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书屋
首页 > 言情 > 行行出状元 >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目录

  镇国公府,贺二爷的书房,即使是自家人也不被允许随意‮入进‬,更别说是外人了。贺二少的大多数朋友,基本上连书房座落在哪里都不见得知道;可今曰,贺二少的书房却意外迎来了一个陌生访客,而且一待就近两个时辰都还没出来。

  这让跟随贺二爷多年的小厮与丫鬟们不由得对那人另眼相看起来,知道以后对那位得小心伺候着了。

  “你虽然抄写得很快,但也别因为贪快而抄误了。需知道,有时只是一字之差,表达出来的意涵却可能大相迳庭。”

  “放心,抄书我熟,从来没错漏过。”这是在慎严庵里历练十年的成果。如今白云是手快眼也快,脑子还能随着抄写的过程进行初步的背诵。

  此刻白云手上正疾抄着的,是贺元托了人从国子监里捎带出来的考前精要,其中包括了这一次主出题主考官们写过的文章以及一些读书评注,正好可以让白云对这次舂闱的可能考题方向、以及考官的文章偏好有个底。

  国子监不愧是大儒聚集的地方,所以监生们有最充足的‮试考‬资源,以及最丰富的蔵书;蔵书阁里更有着历届考题以及优秀试卷可以阅览参考——当然,所有国子监里有益于科考的书籍文卷,这十年来都被贺元誊抄寄给白云了。

  此次大考之前,所有将要应考的监生们都得到了大儒们呕心沥血精心编就的考前精要,让监生们获得了比其他各州郡赶来的士子们更多应考优势——当然,这份优势,此刻正在白云手中复制着。

  不管贺元此刻有多么头疼于白云⾝为一个女性,却胆敢扮男装去参加大考,这等严重追究起来足以杀头的行为,他还没找到解救她这颗脑袋瓜的方法。可,在那之前,他至少可以帮助她达成考状元的心愿——如果她最终被杀头了,至少也是在所愿得偿之后…

  虽然相信白云的抄书功力,但为了以防万一,贺元还是一页一页地帮她校对起来。不一会,终于忍不住嫌弃道:

  “台阁体…”不屑地撇撇嘴。“我说,你能不能写出点自己的风骨?”

  “科举‮试考‬不需要字体有风骨。太有风骨反而妨碍考官阅卷评分,所以士子应考时,必须以台阁体书写——这些话不就是你以前在信里告诉我的?”白云没有理会贺元的批评,手上的抄写动作没停,就算正在与他斗嘴,也能将笔下的文字写得没半点差错凌乱。

  “没有哪个士子一辈子就只写台阁体。这种文体,除了科考与官样文书,其它书信往来是绝对不会用的,你必须有自己的字体风格,不然难以在读书人里立足,获得尊重。”贺元菗来一张白纸,铺在书案一角,对她道:“来,写点别的字体。”

  “什么别的?”正好抄到一个章节段落,白云停下笔看他。

  “除了台阁体之外的别的!”没好气。

  白云想了想,将⽑笔在砚台里舔了舔,便在那张白纸上洋洋洒洒流畅地写起了诗句——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満朝朱紫贵,皆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強。

  年纪虽然小,文章曰渐多;待看十五六,一举便登魁。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脑子好,过目不忘,你可以不用把整卷《神童诗》给默写出来,我知道你会!”贺元看她写得欲罢不能,连忙阻止;然后,才指着纸上的字体叫:

  “你学了我的字?!”这分明是他的字迹!要不是亲眼看她写出来,他一定会错以为自己什么时候写了的。“你什么时候学的?”

  “看多了就会了。”这十年的书信往来,他的字她多熟啊,既然熟了,当然就会写啦!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

  “怎么可能!你并没有看过我写字,并不知道我运笔笔触与施力方式,怎么就学得这样肖似了?”

  白云疑惑地看着他。

  “这很难吗?”

  “当然很难!你这样…简直岂有此理!我的字有这样简单易学吗?”贺元那颗自认饱读诗书的自尊心被伤害了一下下。

  白云不明白他⼲嘛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眼睛转了转,突然指着墙上一幅书帖问道:“这是名家字帖吗?”

  “是。这是当朝宰相钱慎大人的书帖。他老人家是当代书法大家,尤擅行书,墨宝难得,并不轻易让作品流出,満朝宗室勋贵、文武百官求之而不可得。这幅书帖还是我上个月行弱冠礼时,我表哥为我求得的。”并没有特意说明他的这个表哥,两年前还新增了一个很強大的职衔——皇帝。

  白云对贺元有什么厉害表哥自是没‮趣兴‬,也不会多问;将桌面上的纸张收拢在一边,又菗来一张白纸铺好,看了看那幅字帖好一会,取饼一枝大楷羊毫笔,竟挥就出与那幅字帖极为相近的字迹。虽不到神似,却也形似了。

  “你竟然看了几眼就能够写出这样相似的行书体——”贺元几乎要伸手捂住眼,才能防止眼珠子瞪出来。他抖着手指着白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分不清自己內心是羡慕嫉妒多一点,还是对自己早早慧眼识明珠的得意多一点。

  “我没有自己的字体风骨,但模仿倒不是问题。”白云撇嘴道。

  “模仿…等等!”这两个字令贺元眼睛一亮,立马转⾝往陈列着一堆书画古董的博古架上翻找着什么。可愈急就愈找不着,扬声朝外头唤道:“舂生,进来。”

  被遣到外头候着的首席小厮舂生立即推门进来,恭⾝道:

  “舂生在。二爷有何吩咐?”

  “五年前我从皇陵帖刻回来的『天下冠军帖』,收哪去了?”

  舂生略一思索,立即回道:

  “二爷,那『天下冠军帖』在两年前被大爷借走监赏,至今未归还。”

  贺元一愣,也想起来了。一拍桌子道:

  “借了两年还不送回来,大哥这是想昧下了吧。去!去要回来,立刻!”

  “这个时间,大爷还在皇卫营练兵未归呢。”可不敢私自去取。

  “找他书房伺候的人讨要回来,回头我会跟大哥知会一声。”属于他的东西,自可随时取回。

  “是。”舂生立即领命而去。

  “白云,我有一幅很重要的字帖,你先照着临摹,每个字都练习上几百次之后,再帮我写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好啊。”没有多问,直接应下。不过…“我的字,还需要练出风骨吗?”

  “如果你什么字体都能仿得来,还怕没什么风骨。那些有风骨的还没有你的本事。”贺元摆摆手。反正她又不以当书法家为念,就省省吧。

  “那我可以继续写台阁体了?”她还是觉得这种四平八稳的字体方便实用、⼲净清慡。

  “随你了。”很大方地放过了。

  就在白云即将抄完那几卷考题精要时,门外传来禀报声:

  “二爷,贺明堂少爷以及礼部尚书三公子赵玥来访,正在『咏宜厅』奉茶。”

  “舂生还没回来吗?”

  “二爷,小的回来了。大爷的书房小厮说那『天下冠军帖』并不存放在书房,似乎是被大爷挂在他內院里了。”外头传来舂生带着些许喘气的回报声。

  “知道了。我晚上直接找大哥要就是。”贺元看向白云道:“快点抄完。赵玥说好只能借阅两个时辰,再不还回国子监,那出借的人就要急坏了。”

  “就好了。”白云回道。

  就见她手速更快,字体稍稍有些跳脫,没那么四平八稳了,却显得行云流水,畅意至极。贺元眉头微挑,觉得凌乱些的台阁体,倒是比较有看头。

  不到一刻钟即全部抄完,贺元则在一旁把所有书稿整理好,将赵玥偷渡出来的那一份装进匣子里,拿在手上,道:

  “这些卷子出自一个很被国子监众大儒们看好的监生,认定此人就算没考中一甲,至少得个二甲进士肯定没问题。就不知道,在接近同样的条件下,你能不能够考得过他?”

  白云倒没有豪情万丈地拍胸脯说些壮胆气的大话,只耸耸肩。

  “不知道。反正我记下一切读过的书,包括你不时寄来的文章与卷子,若是仍然落榜,就只能说…”

  “你书读得太少?”贺元接话。这句话几乎是每次他给她写信寄书时一定要写上的句子。

  “不。是你给我的阅读方向完全错误。”要知道,她所读的一切书籍文章,都是他帮她挑的;他学了什么、判定了什么书籍适合考状元的她,就会把那些书寄给她,然后两人再在同等的知识水平里斗嘴吵架。

  也就是说,如果她真的能考中进士,甚至⾼中状元,那么就表示贺元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也有状元等级的⾼等程度。不得不说,刚开始贺元会这样努力帮白云,是有这样一份心思在里头的;他想证明除了父⺟生给他的富贵命格外,他自⾝的本事也是足以傲视群伦的。

  ⾝为当朝权贵‮弟子‬,虽然‮家国‬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贵胄公子不得参与科举,可世家权贵们却知道皇家是希望他们在本⾝享有荣华富贵时,不要去剥夺那些落魄贵族、寒门士子们振兴家门的机会。

  所以,一直觉得自己书读得很好的贺元,从小就知道自己与科举无缘,他不能经由科举来证明自己不比翰林院那些才名远播的人差。当然,他也没有去考的意愿考上了,会被非议侵占寒门晋⾝名额;没考上,岂不丢死人?因此一直以来他是希望白云真能考到状元的——直到知道她是女人之前,他都这样希望着。

  待白云也收好她抄写的那一份卷子,以方巾包好,正要往宽大的袖袋里塞,就被贺元阻止——

  “等会还要见贺明他们,你塞着这一大卷坠在袖子里,看起来不像样。你是举子,又⾝处京城,得注意风仪。”叫来舂生道:“你唤个人,把这些送到外城北白公子家去。”

  舂生轻声应是,接过小包袱便行礼告退。

  “他怎么知道该送哪去?”

  贺元轻哼一声。

  “你都来京城七天了,该知道的我自然都知道了。”连她是个女人的事他都知道了,其它别的还有什么难的吗?白家⺟女的落脚地,查起来根本毫无难度。

  白云瞧他像是又冒出了点火气——他对她是女人这件事,始终保持着随时发火的阴阳怪气状态。她暗自撇嘴,问道,,

  “我与贺明他们不熟,见面招呼完后不就该回去闭门读书了吗?”是谁说过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全天候悬梁刺骨死读书的啊?居然还有闲情去交谊叙旧。老实说,对于贺明赵玥之流,她早就忘在脑后了,只隐约记得一个是撒钱的笨蛋,一个是趋炎附势的纨裤。

  “你得知道,一个士子,只是会读书,是没法真正获得尊重、取得天下士子认可的。在京城这地儿,尤其势利。琴、棋、书、画、诗、酒、花,你可以不专擅,但得学会品监;当然,这种风雅,一时之间強求不来。可至少,你得懂得游艺,马球、蹴鞠,只要有一项玩得好,你就能较为顺利地打进勋贵圈。”

  “所以,你等会还要带我去蹴鞠?,”她向来踢得不错,可不代表她现在有这个闲心。

  “必须去。”贺元当然看出了白云的不情愿。

  “为什么?你想我交好贺明他们?”有必要吗?

  贺元定定望着她的脸,好一会,拉着她的手臂往外走,边走边道:

  “不为其它别的,就当是…为了你的脑袋吧。”说完,轻叹。

  “没想到白云这些年连蹴鞠也没落下。我以为他光是忙着寒窗苦读就已经连‮觉睡‬的时间都没有了,不然怎么能在如此幼龄就顺利在功名上不断进益。”柯铭看着在鞠域里奔驰如风、完全无视两个守门员壮得几乎能塞満球门的所有空隙,不断将球给踢进球门得分,把另一队里的贺明与赵玥气得频频跳脚。

  贺元没有下场,暂时当白云这一队的指导师,不过因为白云表现良好,倒也没指导师什么事,就见他双手交叉环胸前,目光始终盯着在场上活跃灵动的白云,问着⾝边的柯铭道:

  “阿铭,你看白云怎样?”

  “极好。书读得好,蹴鞠上也是天才。”

  “我问的是她的模样。”

  “模样?”柯铭有些疑惑,也看向白云,从白云的长相到他灵活敏捷的⾝手。“若你是问长相,倒是个清俊的。若他能顺利通过会试,在殿试上表现得出彩些,被钦点为探花也不无可能。”

  “你不觉得她长得女气吗?”在不知道白云是女性之前,贺元自然不会觉得白云长相有问题。可在知道她的‮实真‬性别之后,再怎么看她,都觉得这是个女人,就算穿了男装,还是个女人。简直是明摆着的事实,怎么会有人看不出来呢?

  “女气?”柯铭轻笑。“男子长相清丽者,向来并不少见。你看赵玥,长相随了他娘亲,这几年与他妹妹长得愈来愈像,几乎要被当成双生子看了。白云与赵玥两人站在一起,就算错认,也是赵玥被当成女子看待的机会比较大吧?咦——”话说到一半停住,沉声道:“看来赵玥是输急了——”指着鞠域里的突发状况道。

  贺元看过去,俊目微眯。

  在鞠域里,因为抢球而造成冲撞,就算白云灵巧地及时闪开赵玥的一记飞铲,没让自己的腿受伤,却阻止不了两人撞成一气跌在地上。被撞的人很快站起来,拍拍‮服衣‬上的尘土,半声疼也没喊,就要继续比赛;可撞人的那一个却是不⼲了,在地上唉唉叫老半天,发现没人应和,气得跳起来,伸手就朝白云推攘过去。白云一时不防,被推个正着,整个人连连退了几步;而赵玥不依不饶,继续追打过去——

  “住手!”贺元快步过去,同时出声喝道。

  当然白云从来也不是个会吃亏认衰的人,她在赵玥的拳头揍来时,侧了脸闪过,同时踹出一脚,正中赵玥肚子,生生将他踹翻在地。

  “你这该死的乡村野人!你竟敢——”赵玥努力要跳起来揍人,却一时肚腹无力,站不起⾝,双手直拍着地。

  “来人,扶他去休息。”贺元已经走过来,以目光将几个围过来的家丁傍定在原地,不敢有所动作。之后一手抓住白云,并且唤来赵玥的小厮将他扶走。

  “端方,你帮我好好教训他!什么玩意儿,竟敢还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分,小爷揍他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气——”骂骂咧咧的声音慢慢变小,然后在贺元冷沉的目光下,无言,并且转⾝给了扶他的家丁一巴掌,骂道:“没眼⾊的混帐!还不快扶本少爷去休息,还楞着作啥!”

  待赵玥作戏一般地大呼小叫离开后,贺元仍没有放开白云的手,看着她,平声问道:

  “继续踢吗?”

  “是你要我来踢的。”踢不踢于她又没差。

  “他刚才推你哪里?”由于角度的问题,贺元只看到赵玥推到她,却不确定有没有碰着不该碰的地方…他目光不着痕迹地飞快扫过她过度平坦的胸部。

  “放心,我闪过去了。他只推到肩膀与手臂的部份,没发现我‮服衣‬下缠着布巾。”幸好现在是初舂时节,仍然穿着厚‮服衣‬,不会轻易被看出破绽。

  这是布巾会不会被发现的问题吗!贺元深昅一口气才忍住咆哮的冲动。

  “阿元,赵玥说他伤着了,不玩了,你要不要下场接着玩?”贺明跑过来问着。

  “嗯…”本来打算点头应好,眼尾却扫到入口处正有几位贵女正在下马,而且目光全往这边盯来,便改口道:“你们接着玩,我送白云回去。她该要温书了。”

  贺明也听到了鞠场入口处的喧哗声,看过去,认出了那些人,惊讶道:

  “她们怎么来了?不是都去参加新安公主举办的马球赛了吗?”马球赛的球场在城西郊外呢。而且今天这里没有蹴鞠赛,这些人来⼲嘛?

  “我们先走了。”趁那些女人还没过来,贺元拉着白云往就近的一处角门闪去,一下子便不见人影。

  待贺明也想到应该溜时,已是来不及,因为几个行动利落的贵女已经快步过来,抓着他就一通质问——

  “贺明!你真不够意思,今天跟贺二爷在这儿蹴鞠,都没招呼一声——”

  “对啊对啊!你还说最近贺二爷忙着别的事,不会来鞠场呢,这下你怎么说?”

  “你不是说下次贺二爷玩蹴鞠时,一定让我们知道的吗?,”

  “贺二爷人呢?刚才还看到他在这儿的啊。”

  贺明顿时头大如斗,心底偷偷抱怨起贺元的不厚道,既然跑路时还记得要把白云挟带走,怎么就偏偏忘了他这个亲堂哥,任由他在这儿水深火热呢?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