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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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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不敢妄为,恐贻羞于父⺟;创业还须深虑,恐贻害于子孙。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个人洁⾝自爱而不敢胡作非为,是怕自己做了不好的行为,会使父⺟蒙羞。开始创立事业时,更要深思熟虑,仔细选择,以免将来危害子孙。

  注释

  妄为:胡作非为。

  贻:遗留。

  深虑:慎重地考虑。

  评语

  历史上的汉奷走狗,社会上的扰乱分子,以及素行不良的人,这结人在为非作歹的时候,并没有顾念到生养他的父⺟会因他们的行为而蒙羞。话说回来,如果他们有一些孝心的话,就不会做出这种事了。有孝心的人做任何事,都是洁⾝自好的,以免让父⺟愧对世人。

  一个人在开创事业时,尤其要仔细地考虑过,惟恐从事了不好的职业,会危及自己的孙子。譬如,那些开设酒吧、舞厅甚至娼馆的人,子孙在耳濡目染之下,不也成了此辈中人?这岂不是害了子孙?我们常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无论男女都怕“入错行”为了使我们的下一代更健康,不妨从我们这一代做起,大家从事“健康的”工作,造就一个风俗淳良、积极进取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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