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小人得志(上)
阿爹要去项梁处借兵的时候,刘常満虽然觉得他不太可能借来,不过倒还是挺佩服阿爹的这股韧劲。
你说你一个手里只有两千人马的小势力,与人家拥兵十几万的项梁可以说一点关系没有,就这么着去借兵了。听着没什么,但仔细一想,可就有点很那啥了。
刘常満怎么想怎么觉着这就象是一个乡下种地的农民,突然跑到人家大城市里一个百万富翁家里,对人家说,喂,大哥,我知道你是个仗义的,借我五万块怎么样?我用过就还你!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借到。
然而刘邦果然不亏是刘邦,就在前往薛城后不到十天,便带了项梁赞助的五千人马、十名厩将回来了。
刘邦前去借兵时,仍然带了自己麾下一百多名军官,准备安揷在借来的兵中。但项梁毕竟与秦嘉的水平不同,刘邦带来的军官一个也没让他安揷,借兵给他的时候,项梁只是把十个厩将召来,当面向他们交待,让他们听从刘邦将军的指挥,前去丰邑驻扎一段时间。
刘邦何尝听不出项梁言外之意?但他所要的,也不过就是借这些人马去丰邑吓唬一下城里的父老们罢了,因此很⾼兴的带着人马回来了。
项梁所练的精兵就是不一样,这五千人刘邦用起来顺利得很,根本不象是宁君手下那几千新兵,甚至比刘邦自己的兵用起来还省劲。
到丰邑后才三天,不但摆成了一座完整的攻城阵势,还在丰邑城外堆起了土山,显见得是铁心要攻城了。而且一直到项氏的人马将云梯取出组装,沛公刘邦仍然不在城下露面,连个传话的机会都没有,攻城后的打算也探问不出来。
在刘邦蓄意营造的这种庒力之下,再想起刘邦以前说过的那句“若不投降,攻下城后就派人屠城”的告诫,丰邑的父老们终于忍耐不住了,便派代表到雍太公家里,让他劝雍齿出逃,丰邑还是投降回刘邦那边好了。
事已至此,雍齿也无可奈何,只好夜里偷偷开了城门,带了些亲信人马投奔周市而去。王陵则带着刘仲刘交把丰邑东门打开,将刘邦放了进来,丰邑又归了刘邦治下。
接下来,仗着项梁借给的兵势,趁着魏国正在与章邯打仗,刘邦和吕泽把以前的地盘都给收了回来,傅宽、陈豨、靳歙等人听说吕泽已经收复单父,便又投奔了回来。
只有周信没有回来,听丁义说,因为周信的偶像彭越也已经在大野泽起事,所以周信投奔他的偶像去了,恐怕没法回来。
周信原本就算不上是什么特别杰出的,因此吕泽也没在意,倒是刘邦和傅宽听说彭越起兵的消息,都吃了一惊。
这个彭越可不是简单人物。大秦统一后追剿各地盗匪,唯有这个彭越,深蔵大野巨泽之中,在附近百姓之中名声又极好,所以秦始皇帝连下三道诏令,严责东郡守尉捉拿,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只是彭越今年已经五十多岁,没想到他还是人老心不老,终于拉起大旗,准备自行起事了。
不过彭城在昌邑一带,却没有扩张的意思,因此忙乱的刘邦倒也没怎么在意于他。经过一次背叛与离散的洗礼后,吕泽和刘邦的心肠,比原来強硬了许多。等吕泽取下单父后,两人合兵又将宛朐、缗、方与等县全部收回后,几乎将县里青年弟子全部征召入伍。
“慈不掌兵”对于家乡人太过客气了也没有用,连丰邑都能背叛,这个世上的乡情父老也就不那么可信了。反正这些人自己不征召,留着也还得被别人征召去做了劫灰,倒不如跟着自己,说不定还有点照顾些。
傅宽倒也罢了,毕竟和吕泽相知甚深,而陈豨可就不同了。他带回来的部下被吕泽全部打散,与自己直属人马分编。而且借口兵力不足,只给了他一个“治粟都尉”的职位,听起来级别比将军还⾼,其实是个后勤上的职位,完全成了吕释之的手下,连刘常満的权大都没有。
项梁在薛城练兵,周市在大梁集结,齐王田儋都城在临淄,又隔着泰山,在没有大势力的情况下,吕泽和刘邦带着一万多人马,很是耀威扬武了一段,那股狂劲,让刘常満看得直撇嘴。
吕云年龄还小,说得更直接:“大伯和大姨爹两个,真是两个得志的小人!那样子叫人吃不下饭!”一番话说得刘常満哈哈大笑,把她的小脸蛋捏了十余下才算作罢。
与阿爹不同,刘常満这一段可安闲得很。
刘常満陪着⺟亲和姐姐一起,先是去吕庄住了些曰子,替⺟亲和姐姐庒惊后才回到丰邑。在吕庄的时候,刘常満甚至还带着姐姐和几个表兄弟姐妹,前往吕氏马场去玩了三天,又替他们在那些草马生出来的小马驹里,每人挑了一匹小马。
阳成延和公冶长一直跟着刘邦吕泽在军中效力,但庄不识原来是韩信手下,如今也没有了职份,便跟着刘常満做个侍卫,陪他们到处玩耍,无事的时候,就替诸位公子姐小唱歌解闷。
刘常満的两匹小马都已经长成,⾝形极为強壮了。知道小公子素爱如珍,马场里众人自然不敢怠慢,特别是那匹乌骓,长大之后,已经颇有些马王的气势,不但在栏里时要独占一个槽头,放在牧场里吃草时别的马也不敢靠近。
乌云也已经长成,虽然没有乌骓那么神骏,但对刘常満却更加亲近,看到主人回来,正在吃草的它急忙得得跑来,拿马头在刘常満⾝上蹭来蹭去,看得吕云和刘乐咯咯直笑。
见马匹都已经长成,刘常満回去的时候,便自己骑着乌骓,让庄不识骑上乌云,径直回丰邑去了。
还没到丰邑,便听到喝声震天,刘常満急忙看去,差点笑出声来。刘常満作为体育老师,除了平时教学之外,最出风头的时候,就是在学校召开的运动会上。而丰邑城外此时的情景,正象是一场运动会。
拉过一个在外围放哨的军士细问,刘常満这才发现,原来果真是在进行比赛。
比赛是在刘邦的队部和项氏派来的队部双方间进行的,项目无非是摔跤、射箭、投石、超距,还有各种类型的战斗,获胜者会得到一点奖品。此时场上正在进行的,正是步战。
刘邦这边出场的,正是樊哙,而对方出场的,却是一个刘常満从来没有见过的将领。
要说起来,项氏的这队人马在刘邦手下已经呆了快两个月,队里的重要将领刘常満全都认识,而象这么一个能和樊哙打成平手的大汉,在军中定然不是泛泛之辈,刘常満竟然毫无印象,倒是有些奇怪。
再问那军士时,那军士告诉刘常満道,这正是项梁刚刚派过来的骑将丁固,人称丁公者是也。“丁公?”刘常満仔细想了想,发现脑子里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的印象。
正面的场地上,樊哙与丁固正战到紧张处。樊哙一改平常出刀如飞的状态,只是全⾝微微作势,盯着对方;而丁固则刀尖微微下垂,双脚不丁不八的站着,眼睛微眯,看似漫不在意,但刘常満一看就知道,他全⾝的状态都已经调到最好,只等着樊哙发招。
樊哙到底性急,终于忍不住大喝一声,刀光一闪,庞大的⾝躯便合着刀光扑了上去;而丁固则不同,他稳站不动,只用手里的长剑,极快的在樊哙刀上点了数十下。只听叮叮当当直响,两人会儿便战成一团,看得周围人眼花缭乱。
突然听“嗤嗤”两声,场里静了下来,众人急忙抬眼看去,原来是樊哙的头巾被丁固刺下,而丁固的衣袖则被樊哙削掉一片。一触之下,两人立刻向后跃出,住手不攻了。
“哈哈,丁公果然技⾼一筹,樊哙认输了!”樊哙大笑道。
“樊将军太客气了!刚才我的胁下已经全卖给了你,倘若你不是蓄力不发,恐怕我已经⾝受重伤,这一局最多只能算是平手!”丁固也拱手道。
“就算是受伤,那也被我头颅洞穿要好得多吧?哈哈,还是丁公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