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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免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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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免职(2)

  “嗯,大家看看,这么处理行不行?还有没有其他意见?”

  “‮记书‬同志,我再说两句话可以吗?”

  又是‮长省‬。

  “当然可以。”‮记书‬点头了。

  “我说的话可能不太礼貌。不过,话在喉梗,不吐不快!

  “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庾明同志是个优秀人才。我指的不仅是在经济管理方面;在行政管理,他也是颇有建树的。这一点,省內谁都承认,连外国人也佩服得五体投地呢!可以说,部里把派到我们省,是对我们省的厚爱。我们为什么容不得他呢?这样的人被整下去,是我们省的损失。远的不说,就说那两亿欧元的投资,折合‮民人‬币多少个亿?我们省的‮长市‬们,哪一个⼲成过这么大的事情?唉,庾明同志的职务一撤呀,这些个亿的投资就得泡汤了…这种事,让人心痛啊!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想提醒省委,以后不管怎么处理,都不能把这样的人才整得灰溜溜的。要知道,庾明同志不是普通的‮长市‬,他是‮央中‬组织部备案的部级后备⼲部,来到我们省是‘下派’,我们省委,有责任帮助他成长起来,将来堪当重任。而不是把这样一个好苗子庒下去!

  “我说的第二句话,可能有人不爱听。对那几个告状的人,尤其是那两个副市级⼲部,咱们了得查一查。查查他们为什么告状?是为了工作,还是为了怈私愤,报私仇,或者还有什么别的目的?那个案子,你们省‮委纪‬的同志如果查不出个⽔落石出,我认为你们就是渎职了。八千万元,那是‮民人‬的⾎汗钱啊,说没有就没有了。怎么解释?

  “好,我现在心情太动,不多说了。最后,我表态:服从省委决定。”

  “对‮长省‬同志的发言,我深表理解。”省委‮记书‬开始总结了“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对蓟原市的问题,对庾明同志的问题,都有几分惋惜。但是,纪,国有国法。对⼲部,单凭感情是难以公正的。最后,我也強调这么两点:第一,庾明是个好同志,好⼲部,甚至可以说是一位好‮长市‬。但是,作为常的⼲部,谁都得遵守的规矩。我相信,今天省委的意见,部里会理解的。庾明同志也应该理解。第二,我要说的是,庾明同志虽然政绩突出,也还是有⽑病的。在工作方法上,在同志关系的处理上,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我想,让他撤离蓟原市,在思想上反省一下,是有好处的。当然,我同意‮长省‬同志的意见,对于‮败腐‬问题,决不能迁就。包括那个八千万元的案子,要一查到底。我们派到蓟原的市委副‮记书‬为什么要兼任‮委纪‬
‮记书‬,就是为了查这个案子。我们不会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的。”

  “会后,由我和‮长省‬同志与庾明谈一次话。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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