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3章-第1774章 大结局
最不幸的是,崇祯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都无法换来一个幸福的结局——他的努力,终究失败。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简称最最不幸),崇祯知道这点。
知道结局(注:悲剧),也无法改变,却依然要继续,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史料告诉我们,崇祯同志应该知道自己的结局,他多次谈到命数,气数,经常对人哀叹:大明天下,奈何亡于朕手!
然而他依然尽心尽力、全力以赴、⽇以继夜、夜以继⽇、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往死了⼲,直到最后结局到来,依然没有放弃,直到兵临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没有放弃。
一个了不起的人。结局到来的具体过程,就没必要细说了,我说过,我是个有幽默感的人,很明显,至少对于崇祯而言,这段并不幽默。
我还说过,我是个不喜写废话的人,同样,对崇祯而言,这段是废话。当然,对李自成同志而言,这段很幽默,也不是废话,他从陕西出发,只用了三个月时间,就到了京北。
三月十七⽇,李自成的军队到达西直门(他从西边来),开始攻城。
崇祯同志有句名言,诸臣误我,还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杀,三月十七⽇,事实证明,这两句话很正确。
內阁大臣拿不出主意,连话都没几句,且不说了,守城的诸位亲信,什么兵部尚书、吏部侍郞,庒就没抵抗,全部打开城门投降。
当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崇祯住在紫噤城,就是今天的故宮,故宮有多大,去过的地球人都知道。
这里,就是他的最后归宿。
三月十八⽇的夜晚。在这个夜晚,发生了很多事,都是后事。
其实后事处理起来,也很简单,就几句话,后妃上吊,儿子跑掉(对于后患,大多数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边还有个女儿。
这个女儿,叫做长平公主,关于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志已经说过了,虽然相关內容(包括后来跟韦小宝同志的际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点是正确的,他确实砍断了女儿的手臂。
这个举动在历史上非常有名,实际情况,却比许多人想象中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原因很简单,他不希望这个女儿落⼊敌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忍残,而是慈爱。我知道,许多人永远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他们永远无需去理解。
处理完一切后,崇祯决定,去做最后一件事——自尽。
自尽,是一件比较有勇气的事,按照某位哲学家的说法,你敢死,还不敢活吗?没种。
但现实是残酷的,而今这个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气。
但崇祯的死,并非懦弱,而是一种态度,负责任的态度。
我说过,所谓王朝,跟公司单位差不多,单位出了事,导领要负责任,降级、扣工资、辞退,当然,也包括自尽。
崇祯决定自尽,他打算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如下观点:
一、绝不妥协。
二、绝不当俘虏。
三、尊严
于是,在那天夜里,崇祯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边的,还有一个叫做王承恩的太监。
就这样吗?
就这样吧
他留下了最后的遗言:
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尸,勿伤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他走向了那颗树。
应该结束了。
按照惯例,每个人的讲述结束时,会有一句结束语,而当这个王朝结束的时候,也会有一句话,最后一句话。
是的,这句话我已经写过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几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书里,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后,有一句话,就是那句,几年前,我就写好了。
还记得吗?
所有的王朝,他的开始,正如他的结束,所以才有了这句结束语,没错,就是下面这句:
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
[1774]结束了
结束了吗?
结束了。
真的结束了吗?
没有。
从理论上说,文章结束了,但从实践上说,还没有。
废话
其实历史和小说不一样,因为历史的答案,所有人都知道,崇祯同志终究是要死的,而且肯定是吊死,他不会撞墙,不会抹脖子,不会喝敌敌畏,总而言之,我不说,你们都知道。
所以结局应该是固定的,没有支线。
但是,我的结局,并不是这个。换句话说,我的文章,有两个结局,这只是第一个。
我读了十五年历史,尊重历史,所以这篇文章从头至尾,不能说无一字无来历,但大多数,都是有出处的。我不敢瞎编。
所以第二个结局,也是实真的,只不过比较奇特,它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最后,我决定把这个比较奇特的结局写出来。
大头都写完了,俺歇几天,还要整理文稿,争取一两个星期后,就能完成并发出来。
写了这么久,我写得很辛苦,诸位也看得辛苦,两星期后再见,保重。
(全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