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
而且,我的⾝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強者,那些个长须⽩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脫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強者。除了至善这个喜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強者会故意亮明自己⾝份。
平⽇里,无为境的⾼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強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江湖道后,我就明⽩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強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強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噤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子微微隐在我的⾝后,好像我就是面硬坚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似得。
李别情还在我的怀里,她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双目睁圆瞪着老板娘。
“快把小金叫回来。”我急忙催促道。
小金还在不远处紧盯着老板娘,似乎一有机会就要扑上来狠狠咬一口。
我姑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点破事?现在应该是‘我们’一家人合力对外的时候,千万不能內讧。
李别情挣脫我的怀抱,并且恨恨的瞪了我一眼。
她虽然没有跟陌生人接触过,但女人的天,也让她从刚才我和老板娘不同寻常的对话中发现了些端倪。
男人就是不容易,她们⺟女要自相残杀,我冒着暴露**的风险,阻止了惨剧的发生。她不但不感,到头来还要怀疑我。
这到底是什么事啊,我暗叹道。
还好,李别情似乎也懂得攘內必先安外的道理,不情愿的叫回了小金,跟我们站在一起。
“方施主似乎不愿与老衲说上两句?”又听至善沉声说道。
“嗯没有。”
这时,我才想起至善刚才说的话,不好意思的应声说。
奇怪的是,我现在很惊慌,但心底里却是不怎么害怕,也感觉不到危险的气息。
“据我所知,方施主似乎不是內向之人,今⽇却为何如此惜言呢?”至善带着众人,慢慢向我们走来,走到二十米外,就主动停住了脚步。
对于江湖人来说,二十米是个比较微妙的距离。
进一步,代表着信任、而退一步,却象征着全安。
至善站在这个位置恰到好处,如果他再接近的话,我也许会忍不住让悟空先来上一箭。
“嗯至善方丈远道而来,不如先上山喝一杯暖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由说句酸溜溜的话。
“老衲正有此意。”不料,至善却点了点头,很満意的说
都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只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至善先行。
至善也不客气,率领着一堆光溜溜的秃头和尚走了过来。
他经过我⾝边时,突然转头,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把那只猴子也叫出来吧,我们走了,它自己呆在山林中,未免会孤寂。”
!我还正想着让悟空蔵好,随时给至善来一招狠的呢,没想到他竟然发现了。
这老秃驴真的不好对付,我失落的想着,无奈传递元气让悟空出来。
看着悟空慢悠悠的从树林中走出,至善才満意的对我点点头,继续往山上走去。
“至善方丈,既然你有趣兴做客封步山,那我就不奉陪了。”
突然,我听老板娘这样说道。
此言一出,不但至善转回了头,就连我这没眼的瞎子,也不由的望向她。
话说树倒猴孙散,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我们最起码还是亲戚啊,做人不能这么无聇。
她竟然要临阵脫逃?!
尼玛!神话境的強者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不要脸了?
“嗯相逢即是有缘,狐仙子为何不上山一叙?”至善看样子也没有想到老板娘会来这么一招,犹豫了下,说。
“我可不敢跟老和尚有缘。”老板娘面无表情的说。
“这么说狐仙子真的要走?”至善瘦⼲的脸⽪皱在了一起,眯着眼问。
“难道老和尚想留下我?”老板娘终于变了副不悦的表情,而且随意的一挥手。
瞬间,那种悉的威势又出现了。
领域,无法抵挡的领域!
虽然老板娘仅仅是让领域护住了她自己,但我还是能感觉到那种无力的渺茫感。
“恭喜仙子已⼊大臻之境,离化虚⼊天已是不远。”至善不动声⾊的说,我感应到他眼神中闪烁着一丝惊讶、顾忌之⾊。
“总是不如老和尚,又是百年,你依旧比我快一步。”老板娘叹了口气,幽幽的说。
一时间,没有人开口,也没有人敢动,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看样子老板娘不是至善的对手,但她也不怎么怕至善。
这时我又希望他们打起来,又不希望他们打,左右纠结中。
如果他们能打起来,我便可以浑⽔摸鱼,找机会逃离这里。
但同时我又怕在他们出手那一刻,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会烟灰飞灭。
他们才是真正的神仙!
两个神话境的強者拼命,我毫不怀疑其中的元气震可以把这座封步山给平。
神仙打架,受苦的总是老百姓,这话一点也没错。
许久,才听至善缓缓说道:“既然仙子要走,老衲就不送了。”
“哼!”老板娘冷哼一声,缓缓往树林走去,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就这样,我们静静的看着老板娘风姿绰绰的⾝影消失不见,谁也没有说话。
至善有些无奈,而我,则是单纯的愤怒。
尼玛,好歹也有着数月的露⽔恩情,竟然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走了,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
“方施主,请。”至善挥手道。
我狠狠的向着老板娘消失的方向吐了一口吐沫,牵着李别情的手往山上走去。
还是小老婆好,老板娘太不要脸了。
李别情挣扎了几下,没有挣脫,便任由我牵着她的手。
封步山不⾼,但是很陡峭,记得我第一次上山时,跟火炮和马⼲整整走了大半天。今天,我已不比往昔,在陡峭的山林中纵跃,跟平地没有什么区别;而至善他们,似乎双脚只走在林中草尖上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速度也是极快。
没用两个小时,我们就赶到了山顶,天人别院遥遥可望。
“三百年了,没想到天人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至善望着远处破落的天人别院,长叹一声,说。
“天人庙?”我不由奇怪的问道。
我不是在问至善,而是问⾝边的李别情。
我怕她还隐瞒着什么。
还好,李别情也是一副茫然的表情,不知道至善为什么要把天人别院叫做天人庙。
“天人合一是修真路上最后一站,而天人庙,自然是修行道的无上圣地。小时候,我曾以能膜拜天人庙为荣。没想到才三百多年,就连天人庙也消逝在了岁月无情的蹉跎中。”至善感悟着人生,自言自语的唏嘘道。
你就装吧!
至善大果然得一手好!
我暗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