样有错吗?她她她……居然赏他一个“锅贴”?!哼!他跟她的梁子算是结大了。咦?等等,他是不是眼睛花了?怎么昨日的“恶邻”竟然如此优雅端庄的出现在他的面前,还是个他未来的员工,嘿嘿嘿!那他当然不会客气,好好的利用一下职权,光明正大的来公报私仇吧…………
- 用心良苦
- 对,怎样?他跟她就是因“不打不相识”而结缘……呃~~虽然她只肯跟他结朋友缘,但他打死不承认,开什么玩笑,要朋友,他可是有一拖拉库的同性哥儿们,哪差她一个?他要的是:由她来担任他唯一的女朋友啊!可她的错误观念太过根深柢固,让他只能照著她误会的剧情来演,好吧!他就勉强先假扮成她的知己好友、麻吉伙伴,仗著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感觉也满罗曼蒂克的。可他没想到的是,她她她……居然能神经大条成这副德行──将他满腔的浓情蜜意,看成是他?的友谊长存;将他满肚子的温柔关怀,视为是他俩哥儿们的战友关系,更过分的是,她还在结交男朋友的当下,让他成为与她分享“喜讯”的第一……
- 一吻成灾
- 人不是他杀的,但是蛋糕……嗯,真的是他吃的啦!可是,这件大条代志真的不能怪他咩!平平同一块蛋糕,她吃起来的样子就特别好吃,好吃到令他心痒难耐、蠢蠢欲动,看着看着,嘴巴就自己去抢她小嘴里的残碴碴吃,还一吃吃上了瘾,从4岁起吃到念高中!人家他都不计美少年形象,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她“相亲相爱”,而且都这么久了,她也该习惯了呗!她干嘛老是摆出一副“抵死不从”的死样子给他看?人家不依啦……***认识他,是她三生阿不幸!从小到大,就爱抢她的东西吃,这就算了,现在竟然一脸气冲冲的说来“兴师问罪”,说虾米她偷爬墙?哦~~他嘛帮帮忙,她只是好心帮老师去挑选订婚礼物而已,有那么严重吗?他还说敢……
- 牛郎恋织女
- 她的准相公被毒蛇咬了一大口,人家她秉持着夫“伤”妇随的道理,尽心尽力的替他把毒吸出来,那他不是应该很感激她这种不要命的行为,并且立刻把她娶回家吗?没想到他竟然大剌剌的带了一个野女人回来,还粉夭寿的说他已经找到他的真命娘子,要把她三振出局,这辈子永不录用!呜呜呜~~真是真心换绝情啊!害她从一个有钱人家的准大少奶奶,变成一个穷困、落魄、潦倒的小孤女,她只好流浪到他乡,并运用她灵巧的双手,找到一份小织工的工作,而她生平无大志,只想每天织啊织的,织到天荒地老,织到海枯石烂,可是,难道是她长得太妖娇美丽,气质太出众?她那万人迷的主子竟然对她一见钟情,还说要娶她做某,疼她一辈子!这这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