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必切了
亚马顺手摸出一锭金子,街上前去将那人拉下马来,将金子到他手里,自己也跳上了马背。
这人还没清是怎么回事?亚马已经打马绝尘而去。他做事一向最讲究效率,从不说废话,从不做拖泥带水的事。所以他若真的想要一样东西,你除了给他之外,简直没有别的法子。
江湖中人大都懂得如何选择马,因为谁都知道,一匹好马不但平时能做你很好的伴侣,而且往往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你的命!
要是马儿也能选择骑它的人,一定会选亚马。亚马的骑术并不能算是最高的,他骑马的时候并不多。但他的身子很轻,轻得几乎可以让马儿感觉不出有人骑在背上。而且他很少用鞭子。
无论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他都不愿使用暴力,没有人比他更痛恨暴力。所以这虽然并不是匹很好的马,但现在还是跑得很快。只见他轻轻地贴在马背上,他本身就已成为马的一部分。
是以这匹马奔跑的时候,简直就跟没有骑它的时候速度一样。按理说,以这种速度应当很快就能追上前面的马车了。一匹马拉着一辆车子,车上还有好几个人,无论多快的马,速度一定不会比他的更快。
就算是两匹马都不行,只可惜世上有很多事都不太讲理。亚马追了半天,非但没有追上那辆马车,连马车扬起的尘土都已看不见了!已偏西。大路在这里分开,前面的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亚马只好在这一岔路口停下。路旁有树,最大的一颗树下,有个卖酒的小摊子。卖酒的人比买酒的还多。因为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歇脚喝酒,卖酒的却是夫两个人。
老板手里牵着孩子,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丈夫已有四、五十岁,子却还很年轻。所以丈夫有点怕太太。所以丈夫在抱孩子,子却只是在一旁坐着。亚马一下了马,老板娘就站了起来,带着笑道:“客官可是要喝酒?上好的竹叶青。”
她笑得彷佛很甜,长得彷佛还不难看也许这就是丈夫怕她的原因。亚马却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敢。
第一、他从来没有看别人老婆的习惯。第二、连续几天都是桃花运,已几乎连命都送了,现在只要是女人,他就看着有点害怕。他故意看那老板,道:“好,有酒就来一碗!”
老板娘道:“切点卤菜怎么样?牛还是早上才卤的。”亚马道:“好,就牛。”老板娘道:“半斤?还是一斤?”亚马道:“随便。”
他有个很好的习惯他从不跟任何女人争辩。于是老板娘笑得更甜,忙着切、倒酒。的确是竹叶青,但看起来却像是黄泥巴。最少已卤了三天!亚马还是不计较,更不争辩。他本不是来喝酒的。他还是看着那老板,道:“刚才有辆马车走过,你们看见了吗?”
老板没说话,因为他知道他这个老婆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又年轻、又阔气的客人说话。她也知道她的话愈多,等一下的小费就愈多。所以她就凑了过来,道:“这里每天都有很多辆马车经过,却不知客官要找的那辆马车是什么样子?”
这下子倒把亚马问倒了,他根本连那辆马车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过。老板娘眨眨眼,又道:“刚才倒是有辆马车,好像是辆两匹马拉的黑漆黑车,奔丧似的赶了过去,就好像家里刚死了人,赶回去收尸似的,连酒都没有停下来喝一杯!”
亚马眼堕兄了,道:“对,就是那一辆,却不知往哪条路上去了?”老板娘沉着,道:“好像是往左边去了…”她咧嘴一笑,又道:“客官为什么不先坐下来喝杯酒,等我再好好的想想?”
看来这老板娘拉生意的法子,并不是酒或牛,而是她的笑。她这法子一向很不错。只可惜这次却不大灵了,她笑得最甜的时候,亚马连人带马都已到了两、三丈开外,只留一小块银子下来。
他已不想叫任何女人对他印象太好。老板娘咬着嘴,恨恨道:“原来又是个奔丧的,赶着去送死么!”
黄昏后,道路愈来愈崎岖,愈来愈难走,彷佛又进入山区。天色突然暗了下来,林木渐渐茂密,连星光、月都看不见。亚马忽然发现自己了路,既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也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到哪里去的?更糟的是,上午吃的那点东西,早已消化得干干净净,现在他的肚子空得简直就像孔明的那座城。
他并不是挨不得饿,就算两、三天不吃东西,也绝不会倒下去。他只不过很不喜欢挨饿,他总觉得世上最可怕的两件事,就是“饥饿”和“寂寞”
现在就算原路退回也来不及了,这条路上唯一有东西的地方,就是三岔路口那小酒摊子。从这里走回去,至少也要一个半时辰。亚马叹口气,已开始对那比石头还硬的卤牛,比泥巴水还黄的竹叶青,有些怀念起来…看看四面黑黝黝的树影、森森的山石,听着远处凉飕飕的风声、冷清清的水声…
他觉得自己实在倒霉透顶。他座下的这匹马也在用鼻孔气打呼噜,似乎是说:“我比你还倒霉!”亚马轻抚着马鬃,喃喃道:“看样子你也累了,不如先去喝口水吧。”他走到泉水旁,就见到小桥旁那小小人家。
小桥、水、人家。这本是幅很美,很有诗意的图画。只可惜亚马现在连一点诗意都没有,此刻在他眼中看来,世上再美丽的图画,也比不上一碗红烧来得动人。
低低的竹篱笆上爬着一架紫藤花,昏黄的窗纸上,还有昏黄的灯光透出来。屋顶上炊烟袅袅,风中除了花的香气外,好像还有葱花炒鸡蛋的香气,除了水声外,又多了一种声音。
亚马肚子的叫声,他下了马,硬着头皮去敲门。应门的是个又瘦又矮的小老头子。先不开门,只是躲在门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那眼色就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
亚马唱了个肥诺,陪笑道:“老丈请了,在下错过宿头,不知是否能在老丈处借宿一宵?明晨一早上路,自当重重酬报。”这句话,好像是他很小的时候,从一个说书先生的嘴里听到的,此刻居然说得很流利,而且看来彷佛很有效。
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实在不错,那么小时候的事竟然记得很清楚,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而这句话果然有效,因为门已经开了。小老头其实也不算太老,只有四十多岁,却秃得头发都没有了。
他自称姓柴名铁斧,是个砍柴的樵夫,有时也打几只野、兔子换酒喝。今天他刚巧打了几只兔子,所以晚餐已过,他却仍在喝着酒。他酒喝得很慢,菜却吃得很快,所以又叫他的女人去炒蛋加菜。
他笑着道:“也许就因为喝了点酒,所以才有胆子去开门,否则三更半夜,我怎么肯随便就把陌生人放进来?”亚马只有听着,只有点头。
柴铁斧又笑道:“我这里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怕被人抢,却有个漂亮的女儿!”亚马又开始笑不出来了,现在他什么都不怕,就是怕漂亮的女人。有了人陪喝酒,就喝得快了些,酒一喝多,豪气就来了。柴铁斧脸已发白,大声道:“萍儿,快去把那半只兔子,也拿来下酒!”
里面的屋子里,就有三分埋怨,七分抗议的声音,道:“那半只兔子,您老人家不是要等到明天晚饭要吃的么?”柴铁斧笑骂道:“小气鬼,也不怕客人听了笑话,快端出来,也不必切了,我们就用手撕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