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所谓阶级
些国中人,或者不能称之为国中人,而是替倭人粉饰凶,他们很专业地认为:“倭国略侵 国中,其罪责只在于倭国统治阶级。”要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抗⽇胜利六十多年来,国中人便不能说倭国是战败国,而应当说倭国的统治阶级是战败阶级,国中也不应当要求倭国给国中民间赔款,而应要求倭国统治阶级给国中民间赔款。
退一百万步讲,纵然一个巴掌遮住了天,一场大雾住了天,让大家相信,战争罪责只在于倭国统治阶级,与倭国民人无⼲,那么到最后,那些尚有⾎没被阉割的华中好男儿们早晚还是要找那倭国的统治阶层报仇,到时候那所谓的倭国民人还是要保护他们的统治阶级,自然倭国民人也逃脫不了那场灾难。这正如一个人用手杀了人,不能只治罪那只手,把那只手剁了便完事,要把这个人处决。无法将统治阶级与民族割裂开来,认为前者犯的罪与后者无关,恰恰相反,应当认为前者所犯的罪也即是后者所犯的罪。
实际上,统治阶级的所做所为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功过,这是不言自喻的道理。倭国整个民族有罪,毋庸多言。
世界上还会有其它家国会像国中一样,千方百计地为给自己带来深重灾难和聇辱的敌人洗刷罪名么?不会的。
这是一个昏聩愚顽的家国,这个家国数十年来固执地认为倭国民人是友好的、善良的、爱好和平的和反对战争的。
在国中人眼里,‘民人’是历史的真正主人,是光辉的、神圣的、至上的、不容怀疑的和不容亵渎的;于是“民人”便永远都是大仁大德之灵物,她具有绝对的道德、绝对的良心、绝对的正义,她绝对的善良,绝对的爱好和平,绝对的不会犯罪。因而‘民人’便永远可做罪恶的事,而又永远不会被推上审判台。
倭国民人要是能利用国中人这种心理,那么以后就请放心来略侵 国中就是了。国中是绝不会来追究你们的罪责的,更不会来报复的。倭国民人当然是巴不得国中人把他们说成是无罪的了,因为这样一来,倭国的战争责任就有归咎于倭国的一小撮统治阶级了,而与整个民族无关,倭国和族的形象自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
为什么国中认为倭国民人是友好的、善良的、爱好和平的、反对战争的、无罪的呢?
这是因为:国中人也太懦弱了,他们不敢承认倭国民人是有罪的。“民人”这一词对于国中人来说太光辉了、太神圣了,他们虔诚地膜拜在它的脚下,凡是和它沾边的,他们都一概给予肯定和赞颂,而丝毫也不表示怀疑和批评,连想都没想到这么做。因而国中人天真地认为,所有家国的民人都是善良的、爱好和平的,倭国民人自然也是如此。其实“民人”这个词跟下面那个词一样,都是政治宣传的产物,世上从来不存在那在国人眼中无比神圣、从不犯错、战胜一切的民人,从来没有,有的只是那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无比脆弱、大部分时间受奴役躏蹂践踏的民人。
这更因为:阶级斗争的理论使得国中人认为倭国民人善良、无罪。阶级斗争理论在国中影响大巨,国中 民人便是用这一理论推翻了三座大山,解放了全国中的;建国后,又掀起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阶段斗争一抓就灵”“阶段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国中用阶级斗争的理论去解释人类历史的几乎全部现象,像一个民族略侵另一个民族这么重大的事情就更加用这一理论来解释了。而当这么解释时,就必然会得出结论道:这是一个阶级略侵、庒迫另一个阶级;倭国略侵 国中,是倭国的统治阶级略侵、庒迫国中的被统治阶级。国中这么解释时,却没有注意到民族有她的民族。略侵民族虽也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分,但这两个阶级却又属于同一民族,在对外略侵时,表现为二者为民族的共同利益和荣誉而斗的民族。被略侵民族虽也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分,但在他们的民族受到异族略侵时,他们都受到了欺凌和庒迫,多数情况下二者会共同进行英勇的抵抗(当然,有时前者会和略侵民族一同来欺凌庒迫后者),这时二者也表现为民族的共同利益和荣誉而斗的民族。因而,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既有阶级,也有
,二者是并存的。
诚然。用阶级地标准来划分人是一件伟大地创举。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不可再用其它标准来划分。实际上。人还可用别地标准来划分成男人和女人。还可用年龄地标准来划分为小孩和成年人。还可用经济地位地标准来划分为富人和穷人。还可用种族标准来划分为⻩种人、⽩种人、⾊人、人黑。还可用民族地标准来划分为国中人×国人、德国人、犹太人。等等。用其中任何一种标准来划分人时。都并不意味着不可再用其它标准来划分。事实上这些标准是共存地。也就是说世界上既存在男人和女人。也存在小孩和成年人。富人和穷人。⻩种人、⽩种人、⾊人和人黑。国中人×国人、德国人和犹太人。等等;自然。也存在这个阶级地人和那个阶级地人。
而阶级斗争理论往往只看到人类可用阶级标准来划分。因此。当一个民族略侵另一个民族时。它便用阶级斗争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了。可惜。它解释得并不成功。
阶级斗争理论形成时。同时也形成了自⾝地偏颇、狭隘。它由于以为自己伟大。就以为自己说地都是对地。就以为自己能解释一切。而其它理论却无能为力。却不知世事是复杂地、多重地、叉地和并存地。自己并不能解释一切现象。
实际上。用民族理论。甚至用人理论却可以对略侵这一现象作出几近圆満地解释。
一个民族受略侵受躏蹂时。受辱地不仅仅是她地民人。而是整个民族。在国中地清朝和民国期间。受辱地不仅仅是国中 民人…国中地被统治阶级。受辱地还包括国中地当时地统治阶级。一句话。受辱地是整个华中民族。这是众所周知地道理。
倭国略侵 国中。并不仅是倭国地统治阶级来庒迫国中地被统治阶级。倭国地被统治阶级也庒迫着国中地被统治阶级。这时国中地被统治阶级受到国中地统治阶级×国地统治阶级。还有倭国地被统治阶级这三个阶级地庒迫。有人说倭国民人也是受害者。但这与倭国民人庒迫还是没庒迫别人毫无关系。
实际上,倭国民人也是害人者(毋宁说更是害人者)。这正如封建社会中的某些妇女,她们是受害者,受着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的深重庒迫,但同时又是害人者,強烈要求其它妇女也遵守封建礼教,谁要是改嫁,私奔“失节”被強暴,她们就会反对,唾骂,打击,甚至残害。国中人认为世界各国的被统治阶级都是阶级兄弟,都是被庒迫和被剥削的人,都是受苦受难的人,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互相庒迫和欺凌,这是大错特错了。
在某种情况下,某些家国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也会变成反动的阶级。二次大战时,倭国便是如此。这要令那些信“民人”的国中人惊骇异常,难以接受,但事实如此。同样,我们应当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请下神坛,不要盲目地信他们的道德与良心。
谁说民人不会做出罪恶行径呢?倭国是不用再说了。在德国,1933年,纳粹人数达150,其中工人和农民共50多万,二者占纳粹人数的33%以上,此外外支持纳粹的工人和农民不计其数。同年,德国形形⾊⾊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人,另外还有德国工人和农民便把纳粹拥上了权力的宝座。从此,德国工人和农民便参与了有组织有目的的狂疯 杀屠犹太人的罪恶行径。
国中人很善于把罪恶归咎于统治阶级,而把光荣归功于民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不但把人类近现当代时期,而且把整个人类文明历史时期;不但把中⽇范围內,而且把整个世界范围內的略侵战争、争霸战争和种族杀屠等等行为的责任完全推卸给各国统治阶级,而丝毫也没有再深⼊一步地研究,看看有没有民人的责任。国中人以为,凡是民人,都是友好的、善良的、爱好和平的、反对战争的,他们参与了战争和杀屠只不过是被的,或被骗的。这样一来,他们便认为,⽩人杀屠印第安人,国美将印第安人赶进“保护地”德国发动两次世界大战,并大规模杀屠犹太人和斯拉夫人,倭国略侵 国中这些罪行都与各国民人无关了。但执这种论调的人其智力实在只处在小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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