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白头李威斯
鲁罕城位于三座⾼山脚下,三座⾼山上植被稀少,巨石横生,如同被剥光了⾐服的乞丐,露出了光溜溜的脊梁。鲁罕附近是贫瘠的⾚土地,除了山⽑榉和马铃薯似乎没有任何植物愿意在这里生。陶德,李威斯率领大军抵达鲁罕城下时満眼尽是荒芜的苍凉,鲁罕城孤零零地伫立在⾼耸的石山和⾚土之间,似乎凭空⾼出了几十丈。
陶野下令在鲁罕城十五里外扎营,瞭望了一阵他跳下战马,用马鞭敲打着粘在靴子上的淤泥,无奈地对李威斯说:“自古以来贫瘠之地必然贫穷,必然民风彪悍,盗匪纵横,现在我们的敌人不仅是数量比多于我们的盗匪还有贫穷的土地和彪悍的民风。”
李威斯沉默不语,每当陶德咨询他的意见,他只当听不到,看不见,満脑袋想的只有找到一桶好酒一醉方休,可惜最近陶德噤止他饮酒,还给他派了两名侍女,每天清晨都要给他套上黑魔金铠甲,如同凯旋的将军。
鲁罕城头人头攒动,两侧的箭塔上也站満了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西亚克大军络绎不绝的运量队,山一样的粮食,装在木桶里的美酒,懒惰的洛斯兽,五千名西亚克勇士携带的补给⾜够三万人吃上两个月。这些都是米昭家族的馈赠,对于富有的米昭家族来讲,这些东西简直是九牛一⽑,西塞罗也是利用这一点更加稳妥地安抚了陶德。鲁罕城里的匪徒嫉妒的眼睛发绿,他们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洛斯兽的⾁,那可是只有贵族才能享受的美味。
刚刚建立的鲁罕王国虽然有着大把的金银,但是粮食储备不⾜,平⽇里商队来来往往,他们通常只劫金银不要粮食,另外像米昭家族这样拥有人私武装的大商队几年前就他们达成了协议,每次经过⾼山之间的峡⾕,商队都会送上一定数量的金币,作为买路费,匪徒们也乐得清闲,毕竟和大商队的人私武装动起手来,伤亡在所难免。鲁罕王国成立后,流浪剑士,落魄骑士,低级佣兵和流氓地痞从四面蜂拥而至,储蔵在粮仓里的粮食渐渐不够用了,尤其西亚克帝国和达拉斯城邦接连的大战导致粮价飞涨,平时可以两枚银币可以买到一袋子的粮食,现在也是一袋子,不过以前袋子里装的是二百斤粮食,壮汉勉強扛走。现在袋子里只有十斤粮食,十几的孩子用手一拎就搞定了。
陶德要平定鲁罕城叛,鲁罕城內的匪徒想夺取西亚克大军的补给,惨烈的战斗已经在所难免。陶德却没有急于攻城,反而下令大肆运送树木,⾼筑木寨,平时西亚克勇士们在城下练,喊杀声震天,不像是攻城,但像是对持而来。
陶德有自己的打算,鲁罕城⾼位险,強行攻城必然会损失大量勇士,如今西亚克帝国元气大伤,手中的五千勇士几乎是帝国全部所用之兵,一路上不停平息叛,假如只是一味強攻硬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五千人便会变成一座座荒凉的坟墓。不用西塞罗费心,陶德已经没有可用之兵了。
鲁罕城內地匪徒不敢轻易出城战,他们依靠的是⾼耸的城头,一旦出城绝对不是骁勇善战的西亚克勇士的对手,况且西亚克木寨前壕沟纵横,鹿角,陷马坑密布,几百名弓箭手和几十名魔法师严阵以待。
鲁罕城的匪徒最忌惮的是西亚克的魔法师,他们平时打仗几乎完全靠的是⾁搏,后来加⼊进来的魔法学徒也是学艺不精的酒⾊之徒,想想西亚克的魔法师曾经释放过让十万达拉斯大军瞬间灭亡的強大魔法,他们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在陶德心中,鲁罕城已是他手中物玩,不同的是何时取城,用什么样的办法取城,做为霍肯陆大三大名帅之一,他明⽩这样的道理:攻城为下,攻心为下。毕竟,陶野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座地处荒凉的石城。
陶野每天带着⾐甲鲜明的李威斯在鲁罕城附近的乡下闲逛,到了晚上,几千名西亚克勇士在鲁罕城下大摆酒席,匪徒们站在城上看着西亚克勇士笑声如雷,饮酒如流,只能劲使咽着口⽔,⼲瞪眼。
十几天之后,鲁罕城內的匪徒再也忍耐不住了,他们先是派了三百名敢死队出城打探,结果几十名魔法师同时释放魔法,天空云密布,闪电如网,冰雹,石暴雨般倾泻,三百名敢死队员只剩下几名生还。
西亚克大军没有因此乘胜追击,鲁罕城內的匪徒更是吓破了胆,再也不敢出城挑衅。
一天清晨,悠闲自得的陶德带着李威斯和五百名⾐甲鲜明的西亚克勇士离开木寨,去往乡下。陶德的做法可谓深得西塞罗神髓,这五百名西亚克勇士均是精壮队汉子,年龄在25岁左右,个个⾝穿红褐⾊的兽⽪铠甲,露出铁疙瘩似的肌⾁,一脸的坚毅和风霜显然是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徒。
兵刃似银,战旗飘展,隆隆的脚步声仿佛夏雷滚动,寥寥的五百名勇士把西亚克勇士的彪悍演绎的淋漓尽致,鲁罕城四周的乡村住的是土里刨食的农民,几辈子里也没见过正规的王**队。浩浩的西亚克勇士横街过巷,乡下人本不敢靠近,只能远远地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这时陶德通常会⾼呼一声“西亚克,御敌必胜!”
“西亚克,御敌必胜!”五百名西亚克勇士的吼声炸雷般响起,吓得乡下人庇滚尿流,空中飘着陶德得意的狂笑。
鲁罕城四周乡村的年轻男子大多投奔了独眼秃鹫,留下来的也跟城里的匪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不乏对达拉斯城邦忠心耿耿的人,陶德和李威斯带着西亚克勇士就曾经遇到几名三十几岁的汉子⾼举着铡刀,带着一群十几岁的孩子面扑来,⾼呼着“西亚克狗,滚出达拉斯!”
陶德勒马站住,冷冷地看着扑向狼群的绵羊,思量着杀一儆百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或者起到的是反作用。这时一名老夫人从街对面冲了过去,死死拦住了⾼举铡刀的汉子,指着端坐马鞍的李威斯声嘶力竭地大喊:“李威斯将军都投降了,你逞什么英雄!”说着老妇人老泪纵横,汉子看着⾝穿黑魔金铠甲的李威斯神⾊黯然,手中的铡刀缓缓落下,用力抹了下眼角的泪转⾝离去。
李威斯以前到鲁罕附近剿匪时曾率十几名骑士到这里了解地形,当时很多老乡站在路旁一睹了李威斯的风采,那个时候的李威斯威风八面,手下猛将如云,统帅的蓝蝎骑士团号称霍肯陆大第一骑士团。现在李威斯的名声一落千丈,再也没有谁会对他恭敬有加。
陶德看着老妇人的背影频频头摇“李威斯大人名震霍肯,这句话毫不夸张。”
李威斯在陶德军中混迹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起到了他应有的作用,当达拉斯王室不曾灭亡时,王室是普通民众的脊梁骨,王室灭亡后李威斯成为了民众可以依赖的对象,如果他振臂⾼呼,反抗西亚克略侵者,必然可以引来无数豪杰相助,而他以一个叛徒的面目出现时,达拉斯民众彻底灰心了,默认了自己做亡国奴的悲惨命运。
老妇人的话深深触动了李威斯,回去的路上他一直魂不守舍,回到木寨后⽔米不进,坐在窗前冥思苦想,终于在凌晨走进了陶德的大帐。
“李威斯大人,天还没亮,有什么事吗?”陶德穿着睡袍,他刚刚睡下,最近他的失眠越来越严重了。
李威斯沉声说:“什么时候攻城?”
“火候差不多了。”陶德了眼睛,看着李威斯大声惊呼“你的头发怎么全⽩了?”
李威斯目光黯然,声音却还是⾼亢“明⽇我一人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