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与愿违
熙宁变法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着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家国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舂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的,是一种⾼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是一种“抵押款贷”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了,就是由家国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款贷”即在每年青⻩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款贷,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利贷盘剥,也增加家国的财政收⼊。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人私;还给官府,富了家国。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家国却增加了收⼊,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伤农,灾年⾕贵伤民,这就要靠府政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府政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奷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家国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內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政民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不接时的“抵押款贷”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內陈⾕,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款贷,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款贷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家国凭此款贷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奷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款贷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家国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民不加赋而国用⾜)。
然而实际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款贷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舂季发放一次款贷,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款贷,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款贷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款贷,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利息⾼不说,手续还⿇烦。过去,农民向地主款贷,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现在向官府款贷,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费几何!农民⾝上有多少⽑,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国全各地都下达了款贷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款贷”不贷是不行的,因为款贷已然“立法”你不款贷,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之名行败腐之实了。改⾰帮了败腐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不,他们不害怕改⾰,也不害怕不改⾰,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
何况这次改⾰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家国财政收⼊。这样一种改⾰,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蔵于国,即蔵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內殿库房堆満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甚至暂不改⾰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岂有不失败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