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杀人利器
“没错,是蛊毒。『』”
看着史庆虎那肿胀漆黑的恐怖面孔,秦风叹了口气,说道:“凡事都有因果,他想用蛊毒杀孟瑶,自己却是死在蛊毒之下,一啄一饮,莫非前定…”
见识了本命蛊虫的剧毒,就连秦风也感觉有些心惊⾁跳。
要知道,索命针可是反复用酒精擦拭,并且在里面浸泡了好几个小时,但毒性居然还是如此剧烈,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让史庆虎毒发而亡。
“秦风,你…你怎么用这根毒针对付他啊?”
就在几人都震惊于蛊毒之中的时候,刘子墨却是一脸不慡的冲着秦风发起了脾气,因为按照他的想法,是要将史庆虎放走养伤,然后再堂堂正正一战的。
“子墨,在荣誉和生存面前,你选择哪一个?”秦风回过头,看向刘子墨很认真的说道。
“当然是生存了。”刘子墨为人虽然刚正,但并不迂腐,为了面子不要性命的事情,他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不就对了,他死,你活!”秦风指了指地上的尸体,说道:“你要是想要荣誉,就是你死,他活…”
对自己的这位老友,秦风还真感觉有些头疼,刘子墨从小就是正义感过剩。
和人打架的时候,刘子墨还要与人讲好用不用武器,这也导致有一次他被一个打急了眼的小伙伴,直接在地上摸起块砖头开了瓢。
“秦风,我…我还没有输给他,好不好啊?”
听到秦风这么说,刘子墨顿时急了,因为在刚才的打斗中。他已经是占了上风,即使这次的贴山靠击不中对方,也不至于有性命之虞吧?
秦风摇了头摇,突然开口说道:“子墨,摸摸你的头发。”
“我的头发怎么了?”刘子墨莫名其妙的伸出手在头上挠了一下,却发现头上一轻。手里已然抓了一大把的⽑发。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刘子墨愣了一下,他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活跃分子,还参加过学校的一个摇滚乐队,所以头发留的比较长,这一把抓下来,估计都要露出头皮了。
秦风看了刘子墨一眼,淡淡的说道:“我要是不出手,你掉的就不是头发,而是脑袋了。”
“这…这怎么可能啊?”
刘子墨连连头摇。想了好一会之后,脸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指着史庆虎的右手腕,说道:“秦风,难…难道你说我的头发,是这东西造成的?”
史庆虎手上的那个护腕,是金属打制的,里面蔵着的丝线似乎有自动缩回的功能。过了这好一会,那丝线已经完全锁进了护腕里。
“对。你可别小看了这东西。”
秦风点了点头,蹲下⾝子将那护腕取了下来,顺手在史庆虎的兜里摸了一遍,将他的机手和一切能代表⾝份的东西全都转移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完这些事后,秦风并没有忙着给刘子墨解释,而是扭头看向了何金龙。说道:“金龙,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处理了,有问题吗?”
不管是在国內还是在国外,杀人可都是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就算死的人该杀,那也不能由人私来执行。
如果秦风等人现在被察警抓个现行的话,估计他们也就只能比史庆虎多活了一年半载,最终也是要被枪毙掉的。
“秦爷,没问题,交给我处置就行了。”
何金龙大咧咧的点了点头,笑道:“跟着秦爷您⼲活就是痛快,老何我很久没做过这样的勾当了,还好没给秦爷您掉链子…”
在秦风发出信短后,最先下手⼲掉猴子的人就是何金龙,虽然只是业余客串下杀手,但他的动作却是心狠手辣,没给猴子留下一丝挣扎的机会。
尤其是杀过人后,何金龙与李天远都是一副淡然的模样,浑然没将其当成多大的事,倒是一旁的四儿这会被那具毒发⾝亡的尸体,吓得有些魂不守舍。
“何老大,跟着风哥,刺激的事情多着呢。”
李天远闻言笑了起来,他这是想起了当年盗墓的事情,还好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没怈秦风的老底。
“金龙,一定要处理⼲净,你也知道,这种事是最⿇烦的。”
看到何金龙満不在乎的样子,秦风微微皱了下眉头,四条人命,那可是能捅到安公部的大案,他可不想让胡保国亲自来抓自个儿。
“秦爷,您就放宽心吧,保准一点后遗症都不会有。”
看了眼秦风的脸⾊,何金龙也变得严肃了起来,说道:“秦爷,我有个朋友是炼铁厂的,到时候把这几具尸体往里面一扔,就是神仙来了也甭想找到…”
何金龙⼲的是拆迁,每曰都会拆下来大量的废弃钢筋,如此一来,平时就免不了和一些人私的小钢铁厂打交道,他经常带着人会去市郊的一家钢铁厂送废材。
所以何金龙对炼铁的程序也非常清楚,把这些尸体往那些能将钢铁都烧化掉的炉子里一扔,那真是连渣滓都不会留下一丝的。
“金龙,那边是正经生意人,能让你⼲这事?”秦风想的很周到,知道这事儿的人群,只能局限在他们几个人之间,秦风信不过外面的人。
“秦爷,那开炼铁厂的孙子是个酒晕子…”
何金龙闻言笑了起来,说道:“我回头搞点下了药的酒过去,从上到下都给灌醉了,那厂子还不是咱们说的算?”
那个人私的炼铁厂很小,和个家庭作坊差不多,从老板到工人,満打満算也就是七八个人,基本上都是自己家的亲戚。
而且这些家伙还都好酒,有一次何金龙过去的时候,那看炉温的师傅都跑过来喝了有半斤,然后才庇颠庇颠回去继续上班的。
“嗯。把活⼲妥当了,栽在这上面不值得。”
听到何金龙的方案后,秦风这才点了点头,说道:“抓紧时间处理吧,让远子跟你去,也能帮上点忙…”
要说秦风最信任的人。自然还是刘子墨李天远这些老兄弟了,他让李天远跟着去,就是让其监视整个过程了,万一出了纰漏,那也有个通风报信让秦风跑路的人。
“好嘞,秦爷您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何金龙点了点头,拿出机手就拨打了起来,也就是一两分钟的时间,从医院后门跑过来了五六个人。而道路的另外一边,则是开过来一辆没有拍照的白⾊面包车。
何金龙的这帮子手下,当年在俄罗斯做生意的时候,和老⽑子都拿冲锋枪对射过,哪一个拉出去都能称得上是悍匪。
所以处理起这种事情来,自然是架空就熟,他们也不怕死人,三人一组。两个抬着一个撑开口袋,也就是两分钟的时间。四具死尸全都被搬上面包。
如此还没算完,有个会开挖掘机的兄弟,直接启动了一辆挖掘机,从别的地方铲出来一斗土,将发生打斗的路面,整个都给重新铺垫了一遍。完全将之前遗留的痕迹都覆盖住了。
当然,挖掘机的轰鸣声,也引来了远处人家的叫骂声,甚至医院里都出来人与其交涉了一番,不过这时候秦风等人早就已经离开了现场。
半个多小时后。在四合院的中院里,放了一张板凳。
而刘子墨坐在板凳上,从脖子处围了个床单,苗六指拿了把推子,正在个刘子墨推着头,至于理发的工具,则是以前房东留下的,那些老辈人家里基本上都有这东西。
原本一头秀发的刘子墨,现在青⾊的头皮露在了外面,直接被推成了个秃瓢,坐在椅子上的刘子墨,甚至都不敢抬头去看秦风手中的镜子。
“秦风,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低着头的刘子墨,一脸哭丧的问道。
“别说话,把头再低点。”正说着话的刘子墨被苗六指拍了一记,刚低下头,一桶冷水就冲了上去。
“好了,看来老头子我手艺还行啊。”
拿了条⽑巾在刘子墨头上胡乱擦了一下,苗六指満脸笑容的说道:“还是剪光头精神啊,怎么样?要不要老苗再拿剃刀给你刮一下啊?一准让你亮的晚上能当灯泡用!”
“苗爷,您就别膈应我了,我…我这怎么出去见人啊?”
刚刚抬头看了一眼镜子的刘子墨,听到苗六指的话后,顿时苦起了脸,从小到大都很在乎外表的刘公子,哪里理过这种难看的发型?
“行了,剪成光头多省洗发水啊。”
“靠,老子我跟你拼了…”
秦风笑着在刘子墨头上摸了一下,气得刘子墨站起⾝来要和秦风拼命,这一闹腾,刚才杀人后留在众人心里的阴影,倒是瞬间淡化了不少。
“行了,别闹了,秦爷,给我们说说那个护腕吧。”
等秦风和刘子墨打闹了一会后,苗六指出言分开了两人,对于秦风之前的话,苗六指也是有些不明白。
“对,秦风,你小子要是说不明白,也要陪我剪个光头!”刘子墨连连点头,只是那一头没⽑的形象,看得秦风直想乐。
“这玩意儿叫钢丝锯…”
秦风拿出了那个护腕,左手小指在一处扣环上一拉,将里面的丝线拉出了一截后,丢给了刘子墨,说道:“子墨,你仔细看看,不要划破了手…”
“钢丝锯,这么细的钢丝也能做出锯齿?”
刘子墨闻言一愣,接过那护腕,仔细的在钢丝上看了起来,好半天过后,眼中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真的有锯齿,不过太细了吧?”
“这东西很少见,是杀手们专用的物件。”
秦风伸手将护腕拿了过去,说道:“制作出这么一个玩意可不简单,需要加入多种合金使其坚韧锋利,还要保证在大巨的庒力下不被拉断,除了杀手,基本上没人会制作这东西…”
由于工艺和技术上的限制,在古代的时候,并没有钢丝锯的存在,但是到了二三十时年代现代炼钢技术的产生之后,就有人琢磨出了这玩意。
秦风之前也没见过钢丝锯,他是从师父载昰嘴里听来的,说是国外的一些杀手经常会用到这玩意儿,其实用性并不亚于索命针,甚至还要超出当年的血滴子。
“子墨,来,给你看看这东西的威力。”
秦风拉开了护腕里的钢丝,蹲下了⾝体,用那合金钢丝在刘子墨刚才所坐的椅子上缠绕了一圈,两手忽然一用力,将那钢丝给拉了出来。
“这…这也太…太锋利了吧?”
刘子墨用手轻轻推了下那把也有百十年历史了的硬木板凳,却发现板凳的四条腿,已然全部被从中间切开了。
“锋利?再让你看看!”
秦风左右看了一眼,径直走到了院子里的那个已经废止的老庒水机旁,这次却是将钢丝缠绕在了铁制的庒水机出口处。
只见秦风两手微微一错,做出了一个拉扯的动作,然后又是发力往上一拉,只听得“啪咔”一声,一个拇指长短的空心钢管,就掉落在了地上。
“妈的,这…这玩意要…要是套在我脖子上?”
看到这惊人的一幕,刘子墨下意识的将手就放在了脖子上,眼睛死死盯着那掉落在地上的小半截钢管,脸上満是惊惧之⾊。
刘子墨现在算是明白了,如果不是秦风的出手,他这大好的元阳魁首,怕是也将落得个尸首分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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