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仁义堂三杰
威士忌的度数不算太⾼,但也不低,喝下去让人觉得有种温温的火在升腾,但是处在安装着央中空调的舞厅里,却没有热燥的感觉,但很能助兴。左边的长发女郎此时,一杯酒喝下去,已然恢复了常态,脸上红润起来,眼睛袒露出天然的媚态,毫无做作感。这个舞厅的女郎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本⾝都有姿⾊,只是打扮得太过艳丽,让人有种发自內心的抵触。
只见她望着文风,眼泛迷离,⾝子也紧紧地贴过去,粘声说道:“小帅哥,今晚能不能把我们带出去,我们姐妹免费陪你。”另一边的卷发女郎更是大胆,放下酒杯,就往文风的⾝下摸去。
文风闻言,几乎笑出声来。旁边的冷血也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文风暗想,这艳福可不能享。他伸出拿去卷发女郎的手,淡淡地回道:“今晚我还有事,两位姐小陪我喝喝酒,就行了。”
那两个女郎闻言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文风见状,微微一笑,从裤兜里掏出皮夹,拿出几张港币,扔到桌上,说道:“这算是额外给你们的小费了。”
那两人见到好几千块钱,眼里顿时冒光,伸手就一人拿了几张,回头看着文风,眼神里即有惊讶,也有欢欣。两个女郎把钱装好后,神态又恢复职业性的媚态,一左一右地敬着文风喝起酒来。
这时门口处传来一阵儿躁动,三个人走了进来,当先一人穿着黑⾊紧⾝体恤,下⾝是黑⾊皮裤,胳膊上露着巨龙纹⾝,平头,染白⾊的头发,直直的,很酷,脸⾊微黑,厚嘴唇,大眼睛,脖子里挂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看起来很有爆发力的一个青年,他的⾝后跟着两个马仔。
见他进来,顿时围上去好几个人,看样子,应该是看场子的小弟,穿的服装和打扮也是各异。这就港香黑帮的特点,与世界上任何一个黑道组织不同,不像湾台和曰本等西装⾰履,黑衣黑裤,或者别的统一服饰。他们穿着顺便,和普通的小混混一样,但无论哪里的帮派,都不敢小视他们的实力,这些人砍起人来,也是极度狂疯。
“山鸡哥来了!”文风⾝旁的卷发女郎,抬头看看奋兴地说道。
文风听了,有种想晕的感觉,难怪打扮看着这么熟悉,就连绰号也一样,活脫脫的一个电影里山鸡的摸样。想到此,文风哑然失笑了。
左边的长发女郎,看见他笑的奇怪,诧异地问道:“小帅哥,你怎么突然笑了?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哦,没有,我是觉得⾝边有两个大美人陪伴着,觉得开心,就不由地笑了。”文风笑着回道。
两个女郎闻言咯咯地笑了,上⾝急颤,胸前的丰盈,快要坠落似的。过了一会儿,卷发女郎才说道:“嘴巴真甜,看来你一定很讨女孩子喜欢了,怨不得不要我们这样的人。”
“哪里。对了刚才,你说的那位山鸡哥,是做什么的?”文风有意问道,但样子表现地很随意。
卷发女郎闻言,样子难得地露出涩羞,眼神里露出一种向往的神⾊,又看向了正从舞池边走过的那个白⾊平头。
“西西,怎么了,小真,又想山鸡哥了,被他宠幸了两三次,就这么依恋了。”长发女郎嬉笑地调侃道。
卷发女郎闻言,脸上更羞,小声争辩着:“没有了,我哪里有那个福气。.ㄧбΚ”
“看你羞得,你还没福气,我们想,山鸡哥还不要呢。”长发女郎笑着说道:“说实在的,接近不上南哥,能被他手下的第一号猛将宠幸,那也是种幸福。”提到郑浩南,她的目光露出迷惘。文风听了,心里的趣兴愈发浓厚了。
“唉,山鸡哥啊,是我们南哥手下第一号猛将,在铜锣湾,是出了名的敢打敢拼,他和南哥另一个手下天二哥,号称仁义堂的小双虎,声名只在三虎三杰之下,按说他们可以自成一系,独自占地盘的。但是他们两人极讲义气,对南哥忠心耿耿。当然,浩南哥也是义薄云天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折服这两个人。上次那个头目是天二哥的手下,如果不是南哥硬庒着,恐怕天二哥早就带人去找傻标了。傻标是仁义堂三虎的第二虎,为人乖张,是楚耀广的忠心部下。
其实,仁义堂之所以能打下铜锣湾的大半部分,把洪兴挤在一角,全赖他们三人,没有南哥他们,洪兴早就打回来了。因为南哥他们对区域里的平民也很好,所以很受拥戴,也许就是这点遭到总堂那些人的嫉妒吧。”卷发女郎幽幽一叹,神⾊平静,说了起来。
文风静静地听着,心里也飞速地思索着,过了一会儿,卷发女郎说完了,那位山鸡也不见了。文风想到一点,又不由地笑了出来,便又问道:“浩南,山鸡,天二,怎么和电影里一样啊,还有没有皮包,巢皮,焦皮呢?”
长发女郎闻言,西西一笑,⾝子又故意地挨向文风,嘴凑进文风的耳朵,小声说道:“小帅哥,你好坏有,好皮包,巢皮的,哪里这些人啊,那是电影里虚构的,不过,据说那个漫画就是根据我们南哥和山鸡,天二哥画了,不过,他把天二哥在电影里弄死了,闹的我们天二哥好一阵子不率呢。山鸡哥倒是挺満意,因为那电影把他演活了。有人问过南哥,电影里的陈浩南,像不像他,谁更厉害。南哥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就是这么回事了。“
“是,这么回事啊,听你们两个说了一番,我倒很想认识下你们这位浩南哥了。”文风淡淡地说道。
“认识,呵呵,小帅哥,虽然你看起来很有钱,但应该没这个这个机会吧,不过,你要想看到我们南哥,倒是很容易,南哥就在这间舞厅楼上的办公室里,这里是仁义堂铜锣湾的分堂,南哥是扛霸子,平时没什么事情,就常在这里的。山鸡哥和天二哥分别带人在东面和西面,带人和洪兴打呢。
今天山鸡哥回来了,应该是去见南哥的,你如果再在这里多呆会儿,也许南哥很快就下来了。”长发女郎笑着解释道,她的话声里有种強烈的依赖感和自豪。
文风知道长发女郎刚开始那句话的意思,是说他没这个资格,不过,他没生气,心里想道:“看来这个郑浩南很有一套,这样的人倒是可以交一交。在港香这么大的帮会里,找几个讲义气的人,已经不容易了,能令下面的人,而且还是坐台的姐小,这么佩服的。更是少之又少了。”想到这里,文风轻轻一笑,回道:“好吧,反正还有瓶酒,我就多呆一会儿吧。”
两个女郎闻言很⾼兴,在舞厅里,遇到这样英俊又多金的帅哥,不容易,她们岂能放过。何况,喝喝酒,就能挣那么多小费,谁不愿意啊。她们这样的人,其实出⾝多是悲苦,或者穷困,要不就是小的时候当小太妹,被人骗得卖⾝,卖到⿇木了。在人前強言欢笑,在背地里却要抹泪。正是因为深知这点,文风才没对她们产生厌恶,而且出手就是几千块港币,也许,心里也有隐隐的同情吧。
长发女郎给文风的杯子倒上酒,就殷勤地陪伴起来,卷发女郎也尽显媚态,希望能给文风留下好印象,下次来的时候还照顾她们。文风轻轻地喝着酒,他的心里倒真的有种期待,能够见见这位倍受底下人推崇的仁义堂三杰之一。
就在这时,文风只觉得⾝边的卷发女郎,突地站了起来,他诧异地抬起头,看向她,就见那女郎,面⾊激动,手指着舞池方向,尖叫道:“快看,浩南哥下来了。”
长发女郎也赶紧站起来,邻座的不少女郎也是同样的状况。舞池边上的小混混们更是群情激动,一个个目露崇拜地喊出声来:“浩南哥,浩南哥!”小太妹们也是紧向前拥,口里同样喊着那个名字。
舞厅里顿时更热闹了。文风也不噤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人如众星捧月般,被十几个穿体恤的青年环绕着,向外走来。
此人一头飘逸的长发,里面是黑⾊紧⾝背心,外面套着黑⾊紧⾝皮衣,下⾝穿黑⾊休闲裤,⾝材修长,看起来英挺不凡。长脸,很有形,脸⾊淡漠,长的很英俊。他的⾝旁正是山鸡,他微笑地看了看周围的人,就和山鸡说起话来,边说边往外走。周围的手下,驱散着那些小混混和小太妹。
“他就是郑浩南?”文风嘴角浮现笑意,淡淡地问道。
长发女郎回⾝坐下,说道:“对啊,那就是我们南哥。”
“呵呵,我还是以为是天王巨星呢。”文风轻轻笑了起来。
“那是当然,我们南哥,在港香的名气可不比那些巨星小,在我们的心里,南哥才是真正的偶像。”卷发女郎坐了下来,自豪地回道。
文风没在说话,笑着看着,已经走到离他们的雅座不远的郑浩南等人,过了没一会儿,就见文风轻轻地放下酒杯,突然站起来⾝来,向外走去,他的目光仍然望着前面的方向,那目光里,充満了玩味般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