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参悟
他跪坐在地上的⾝子慢慢侧倒在地上,整个人佝偻成一团,⾎⽔顺着他的鼻孔、嘴角不断流淌出来。
这种痛楚已超出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
最后上官秀眼前一黑,晕死了过去。
当他从昏中悠悠转醒的时候,天边已泛起鱼肚⽩。
那种难以想象的剧痛感终于消失,他忍不住长长吁了口气。
他手扶着树⼲慢慢站起⾝形,举目向树林中的空地望去,四具尸体都还静静地躺在那里。
他突然想起什么,紧张地摸向自己的口,触碰到蔵于怀中的书还在,他的心才算是安稳下来。
对于修灵者来说,随机变这种灵武技能太珍贵了,用价值连城来形容都无法完全体现出它的价值。
上官秀抬头看眼天⾊,然后迈步走到老者的尸体近前,默默地低头看着。
天⾊已亮,现在他没有时间挖坑埋葬老者,他也不能这么做,他不想让人察觉到现场还是第五个人的存在。
他目光一转,落在老者尸体旁的那两锭金银上,上官秀并不是贪财之人,但长年生活在外的经验也让他明⽩一个道理,有钱一切都好说,没钱寸步都难行。
他捡起这两锭金银,揣⼊怀中,又向老者的尸体深深鞠了一躬,而后不敢再耽搁时间,快步向树林外走去。
修为突破到第四重灵破境,又得到灵武绝学随机变,这让上官秀的心里一下子燃起雄心壮志,他要让抛弃自己的人看到,他不是一事无成,他也要让欺负羞辱过自己的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当年,上官家是在上京跌倒的,⾝为上官家的最后一支⾎脉,上官秀认为自己有责任让上官家在当年跌倒的地方再重新站起来。
若是以前,这种事他或许想都不敢想,但现在,他觉得一切都变得有可能了。
此时的上官秀好似脫胎换骨了一般,连走路的步伐也变得格外有力。
⾝上的⾎⾐太过于扎眼,上官秀边往树林外走着,边把外⾐脫掉,把脸上、手上的⾎迹仔细擦拭⼲净,然后他捡起一支树枝,将地面挖出个坑,把⾎迹斑斑的外⾐埋⼊其中。
当他行出树林的时候,天⾊已然大亮,趁着清晨街道上行人稀少,上官秀加快步伐,看到路边有家成⾐铺刚刚开张,他立刻走了进去,买下一套崭新的⾐和鞋子。
别看上官秀年龄不大,头脑倒是非常的机敏,他心里明镜一般,随机变这本灵武秘籍带在自己⾝上就是个祸,随时都可能给自己引来杀⾝之祸。
最稳妥的办法是把它蔵起来,蔵到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在成⾐店的附近,上官秀找到一家小客栈住了下来。
多亏从老者⾝上拿了一锭银子和一锭金子,上官秀无需为钱财一事心。
在小客栈里,他打点伙计,借来文房四宝纸墨笔砚,然后呆在房中,将随机变这本秘籍一口气连续抄写了三遍。
抄写的过程正是他记忆的过程。
在上官秀的心里,不管把随机变秘籍蔵在什么地方,都有可能被人发现,唯独把它蔵在自己的脑袋里,那才是最全安的。
上官秀的记忆力惊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是他看过一遍的书籍,虽不至于能一字不漏的背下来,记住个大概绝对没问题。
修炼灵武技能可不是开玩笑,灵武秘籍中的一字之差,可是差之千里,一个字的错误,就可能让修炼者学错方向,后果不堪设想。
随机变秘籍是用古文所写,上官秀在书院中有学过古文,只是还远远达不到精通的程度,秘籍中有许多生僻的古文字是他见都没见过的,更别说认识了,他只能靠死记硬背,把这些古文字的字形牢记在脑子里。
上官秀用了一天一宿的时间,先是把随机变秘籍的內容连续抄写三遍,之后,他又默写了一遍。
确认自己已把全部的內容都牢牢记住了,他取来洗脸用的铜盆,将三份抄写一份默写的秘籍统统放进盆子里,而后他拿起随机变秘籍的原本,爱不释手的摸抚着。
对于修灵者来说,随机变秘籍的原本太珍贵了,是无论用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他忍不住翻开秘籍,又从头到尾地仔细看了一遍,最后,上官秀一狠心一咬牙,将秘籍原本放置到铜盆中,取来烛台,把里面的火油浇在书上,最后掏出火折子,将铜盆中的火油点燃。
呼!被浇了火油的书籍、纸张粘火就着,铜盆里的火苗一下子窜起好⾼。
因为太玄妙、太不可思议又太恐怖而被列为噤武,并被天下修灵者竞相争夺的的随机变秘籍就这样被上官秀付之一炬。
上官秀后来被世人称之为风鬼,即有褒义也有贬义,在这个时候,他‘鬼’的一面便已显露出端倪了,头脑机敏,行事周全,做事果决,滴⽔不漏。
⾜⾜忙碌了一天一宿,上官秀拖着疲惫不堪的⾝子退了房间,回往上京城区。
上官秀的家位于上京北城的一座贫民窟里。即便在贫民窟当中,他所住的房子也属其中最破烂的房屋之一。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茅草屋,刮风的时候,屋子四面透风,下雨的时候,屋顶四处漏雨,唯一的优点在于,它的租金够便宜,又有一座独门小院子。
回到自家门前,上官秀刚要打开门锁,发现门板上钉着一把匕首,匕首上还揷着一封信。
上官秀拔下匕首,取下信封,拆开一看,里面只寥寥数字:限你在三⽇之內离开上京,如若不然,我砸碎你的脑袋!落款写有‘冷柏元’三个字。
看过这封信,上官秀的鹰目闪过一抹骇人的寒光,信纸也在他的手掌中被碾成一团。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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