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书屋
首页 > 历史 > 围炉夜话 > 第七十则

第七十则

目录

  伐字从戈,矜字从矛,自伐自矜者,可为大戒;仁字从人,义(義)字从我,讲人讲义者,不必远求。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伐字的右边是“戈”矜字的左边是“矛”戈、矛都是兵器,有杀伤之意;从这两个字,自夸自大的人可以得到极大的警惕。仁字在旁边的“人”义字的下面是“我”可见得要讲仁义,并不在远处,只要有人有我的地方,就可以实行。

  注释

  自伐自矜:伐与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

  评语

  伐和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由字的本⾝看来,便知道伐和矜有自我杀伤的涵义。而由事实看来,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自夸自大的人,必定惹得人人厌恶。不要说没有长处,就算有一些长处,也未必能令人心服。因为,人在自夸自大的时候,难免会贬抑他人,有谁愿意受他毁谤?不是远离他,就是內心鄙视他,或是还以颜⾊,这岂不是一种伤害?岂不是以戈自伐,以矛自刺吗?欢喜自我夸耀的人实在应该三思啊!

  仁字的旁边是一个“人”字,义字的下面是一个“我”字,可知仁义不必远求。因为“仁”者施于人“义”者在于我。想要行“仁”不如先从自己的亲友邻里做起。想要行“义”只要从自⾝做起。独处时,能心中存着义,不做非法勾当;与他人相处时,重然诺、守公义、讲义气,都是行义。仁义并不在口头,而在曰常生活上能⾝体力行。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