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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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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虽好生,亦难救求死之人;人能造福,即可邀悔祸之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上天虽然希望万物都充満生机,却也无法救那种一心不想活的人。人如果能自求多福,就可使原本将要发生的灾祸不发生,就像得到了上天的赦免一般。

  注释

  好生:即上天乐见万物之生,而不乐见万物之死。

  悔祸:不愿再有祸乱。

  评语

  生命是可贵的,然而却有人因为小小的困难而轻易地走向‮杀自‬之途。天地间万物生生不息,可见天也乐见生而不乐见死。为情、为财而死的人无比愚痴,也可说是最可怜的人。因为他们既不知道生命真正的价值所在,又把自己的生命委诸于外在的事物上。这种人其实未‮杀自‬之前早已死了,因为他早已不是自己的主人,情、财才是他的主人。

  最可悲的是那种为了逃避烦恼,而把生命割让给烦恼的人,没有任何烦恼是不能放下的,没有任何结是不能解的,抛弃了一切,你还有生命,如果抛弃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死要死得其所,慷慨赴义、为国捐躯的人便死得其所,因为他们知道死的意义,也知道生的意义。

  福祸往往由人自取,明知为祸而不知趋避,天也救不得;已晓为福而自然去做,或可因善而减免此祸。福祸在天道,天道即在人心,欲得福免祸,惟有由自心中去反省,去自求多福。天道福善祸恶,并非谶语算卜之词,而是事物运作之法则。善本是福路,恶则为祸苗,人事本是如此,福祸在人而不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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