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偶像经言子夜
人的一生中,总有过几回恋偶像的经验。
当然啦,本人也不例外,打从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恋上“崇拜”这种调调了。
崇拜偶像的人必须心诚,必须勤奋,必须把偶像从早到晚放在心里、挂在嘴上。
说出来你一定不信,小时候我曾经极度恋当“儿孤”
童年时期,很多卡通片的主角几乎都是儿孤,就算不是儿孤也一定是单亲,例如:小甜甜、小英。
所以当年的我自作聪明,以为成为一个儿孤是很幸福的,那应该是唯一能体验卡通片主角的方式了吧?
卡通片中的儿孤主角除了住在儿孤院之外,也可能会到处流浪寻找亲人,于是我想尽办法让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像儿孤,就算当不了真的儿孤,也要架个电话簿加单的“流浪窝”来住住。
很快的,我的儿孤心愿就在一场场苞大人抢单的恶梦中结束了。
步⼊学习期之后,有很长一段时光,我超“当明星”
那时哪懂得什么是明星啊,还不就是在电视机里看到的那些穿得美美的艺人。
所以凡是看过的连续剧,只要主角是我喜的,就一定会把精采剧情搬到客厅或上照演一遍,喔,有时甚至是好几遍。
当时受惠最多的肯定是我的同班死了。反正她们看过了可以陪我一起演,要是某天的剧情不小心错过了,也甭担心,看我一人分饰多角也没问题啦!
即使到了成年,我崇拜偶像的情结非但没有因为成了而渐渐消退,竟反而有“越崇拜越回去”的趋势。
咳咳,我开始恋起了那位把魂“萦”旧梦唱成了“荣”的⽩光。
她嗓音低沉,她眼神带媚,她举手投⾜间皆会引领风。
很奇怪,⽩光真的是一则奇迹。
就说她那烟视媚行的屏幕形象吧!
⽩光打从出道开始,在电影中饰演过的角⾊,尽是寡妇、狐狸精或爱慕虚荣的浪女。一般来说,这样的反派形象原都该被编成是配角的,偏偏她一生拍过的电影,居然部部都当女主角。
这证明了,她的“坏”的确是极具魅力的。
于是,每天学着偶像一同醉生梦死的我,开始有了这种想写个“崇拜偶像”的念头。
有人说崇拜本不算爱。
也有人说在恋过程中,人的脑袋称不上存在。
是吗?那动感情的部分到底是什么?
不就是一颗心罢了。
“爱”有心“恋”也有心。人不都是心有所感了才会生情?
绕了一大圈,这篇爱情故事,想写的就只是如此的情动经历。
现实生活中,听多了女人想钓金⻳婿、男人要找⿇辣妹的例子。而在**中起起伏伏的我们,究竟还信不信,会有爱恋上某个人才气的一天发生?
相信不必我提醒,大家都瞧过时下年轻人“疯偶像”的德行吧?
那样的声嘶力竭、那样的奋勇守候、那样的拚了命地挖空心思表达爱慕…
喔,天哪!那敢死队般的行动力实在是太令“同行”崇拜了呀!
哔!哔!请来当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