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好心
二哥阳光说的是对的,现在他的,需要更平静的生活。直到身体被星力完全改造好之后,他才能真正的驾御这种超强的力量,而不是被力量所操控。
陆飞扬抬着头,脸色阴沉的一路向外,别看他长得似乎很文弱,可警备员的名头,无人不知,谁敢挡在他的前面?很自觉得让开一条道路。陆飞扬带着赵蕾,一路向霸王龙走去,再也不想跟这些人有什么联系了。
想要当好这个四爷,也不容易啊,或许等自己的身体改造好了,才是名副其实的四爷,现在嘛,还是离这些人远点比较好。
陆飞扬带着几分郁闷,几分苦恼,离开卫军。见识过越来越多的进化人,若说他心里不好奇,不想与这些人接触,那肯定是假的。可现在就接触,又好象有点早了。他暂时还无法理解三位大佬心理,他们为什么不愿意与这些人交往?是年纪的问题吗?或者是能力的问题?
不提陆飞扬回名都,一路跑一路咒骂的吴千尺心情更是郁闷,他这是招谁若谁了?本想多认识些朋友,这下好了,朋友没认识到,左臂被切出半尺长的血口来。好在伤口不深,可血了不少,这会已经感觉头重脚轻了。
吴千尺从初生的时候,就被人认为怪物。若隐若现的身体,把接生的医生吓晕了,母亲在他出世后六小时死于大出血。父亲也当他是怪物,不肯要他这个怪物作儿子,把他扔在医院外面地垃圾箱里。
他运气不坏。遇到一对没有儿孙的老夫,从垃圾箱里把他捡回去收养,没有把他当怪物一样看。
小的时候,他没办法控制自己这种天生地能力,身体总是若隐若现,经常无意识的玩失踪。谁见到他都当他是怪物,连追再打,结果练就出一身跑路的功夫来。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地,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除此之外,吴千尺真的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身体有些瘦弱,个子也不高,直到成年,也才勉强达到一六米,在男人中,算是极矮的了。
当然也有人对他有兴趣,例如人贩人。总想绑了他卖钱,好在这种能力帮了他的大忙,只要发现不对头,想要逃走还是很容易的,就算绑起来也没用,他总能想办法身。
老夫年纪太大了,吴千尺在六岁地时候,他们双双离开人世,这世间,就再也没人当他是正常的孩子看待。靠着自己一点小聪明。可以隐身的能力,吃饭倒是不愁,随便到哪儿摸点来,就能对付过去。
住的地方也不难找。正在建筑的工地、荒废掉的建筑物,都是他居住的地方。冬天可能冷点,忍忍也就过去了,反正过冬的衣物他是不用愁的,经常睡在的水泥地上,可身上却铺着一层层厚厚地蚕丝被,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快上万元了。不过他对钱没什么概念。需要就拿。不需要从不伸手。
至于火车站、地铁这样人多的地方,他是不敢去睡的。身体没准啥时候就隐身了,盖在身上的东西肯定会被人拿走,说不定还要被人踩上几脚,再引来一片的惊呼声。
就这样吴千尺一点点长大,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来越多。可是了解的越多,他越觉得自己真是怪物,和别人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直到今年,他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连身份证都没有。知道上京市是国内最大的城市之一,是首都,国家的心脏,想来在这儿,能找到与自己相仿地人。他只希望,能够正常的生活,不再被别人当怪物看待就够了,至于别的,他从没想过。
由于不认字,一路来上京,他可是吃尽了苦头,没有身份证,自然没办法坐飞机。可他有办法,只要隐身上飞机就可以了。可哪一班飞机是去上京的,他就不知道,在天上飞来飞去,飞了足有四个月,稀里糊涂地整个世界都转了一圈。等于他终于到了上京市的时候,已经快十九岁了上京市很大啊,比他原来所在的城市大得太多了,一个区就差不多是原来城市那样大。在这样的城市中,想要找到与他相仿的人,更加困难。吃住倒不是问题,最好的食物,最好的宾馆,只要没人,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今天他起的比较早,晃来转去,就跑进卫军总部来了。正好看到李仲和马富贵打架,越看越是兴奋啊,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组织了。这演武厅里,站着地可能全是怪物,跟他一样地怪物,这里就是怪物大本营啊,实在太好了。
随着年纪不断增加,他对自己隐身的能力,也越来越能控制,虽然还无法作到完全控制,大至上也差不太多了。
可没等他高兴地站出来认亲,就被陆飞扬发现了,这些人反应太快,动手更快,没等他现身说话,人家已经动手了。
吴千尺可是亲眼见过赵蕾出手,甚至还去摸了摸被切碎的跑步机,那些钢铁部件都被切得齐刷刷的,要是被她扫中了,还不把自己切碎了?
连躲带闪的,最后还是被蝎丝扫到,他没想到,赵蕾的蝎丝,居然可以扫到十米开外,那本是他认为的安全距离。
今天看来是没办法认亲了,明儿再去,等明天去的时候,就不再隐身,大大方方的去找那个叫赵仲的人,以后就跟他混了,反正那里儿是怪物,肯定不会被人另眼相看,这就是他的理想,他的希望啊。
随着血的失,体内的天然力量在不断的减退,身体慢慢化出实影,若隐若现了一小会,终于显现出真身来。
右手捂着伤口,刚想冲进宾馆,又站住了,平时进宾馆,他可都是隐身进去的,只要哪个房间没人,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住进去。可现在不成了,失血过多,身体现形,想要隐身也不能够,这可怎么办?
“你怎么了?哦,你受伤了,来宾馆干什么,快去医院啊。”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是男人的,可这男人的声音让他听着说不出的舒服。
转过头来,身后站着一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还算得体,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可惜这些吴千尺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这些衣服穿上很好看。
“是啊,我受伤了,医院在哪儿啊?”吴千尺很是高兴,有人肯不带异样眼光同他说话,他就会很开心,不管对方是谁。
“你不认识医院?”那人疑惑的问道,好奇怪的问题啊。就算他真的不认识,只要招辆车来,就可以送他去医院了。
“不认识…”眼前有些模糊,吴千尺虽然没上过学,可他没少受过伤,知道这是失血之后的正常反应,如果不能止血,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以前他经常被人追打,受伤的经历也不在少数,只是这次受的伤比较重,伤口虽然不深,可太长,了好多的血,现在自己的脸色肯定很白,眼睛看到的东西,也开始变虚,这可不是好现象。
“我送你去吧。”马富生难得好心的说道,眼前之人长得比自己好不到哪去,而且还矮了自己一头,说话声音难听至极,可偏生对他有些好感,这种情况以前还从未发生过。
事实上,马富生在小村的时候,是很受的人,别看他长得一般,可他的虚幻能力,可以让人享受到任何一总不可能享受到的感受,试过一次的人,就象毒上瘾一样,总想再找他试一次。
当然也不会白试,小村里的人都没什么钱,给些东西是很正常的。正因为有这样的能力,他们哥俩的生活过的还算不错。
说话间,马富生拉着吴千尺,坐进计程车中,一路向最近的医院驶去。不到十分钟,已经到了最近的医院。
吴千尺的伤并不严重,蝎丝只扫进去半厘米多,伤口不深,只是太长了些,开始的时候血了不少,再加上他一路狂奔,跑出快十里地了。等这会儿静下来,血已经自动止住了,只是身体有些虚弱。医院看了看伤口,用酒清洗了伤口,涂上消炎、止血、生肌的葯粉,最后用绷带包上就算完活了,象这样的伤口,是不需要合的,太浅了。
在马富生强烈的要求下,再给吴千尺挂上营养,算是补补血气,除此之外,医生都不知道应该再给吴千尺用什么葯了,本就是小伤啊,没事回家睡两天就好了,连葯都可以不上的。看伤口的外形,应该是被铁丝之类的东西划过,根本就是小伤嘛。
马富生愣愣的坐在连,挂营养的吴千尺早已经进入了梦乡,睡得正香甜。这小子的命倒是好,遇到自己了,否则还不得在马路上睡着了?
自己算是作件好事,其实也不算什么好事,就算吴千尺真的在大街上睡过去,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自己只不过让他能好过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