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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详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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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全抄本

  红楼梦这样的大梦,详起梦来实在有无从着手之感。我最初兴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过我无论讨论什么,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本”(以下简称全抄本),认为全抄本比他本早。

  红楼梦这样的大梦,详起梦来实在有无从着手之感。我最初兴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过我无论讨论什么,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本”(以下简称全抄本),认为全抄本比他本早。这话当然有问题,不得不预先稍加解释。

  这抄本的前八十回,除抄配的十五回不算,俞平伯说“大体看来都是脂本…却非一种本子,还是拼凑的…相当可靠…因为绝非杨继振(道光年间藏书者)等所能伪造。…是否与红楼梦作者原稿有关,尚不能断定。”因为当时传抄中可能经人改写。附批很少,只有没删净的几条。“红楼梦最先传时,附评是很多的。后来渐渐删去了。…从这一点说,大约与甲辰本年代相先后。”

  没有评注,可能是后期抄本,根据早期底本过录。但是头十八回是另一个来源,没有照程本涂改。第十七至十八回已分两回,显较庚本晚。第三回妄加三句,似还没有人指出。凤姐问黛玉一连串的话,入“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又问道…”上一回黛玉“年方五岁”从扬州进京,路上走了八年!

  此外俞平伯举出的许多缺文,如果我们不存成见,就可以看出是本来没有的,后加的补笔。如第三十七回贾政放学差一段。抄本第六十四回贾敬丧事中,贾政在家,屡与贾赦并称,庚本代以贾琏(俞平伯认为此处的“琏”字也不一定靠得住)。全抄本第六十九回已经改了贾政不在家。显然它的第三十七、六十四两回都是早稿,贾政并未出门。第三十七回回首放学差一节是后加的帽子,解释宝玉为什么能一直不上学,在园中游

  同样的,第五十五回回首没有老太妃病。吴世昌考据出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原是元妃死,改写中将元妃之死移后,而又需要保留贾母等往祭,离家数月,只得代以老太妃。所以老太妃病是后加的伏笔。全抄本第五十五回没有这顶帽子,第五十八回突然说:“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戚本、程本也都没有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第七十回回首“王信夫妇”全抄本讹作“王姓夫妇”同程本。

  第七十三回母之媳,庚本作“王柱儿媳妇”全抄本作“玉柱儿媳妇”程本同。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到“李赵张王四个妈家让了一回”除李嬷嬷外,有贾琏母赵嬷嬷,张嬷嬷不知道是谁,王嬷嬷想必就是母,王柱儿的母亲。全抄本、程本都误加一点成玉,似是程高采用这抄本的又一证。但是当时流行的抄本也许这几回大都与这本子相仿,程高似乎没看见过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由于改写过程的悠长,有些早本或者屡次需要抄配。如第三十七、五十五回不过加个帽子,可以仍用旧稿,就疏忽没加。又如第六十三回缺芳官改名改妆一节──庚本在这一大段文字完了以后分段,书中正文向无此例,显见是后加。全抄本无,第七十回却又用她的新名字温都里纳与雄奴,第七十三回又用温都里纳的汉译金星玻璃,又简称玻璃。当是加芳官改名后才有这两回,本来即有也全不能用。这百衲本上的旧补钉大概都是这样来的。

  第七十回改写的痕迹非常明显。上半回贾政来信,说六七月回家,于是宝玉忙着温习功课,桃花社停顿。下半回贾政又有信来,视察海啸灾情,改年底回家,宝玉就又松懈下来,于是又开社填词。第七十一回开始,贾政已经回来了,接着八月初三贾母过生日,显然不是年底回来的,仍接第七十回上半回。一定是改写下半回,为了把那几首柳絮词写进去。第一回脂批:“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第七十一回鸳鸯撞见司棋幽会,伏傻大姐拾香袋,是抄园之始,直到第七十四回抄园,第七十五回中秋,上半回也还是抄园余波,这几回结构异常严密,似是一个时期的作品,至少是同一时期改写的。己卯本到七十回为止,或者在此告一段落。第七十回贾政归期改了,而底下几回早已有了,直到第八十回年底,时序分明。唯一的办法是在第七十一回回首加个帽子,解释贾政为什么仍旧六七月回家,但显然迄未找到简洁合理的借口。

  俞平伯另举出许多过简的地方,大都与“缺文”一样,是早稿较简。例如红麝串一节,没有宝钗的心理描写。元妃的赏赐,独宝钗与宝玉一样,她的反应如何,自然非常重要。全抄本只有宝钗在园中装不看见宝玉,走了过去,后来宝玉索观香串“少不得褪了下来”不大愿意,也是她素的态度。未提这新的因素,到底不够周到。这种地方是只有补加,没有删去之理,正如第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好不好拉出去”全抄本无下句“配一个小子”庚本后来又重一句:袭人先还分辩,后来听她说“哄宝玉妆狐媚,又说配小子等,”哭了。全抄本此处作“哄宝玉妆狐媚等语”可见前文缺“配一个小子”不是抄漏一句。这种警句也决不会先有了又删了。

  第十九回回首,庚本有元妃赐酥酪,宝玉留与袭人,全抄本无。宝玉访袭,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直到后文叙丫头阻止李嬷嬷吃酪,说是给袭人留着的,方知是酥酪。这样写较经济自然,但是这酪不是元妃赐物。脂批赐酪:“总是新妙景。”又关照上回省亲,决不会删去这一点。

  同回宁府美人画一节,庚本有两行留出空白:“因想这里素有个小书房,名…内曾挂着一轴美人画,极画的得神。今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全抄本略同戚本,只作“因想那来这里,见小书房内曾挂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这般热闹,想来那里美人自然是寂寞的。”末句不够清楚,需要解释:因为热闹,所以没人到小书房去。庚本的底本一定是在行旁添改加解释,并加书斋名,尚未拟定。改文太挤或太草,看不清楚,所以抄手留出空白。

  全抄本第二十六回没有借贾芸眼中描写袭人。回末黛玉在怡红院吃了闭门羹,在外面哭,没有那段近于沉鱼落雁的描写与诗。

  袭人自第三回出场,除了“柔媚娇俏”四字评语(第六回),我们始终不知道她面长面短。这是因为她一直在宝玉身边,太习惯了,直到第二十六回才有机会从贾芸眼中看出她的状貌。全抄本上没有利用这机会,也许是起初没想到,也许是踌躇。事实是我们一方面渴想知道袭人是什么样子,看到“细挑身材,容长脸面。”不知道怎么有点失望,因为书到二十六回,读者与她相处已久,脑子里已经有了个印象,尽管模糊,说不出,别人说了却会觉得有点不对劲。其实“细挑身材,容长脸面”八个字,已经下笔异常谨慎,写得既淡又普通,与小红的“容长脸面,细巧身材”相仿而较简,没有“俏丽干净”、“黑真真的头发”等。

  作者原意,大概是将袭人与黛玉晴雯一例看待,没有形相的描写,尽量留着空白,使每一个读者联想到自己生命里的女。当然无法证明全抄本不是加工删去袭人的描写与赞黛玉绝的一段,只能参考其他早本较简的例子。

  芙蓉诔前缺两句笔,似是全抄本年代晚的一个证据。原文如下:

  “…乃泣涕念曰:──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

  这两句夹在“念曰”与诔文之间,上下文不衔接,与前半部的几次笔不同。如果是批注误抄为正文,脂批也决不会骂这篇诔文为“笑话”但是宝玉作诔时,作者确曾再三自谦:“宝玉本是个不读书之人,再心中有了这篇歪意,怎得有好诗好文作出来…竟杜撰成一篇长文…”“诸君…只当一笑话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删去批注,因此这自批没有误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没有第七十四回的“为察情,反得贼赃”这八个字一直不确定是批语还是正文。“谁知竟在入画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奇为察情反得贼赃…入画只得跪下哭诉真情说这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说:“实是你哥哥赏他哥哥的,只不该私自传送,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宁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瞒窃案,一定又是内情复杂,最后即使透,也必用隐曲之笔。而一开始刚发现金银,作者就指明是贼赃,未免太不像此书作风。──倒是点明入画供词是“真情”又与这八个字冲突。这八个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见回末尤氏语。

  俞平伯特别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后,宝玉与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们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们”字,同戚本。“‘疑他们’者兼疑他人,便减轻了袭人陷害晴雯的责任。…关系此书作意,故引录。”

  此外芙蓉诔缺数句,包括俞平伯曾指为骂袭人的“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同回姽婳词也缺两句,显然是抄漏的。也许因为这缘故,他并未下结论,将芙蓉诔缺“悍妇”与“疑他们”连在一起。

  宝玉与袭人谈,正暗示她与麝月秋纹一“疑他们”当然是兼指麝月秋纹。宝玉与袭人关系太深,不能相信她会去告密,企图归罪于麝月秋纹,这是极自然的反应。同时事实是这几个人里只有袭人有虚心事──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谅她不至于这样大胆,倒去告发惹祸,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轻举妄动。这层心理也没能表达出来,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妇”也不见得是指袭人。上句“钳诐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与其他“与园中不睦的”女仆。宝玉认为女孩子最尊贵,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见。“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回目中的“闺秀”是娇杏丫头。宝玉再恨袭人也不会叫她奴才。“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如果是骂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点疑心。而他当天还在那儿想:“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回来家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未免太没有气,作者不会把他的主角写得这样令人不齿。“悍妇”大概还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梦“向宝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宝玉道”俞平伯说“笑字好,增加了森的气象,又得梦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辩道”庚本也作“笑辩道”似乎没有人提起过。我觉得这两个“笑”字都是庚本后改的,回味无穷。芳官在被逐的时候“笑辩”她小小年纪已有的做人的风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着驳她,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后,写宝玉“去了心上第一个人”这句话妨碍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场,补叙晴雯原系赖大家买的小丫头,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妈妈就孝敬了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大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全抄本)既然是赖家送给贾母,怎么又“收买进来”?还要付一次身价?──“吃工食”三字并无不妥,贾家的丫头都有月钱可领。──“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这句也不清楚,仿佛仍旧回到赖家。当作“对赖大家却还…”

  庚本稍异:“…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此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为人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有问题的两句都已改去“收买进来吃工食”变成说她表哥,不过两次说收买表哥进来,语气嫌累赘。前面添出不记得家乡父母,是照应芙蓉诔:“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实有表哥怎么会不知道籍贯姓氏?表哥“专能庖宰”显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贯。虽是“浑虫”舅舅姓什么,是哪里人,总该知道。庚本显然是牵强的补笔。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页有“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异文,标明有一个时期的早稿写晴雯有母亲,身世大异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点像,会不会是抄错了?或是抄手见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这里写宝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袭人麝月秋纹碧痕与“几个做活的丫头”都有代,解释她们为什么不在跟前。这句要是讲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笔误或妄改“晴雯”那就是这时期的早本没有晴雯其人。

  如果这句确是说晴雯,那她将来被逐──如果被逐的话──是像金钏儿一样,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杀,那就更与金钏儿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没有逐金钏这回事?这个疑问,我们在研究改写过程的时候会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诗”(第二十三回)与芙蓉诔中出现过:“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都是麝月对檀云。既有麝月,当然可以有个丫头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袭人“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这里檀云不过充数而已。全抄本作“香云”当是笔误。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云探母,晴雯在这时期还不存在,后来檀云因为“没有她的戏”终归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无檀云其人,偶一借用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云,是已经决定晴雯没有家属,只有两个不负责的亲戚。

  明义“绿烟琐窗集”有廿首咏红楼梦诗,题记云曹雪芹示以所著红楼梦。看来甲戌前曾有一个时期用红楼梦书名,脂砚甲戌再评,才恢复旧名“石头记”廿首诗中已有一首咏晴雯与芙蓉诔,一首玉钏尝羹。有玉钏尝羹,当然是有金钏之死。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属此书的史前时代。第二十四回还更早,晴雯的悲剧还没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钏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异文最多。凤姐到王子腾家拜寿回来,全抄本作“见过王夫人,便告诉今几位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庚本作“拜见过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长一短的问他今儿是几位堂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拜见”王夫人,倒像金瓶梅里的妇女,出去一趟,回来就要向月娘磕头。红楼梦里没有这规矩。王夫人对于应酬看戏没有兴趣,是凤姐自动告诉她更对些。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过文笔欠流利。

  接着宝玉回来,着彩霞与他说笑“一面说,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无“只往衣内放”下句作“彩霞夺手不肯”全抄本语气暧昧,似有秽亵嫌疑,不怪贾环杀心顿起“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盏油灯向宝玉脸上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一声,屋里漆黑。众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灯来看时…”庚本“油灯”作“油汪汪的蜡灯”无“漆黑”二字,作“屋里众人都唬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棹灯挪过来…”“棹”字点掉改“戳”秦氏丧事,户外有两排戳灯,大概是像灯笼一样,在座子上。疑是专在户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灯或者是像现代的站灯兼茶几。

  全抄本显然是写室内只有一盏油灯,在炕桌上。贾环坐在炕上抄经。“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蜡烛,油灯倒了,不会“屋里漆黑”庚本作“蜡灯”是补漏,照应“蜡花”二字。只有一盏灯,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灯”但是全抄本一声惊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戏剧效果更强。

  庚本较周密冲淡。“拉着彩霞的手,只往衣内放,”也可能不过是写亲匿,终究怕引起误会而删去。

  全抄本马道婆与赵姨娘谈:“若说我不忍叫你娘儿们受人折磨还由可…”“折磨”似嫌过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马道婆索鞋面“挑了两块红青的”庚本只有“挑了两块”可见作者对色彩的爱好。大概因为一般人对马道婆鞋子的颜色太缺乏兴趣,终于割爱删去。

  这一回最重要的异文自然是癞头和尚的话:“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五载矣。”各本都作“十三载”下文有“尘缘已了”俞平伯说:“二字涂改不明,似‘入三’,疑为‘十三’之误,谓尘缘已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岁是十分之三,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尘缘。甄士隐五十二三岁出家,倒真是贾宝玉的影子。写他一生潦倒,到这年纪才出家,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第二回),与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凄,那样黯淡无味、写实,即在现代小说里也是大胆的尝试。我着实惊叹了一番,再细看那两个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为此处删去六字,一条黑杠子划下来“大”字出头,被盖住了:“半”字中间一划,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写似“三”字。

  十五岁“尘缘已大半了”那么尘缘,不到三十岁。这和尚不懂预言家的诀窍,老实报出数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仅作“尘缘,若似弹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来的时候,贾母正哭闹间“只闻得街上隐隐有木鱼声响,念了一句‘南无解冤孽菩萨…’”庚本无“街上”二字,多出一节解释:“贾政想如此深宅,何得听的这样真切,心中亦希罕。”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荣府成了普通临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种神秘的气氛。

  宝玉这一年十五岁,当系后改十三,早稿年纪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这一年,宝玉与诸姊妹“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传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她哥哥还想把她嫁给十三岁的宝玉。全抄本无“年”字,作“已二十一二岁”与十五岁的宝玉还可以勉强配得上。“二十三岁”当然是“一二”写得太挤,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照全抄本,宝玉仍是十五,那么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宝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因我们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时,是上年的事,当作“去年”可见早稿时间过得较快,中间多出一年。第二十五与四十五回间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亲,临别元妃说:“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麋费了。”批注是“不再之谶”旧稿当是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拟省亲,次年开逝世。直到五十几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还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后,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两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宝玉的年纪还不够大,是否有误?

  我们现在知道逐晴一回是与元妃之死同一时期的旧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这个阶段,只有这一点可以确定:宝玉的年纪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现在的年岁。大两岁,就不至于有这么些年龄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样算,逐晴时宝玉已经十八岁,还是与姊妹们住在园内,晚上一个丫头睡在外。“有人…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王夫人听了还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两岁,时间又缩短一年,共计小三岁。

  全抄本吴语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页有“每一棵树上,每一枝花上多系了这些物事(东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义较抽象,以称绢制小轿马旌,也不大通,显然是图省事,将“物事”二字一勾,倒过来。

  第五十九回黛玉说:“饭也都端了那里去吃,大家闹热些”(第一页),庚本作“热闹”

  第六十四回第一页有“宝玉见无人客至”同页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烟,若珍大哥那边有要紧人客来时,令他急来通禀。”庚本均作“客”

  第四页贾琏对贾珍说:“再到阿哥那边查查家人有无生事。”庚本作“大哥”

  第二十七回第五页宝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再迟两天,等他气叹一叹再去也罢了。”改“等他的气息一息”同程本,当与通部涂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气消一消。”全抄本原意当是“等他气退一退”吴语“退”“叹”同音,写得太快,误作“叹”

  但是第六十九回贾琏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贾蓉忙上来劝:‘叔叔叹着些儿。’”(庚本同)这“叹”字疑是吴语“坦”作镇静解。

  “事体”(事情)各本都有。第六十七回薛蟠“便把湘莲前后事体说了一遍”(庚本一六○五页)。第六十三回“宝玉不识事体”(庚本一五一七页),还可以作“兹事体大”的事体解。但是第一回已有“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庚本十二页)

  吴语与南京话都称去年为“旧年”各本屡见。

  全抄本第二十七回凤姐屡次对小红称宝玉为“老二”也是南京人声口。庚本均作宝玉。第二十五回凤姐称贾环为老三则未改。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苏州织造,也等于寄籍苏州。曹雪芹的父亲是过继的,家里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娘家的影响一定也特别大。寄居的与常接来住的亲戚,想是李家这边的居多。第二回介绍林如海:“本贯姑苏人氏”甲戌本夹批:“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钗黛湘云等外戚──也许包括凤姐秦氏的娘家──都是苏州人。书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苏州人。李纨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读音。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时候,也许是一口苏白。照理也是早稿应多吴语,南京口音则似乎保留得较长。

  全抄本“理”常讹作“礼”如第十九回第四页袭人赎身“竟是有出去的礼,没有留下的礼”第六页“没有那个道礼”“逛”均作“旷”则是借用,因为白话尚在草创时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俇”字(板儿“听见带他进城俇去”),需要加注解:“音光,去声,游也,出‘谐声字笺’。”(“辑评”一三四页)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于甲戌本的一证。

  第三十七回起诗社,取别号,李纨说宝玉:“你还是你的旧号绛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点系后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说宝玉“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与绛花王为对看”(“辑评”八六页)。可见是花王,花主是后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纨这句话下批注:“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得便一点,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但是前文并没有提过“绛花王”别号,显然这一节文字已删,批语不复适用,依旧保留。

  下文“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当时没有议定取什么名字,但做完海棠诗,李纨说:“怡红公子是尾。”下一回咏菊,他就署名怡红公子。而做诗前大家拣题目,庚本“宝玉也拿起笔来,将第二个访菊也勾了,也赘上一个绛字。”“绛”全抄本作“怡”诗成,则都署名怡红公子。

  庚本的“绛”字显然是忘了改。这一回当是与上一回同时写的,与删去的绛花王文字属同一时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说过第三十七回是旧稿,只在回首加了个新帽子,即贾政放学差一节。第三十七回虽已采用新别号怡红公子,至三十八回,写得手,仍署“绛”字。上一回正提起绛花王,如署“绛”可能是笔误,而此回并未提起。绛花王的时期似相当长,所以作者批者誊清者都习惯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较全抄本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后还是大部份比庚本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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