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可怕的敌人
(一)
今天晚上,金元宝赌坊的生意也不错。
二号斗鼠潘子英站在大厅门口,向每一个走向元宝大厅的赌客,文质彬彬的深深鞠躬。
他的笑容和蔼而亲切,他的目光深湛而锐利。
他代表金元宝赌坊对顾客表示。
但当他含笑躬身之际,他也兼任了全科大夫和把关税吏的使命。
他得察看你这个人有没有“毛病”以及身上有没有“夹带”?
他是这一方面的大行家,他的观察一向很少失误。
所以十鹰洪鸣第一个跨进大厅时,便遭到了挡驾的命运。
洪鸣的乔装,毫无暇疵。
这位二号斗鼠虽未能认出洪鸣是十八金鹰之一,但他却一眼便看出洪鸣不是个真正的赌徒。
“这位大爷请留步。”
“什么事?”
“我们出去谈谈。”
“大爷没空。”
“请别让我潘某人为难。”
潘子英说这句话时,身躯微侧,左臂拦住去路,右手指向院外。
看上去,这是个很礼貌的动作,其实他左臂手桥如铁,右手虚引待发,随时均可因情况的改变而化为致命的招式。
洪鸣当然不甘示弱,伸手拨向对方的左臂道:“大爷赌瘾难熬,有话等会儿再说。”
潘子英不容他五指搭实,手心一翻,反扣洪鸣腕脉。
他口中仍然很谦逊地道:“大爷跑错路了,请走这边。”
洪鸣五指一沉、一翻、一,道:“该往哪边走?”
潘子英道:“走这边。”
他们一说一答之间,已对拆了七八招,双方使的,全是大擒拿手法。
十八金鹰虽非同门师兄妹,但在协力组成帮派之后,均跟一位老鹰王,木钟的师叔,龙门豹隐袁五先生苦研“鹰身法”和“鹰爪功”在这两门高深的武学上,十八鹰均有很不错的成就。
如今十鹰洪鸣以脱俗的擒拿术,再参以霸道的鹰爪功,威力自是更为可观。
但饶得如此,七八招下来,十鹰洪鸣依然未能占得一丝上风。
他知道继续纠下去,脸皮就要扯破,那便完全失去他们今晚前来金元宝的意义了。
于是,他只好缩回手,轻轻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今晚是玩不成了。”
潘子英微微一笑,道:“以后机会还多的是。”
洪鸣退出金元宝赌坊,在阴暗处会合木钟。
木钟道:“怎么这样快就出来了?里面的情形怎么样?”
洪鸣皱眉道:“别提了,连大厅都没有进得去。”
木钟道:“怎么回事?”
洪鸣道:“一进门就被那姓潘的识穿了身分,那厮不仅目光厉害,功力也在小弟之上。
木钟道:“你试过?”
洪鸣道:“小弟以擒拿术跟他换了七八个变化,竟始终找不到他的破绽,他如果不是有所顾忌,小弟可能早就败在他手底下了。”
木钟道:“没有关系,根据我们原计划,现在上门,只是扰质,能叫他们紧张忙一阵,就算达到目的了。我们现在且依丁少侠的吩咐,先放几流星炮再说。”
及时乐小贩九饼看到流星炮就是这个时候。
这是丁谷事先的安排。
他对及时乐的营业非常熟悉,知道客人要找“梅”、“兰”、“菊”等三级的姑娘,非经院方安排就绪,都必须先在万花厅等待。
这几天及时乐由于花酒堂六个女人加入阵容,嫖客必会趋之若骛,而灰鼠帮方面为了安全起见,一定会在万花厅广布眼线,他的分段计划中,第一步便是收拾这些眼线。
要在芸芸嫖客之中,找出那些灰鼠弟子,自然相当费事。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打草惊蛇的方法:由金元宝这边的人点放流星炮!
结果,他这边完全成功了。
可是,金元宝那边,进行得却不怎么顺利。
丁谷本来就晓得战公子的一柄金戈虽然威力惊人,但这位战公子绝不是一位指挥别人作战的人才。可是,为了身分的关系,他又不能不安排战公子为这一组的领队。如果领队由别人担任,即使战公子不计较,十八金鹰方面也不好意思接受。
所以,丁谷为了弥补此一缺点,特将老练的木钟夫妇,轻功过人的五鹰高桥,行为稳重精明的十四鹰余飞等人,悉数编在战公子这一组。
然而,结果却依然不理想。
十鹰洪鸣第一个闯关碰壁。
十四鹰和十二鹰试图从后院潜入“摸”掉几名灰鼠弟子,也被另一名干的斗鼠发现行踪。
战公子火往上冒,不顾丁谷的吩咐,冲上去便跟这斗鼠干了起来。
由风公子楚长恨也只排到一名三号斗鼠为例,可知灰鼠帮中的斗鼠,均非泛泛之辈。
战公子跟这名斗鼠上手,十四鹰和十二鹰只好跟进,也跟另两名斗鼠战成一团。
这边三组战斗尚未分出胜负,三名瘟鼠长老已相继出现。
他们只来了十个人,金元宝如果包括武功不低的啮鼠在内,人手至少要超过他们三倍。
即使单以“瘟鼠”和“斗鼠”计算,对方人数也在他们之上。
双方优劣之比,是很明显的。
今晚临出发时,丁谷再三叮嘱他们,非万不得已,应尽量避免正面手。不幸的是,丁谷所担心的情况,结果还是发生了。
十几支火把,熊熊燃起,将整座后院照耀得亮如白昼。
三名瘟鼠身后,如一字长蛇阵般,排列着各级灰鼠,总数竟达三十余名之众。
五号瘟鼠独孤长老哈哈大笑道:“诸位前门走不通,马上改走后门,脑筋动得真快啊!”战公子听了,心头更是恼火。
出这个主意的人正是他。
依了木钟夫妇的意思,既然对方已经有了警觉,就不妨各处丢几个火把,然后全体撤退,横竖丁谷的重头计划,是放在快天亮前的那一战,但战公子却坚持要试一试。
他想拼点成绩,让丁谷瞧瞧,别叫丁谷斗起嘴来,又多一次占上风的机会。
及至十二鹰和十四鹰行踪败,他们仍可以全身而退;可是,他不愿这样做,他就是按捺不住心头那把头。
愈是遭到挫,他的火愈大。
现在,这把火燃烧起来了,不仅烧着了他自己,而且波及到全组的九名金鹰。
他想到懊恼处。内疚不已,真想反手一戈,抹了自己的脖子。
这时,木钟夫妇,以及另外的五名金鹰也赶到了。
他们七人也于屋顶排成一列,但只拔出兵刃,采取戒备状态,而没有立即加入战圈。
因为目前双方三对三,他们这边并不吃亏。如果他们求功心切,立即飞身扑下,引发混战,那无异是重蹈黑刀帮和花酒堂的覆辙。
同时还有一个更不利于他们的原因,也迫使他们不敢轻易先行出手。
如果根据时间推算,及时乐那边,也正好是刚刚动上手,丁谷的那一组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分兵前来接应,而对方却可能随时都会受到花酒堂方面的支援。
所以,他们如今惟一的希望,就是希望战公子放弃恋战,急勇退,立刻收兵。
如果他们主动撤退,大伙儿且战且走,相信对方人数再多,也奈何他们不了。
对方若是疑心生暗鬼,以为他们在使敌人伏之计,更可能连追都不敢追。
可是,看情形战公子显然并没有撤退的意思。
因此他们别无良策,只有默默等待。
等待奇迹出现。
等待战局变化,使他们也像铸铁一般一块块投入洪炉。
独孤长老忽然笑声一收,转向身后道:“斗七号,你上去跟斗九号一起向金公子领教几招,这样一对一会失了人家名公子的身分。”
一名灰衣汉子,立即应声电疾扑出。
这汉子使的是一九节长鞭,他身形本就够快,加上身形未至;长鞭即已出手,更加快了他接近战公子的速度。
一鞭抢出,如毒蟒出,直奔战公子后脑。
这边木钟等人,见状大吃一惊,要抢救已然不及。
战公子一柄金戈虽然挥舞得金光纵横,攻多守少,杀气严霜,但那名九号斗鼠的一口鬼头刀,气势也颇不弱。
尽管以行家的眼光看来,战公子是占了上风,但也只是稍胜一筹,而并不是一种倒的优势。
战公子对付一名九号斗鼠已很吃力,如今再加上七号斗鼠这一鞭,其结果自是不难想像。
只听一声大吼,血光闪处,鞭影中一颗人头高高抛起。
木钟等人齐齐失声惊啊。
但旋即转为欢呼。因为他们马上看清。高高抛起的人头,竟然不是战公子的。
身首分家的,是那位九号斗鼠。
战公子能在这一发千钧之际,一戈砍飞强敌的脑袋,如果说出其中的原因,一定很难令人相信。
什么原因?
太简单了:原来是这位战公子又冒了一次火!
他今晚事事不顺利,原就已问了一肚子火无法发,及至听得跟他战了半天的敌人,竟然只是一名排名第九号的斗鼠,一股屈辱感,几乎使他气炸。
连一名九号斗鼠他都胜不了,他以后还有什么面目见人?
要让丁谷知道了,丁谷那小子准会大大的“安慰”他一番,与其接受丁谷来的“安慰”反不如挨敌人一刀来得痛快。
于是,他挥出了无理的一戈。
下棋下出无理之着,最多只是输棋,战场使出无理之招,便等于跟自己的性命过不去。
下无理棋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让对手错愕一下,因为对方想不出为什么“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进来”?
攻出无理招,恰巧也有好处。
九号斗鼠见他不理会自己的拦一刀,仍然直冲过来,不微微一呆,心想:“这小子疯了?老子的鬼头刀就砍你小子不动?”
他念头没有转完,脑袋已经飞起。
战公子的火爆脾气,经常为自己带来不少麻烦,这一次居然救了自己一命,这种事谁会相信?
如果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武功,这又算是哪一门子的武功?
战公子一戈劈翻了九号斗鼠,同时也藉前冲之势,避开了七号斗鼠的一鞭。
闪动的火光中,独孤长老的脸色冷如寒冰。
灰鼠帮已经过面的几名瘟鼠之中,就数这位独孤长老庄重儒雅,最不像个派人物。
可是,当这位五号瘟鼠看到战公子在绝无可能的情况下,居然像变幻术似的一戈砍飞了九号斗鼠的脑袋之后,这位修养深厚的五号瘟鼠,脸色也变了。
十二鹰颜武和十五鹰余飞,跟另两名斗鼠均为徒手搏击,四人由于功力悉敌,都想凭矫健的身形,浑厚的拳脚功夫取胜,分别由地面打上东西厢房,经过一阵呼叱追逐,连人影也看不到了。
四人离开院子,场地更见空阔,这对于使长鞭的七号斗鼠相当有利。七号斗鼠方才第一鞭抡空后,鞭梢着地,手腕一振,长鞭顿又如巨蟒般窜起。
变招之快,内力之强,堪称罕见。
战公子一声清啸,陡地拔升三丈来高,半空中一个侧转身形斜斜泻下,一戈疾劈鞭影中的七号斗鼠。
这正是金戈飞斩中的第三式。
“银河陨星”
独孤长老点头道:“好戈法!”
站在独孤长老右边的,是个鼻尖上长了颗大黑痣的老人。
这老人约摸五十来岁,身材高瘦,两腮无,双臂奇长,从他站立的位置推测,无疑也是一名瘟鼠级的人物。
这时只见那黑痣老人转向独孤长老道:“你看我们的斗七号,会不会是这小子的对手?”
独孤长老道:“很难说。”
黑痣老人道:“我看我们这几块老骨头,也该下去活动活动了。”
独孤长老道:“等等再说。”
他口中虽在说着话,两眼却始终未曾离开过斗场。
谁都不难看出,这位五号瘟鼠已对战公子的一柄金戈产生了好奇之心。他显然想看看这位汾金家的大少爷,究竟在一柄金戈中蕴藏了多少奇的招术。
至于会不会继九号斗鼠之后,再牺牲一名七号斗鼠,他似乎并不在意。
战公子凌空一戈斩落,七号斗鼠知道厉害,一个侧纵,掠开八尺。
他手中长鞭旋转如因,退而复进,疾套战公子双足。
战公子下落时,是头下脚上,但就在长鞭及足的一瞬间,他突然曲腿一蹬,由下扑的兀鹰忽又变成了一条游鱼。
他以一道美妙的反弧形,贴着地面,反从七号斗鼠的如盖鞭影下,抢入内档,挥戈扫砍七号斗鼠的双足!
俗语有所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这一招,则成了以足还足。
这是这位金家大少爷今晚自创的第二招“新戈法”
他并不是好出风头,欢喜冒险,而是迫不得已。
戈是一种短兵器。
使用这种兵器,一定要把握三字诀:快、准、狠。如果换成一个字,便是:冲!
因为这种兵器只有在近身杀时,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所以,使用这种兵器的人,一经跟敌人上了手,便不能跟敌人保持三尺以上的距离,也不能容许敌人有息的机会。
尤其是遇上使长兵器的敌人,更须注意这一点,如等敌人的长兵器完全施展开来,下风便占定了。
独孤长老不又点了一下头,道:“好!”黑痣老人已经有点不耐烦道:“斗七的长鞭封他不住,待老夫去换他下来。”
独孤长老道:“别急,斗七鞭法不弱,还能支撑下去。”
对面屋顶上,以木钟为首的七名金鹰,也为战公子这种骁勇的杀法暗暗喝彩。
金牡丹称赞道:“汾金家的戈法,果然名不虚传。”
木钟皱眉道:“只是险招太多,令人担心。”
金牡丹道:“金家戈法,名重一时,也许这正是它的独特之处。”
木钟道:“如果金少侠再胜了这一场,混战之局,势难避免,大家留意着点,一旦情势发生变化,落场务必要快。”
五鹰高桥道:“十二弟和十四弟久久不见现身,不知情况如何?”
木钟愠然道:“金公子的安全,重于一切!他们两人都能照顾自己,别为他们分心。”
五鹰高桥赧然道:“大哥说的是,小弟抱歉。”
五号瘟鼠独孤长老没有料错,七号斗鼠的一长鞭,果然还能支撑下去。
只可惜支撑的时间太短了。
他只继续支撑了三招。
三招过去,当战公子以一种飘忽的穿花蝶身法,抢入霍霍鞭影中,砍出第四戈时,七号斗鼠招架不住了。
金戈砰的一声,砍中他的膛。
七号斗鼠应声而倒!
黑病老人不问五号独孤长老同意与否,大喝一声,飞步出列,伸展如猿长臂,五指虚握如钩,一把抓向战公子后脑。
战公子旋转身躯,扬戈格挡。
黑病老人嘿嘿一笑,好像对这柄已杀了两名斗鼠的金戈毫无所惧,长臂一沉一翻,竟以一种令人眼花的速度,避开金戈锋口,续向战公子执戈的右腕扣去。
屋顶上,木钟失声道:“不好,这是一名瘟鼠长老。”
五鹰高桥道:“老鬼一出场使的是螳螂大勾魂手,近身忽改八卦游走,掌招又变为长白派的金丝腕三十六式,武学既杂,变化又快,我看金公子恐怕应付不了这个魔头。”
十鹰洪鸣道:“金公子性格刚强,金戈招式也走的是刚猛路数,老鬼这几种武学混合起来,正是他的克星。”
七鹰张茂雄忽然接口道:“小弟学的那一套,也许可以跟这老鬼周旋一番,待小弟下去接这一场,大哥意下如何?”
木钟道:“好,快去,先把金公子换下来缓口气再说。”
七鹰张茂雄获得许可,立即自屋顶一跃而下,大声道:“金公子,你已胜两场,也该让我们兄弟脸了。”
这位七号金鹰人长得壮壮的,圆圆的眼睛,浓浓的眉毛,大大的脑袋,看上去像个浑人,其实心思灵巧,机智过人,一身武功,更极怪异。
他的口才,跟十四鹰余飞比较起来。可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别的不说,光是落场的这几句话,就叫人听了舒服。
战公子好胜心强,宁折不挠,如果说明了是换他下场,即使丁谷现身,这位战公子也绝不会答应。
如今,他的语气活像是抱怨战公子抢尽了他们金鹰兄弟的威风,战公子纵然明白他的心意,也不好意思恋战下去。
事实上,战公子跟黑病老人拆了两三招,也觉得敌人身手油滑,应付起来相当吃力而不习惯,乐得暂时让贤,先退去一旁,看看敌人路数,另作打算。
所以,战公子虽然退出战四,并未飞身上屋。
他担心七鹰不是黑清老人的敌手,仍准备随时上前接应。
战公子退开,七鹰立刻补上空位。
黑德老人望着七鹰似笑非笑地道:“你想在老夫身上脸?”
七鹰道:“如说成想捡个便宜也无妨。”
黑病老人大笑道:“如果是那姓金的小子,也许还能接得下老夫十招八招,现在换了你这种货,只怕老夫一出手,你小子就要尝到‘脸’和‘捡便宜’的滋味了。”
大笑声中,五指抓出。
他人高腿长,一跨步便是五尺,笑声未了,五指已朝七鹰面门抓落。
七鹰左臂一格,右拳虚见空直捣老鬼心窝。
黑德老人又是一声朗笑,五指一族一搭,便轻而易举的将七鹰一条左臂牢牢扣住。
这就这一瞬间,怪事忽然发生。
黑病老人脸上笑意未尽,正想在扭断七鹰臂骨之前,说几句风凉话消遣消遣一番时,脸上神色突然微微一变。
“你小子练过棉骨功?”
原来他五指方刚抓实,七鹰那条本来坚硬如铁的手臂,竟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软得像一束灯心草,几乎从他掌心里滑了出去。
“不错,老子除了棉骨功,还练过怒蟾功。”
话未说完,软软的一束灯心草,突又以爆炸般的速度,遽尔壮坚硬起来。
黑痣老人五指随着七鹰手臂软化而收紧,但却未及再随膨而放松。
经七鹰如此一缩一崩,虎口顿告破裂。
黑痣老人轻轻一哼,道:“果然让你小子捡到了一点小便宜。”
他甩开七鹰手臂,身形一变,疾逾转招,倏忽之间,人便到了七鹰身后,手起一掌,照准七鹰背心拍落。
七鹰应变不及,喉头一甜,血如箭。
战公子然大怒,再度挥戈杀出。
屋顶上,五鹰高桥飞身一掠而下,一把抄起七鹰,重登屋顶,将七鹰交给金牡丹喂药急救。
木钟道:“大家抄家伙,看样子非拚不可了。”
庭院中,独孤长老也在下令:“高处拿点子,不要活口!”
就在这紧要当口,突然沉喝道:“不许动,谁动谁的脑袋穿孔!”
众灰鼠愕然循声望去,对面屋顶上,七鹰身旁不远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多了一名英气的劲装青年。
独孤长老一哦道:“子丁谷?”
丁谷右手在玩着几枚棋子,含笑道:“不错,子丁谷,也是江湖上的一个无名小卒。”
独孤长老道:“老弟如果是主持公道来的,可知道战公子已杀了本帮两名弟子?”
丁谷笑道:“战公子没有杀人。”
独孤长老道:“杀人的是谁?”
丁谷笑道:“你!”
独孤长老脸色一沉道:“老夫对这种低级笑话没有兴趣。”
丁谷笑道:“包括你的人在内,今晚在场的人,每一人都可以为我子作证,我子说的绝非笑话。”
他不等对方接腔,又道:“今晚,你们有三位瘟鼠长老在场,只要随便派出一位来,战公子都不可能轻轻松松的连过两关,你们为了要看看汾金家戈法的奥秘何在,而不惜牺牲两名弟子的生命,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可怪不得别人。”
独孤长老气得脸色发青,一时却又答不上话来。
因为丁谷这番话,句句都是实情,至少黑痣老人就可以为这番话作证。
黑病老人已跟战公子同时罢手停战。
这位不知排名第几的瘟鼠虽然自视甚高,完全不把战公子的一柄金戈放在心上,但对无名小卒曾力毙天地双残的卒子镖,还是怀着几分顾忌。
天地双残是黑道上祖字辈的人物,他再强也强不过这两名老魔头,他的脑袋当然也不比两名老魔头结实。
为了保持脑袋完整,他只好忍气退下。
丁谷趁独孤长老发僵之际,又向战公子道:“小金,你先上来,等我话说完了,你一定要打个痛快,还有的是机会。”
战公子乖乖的上了屋顶。
今晚,他连杀两名斗鼠,面子上已很过得去,加上丁谷的话听来还相当入耳,他自是乐得见好就收,让丁谷去收拾这个烂摊子。
站在独孤长老右边的另一名瘟鼠长老,是个扁鼻阔嘴,脸上神色晴不定,双睛圆小如蛇目的小灰衣老人。
这名蛇口老人自现身以来,始终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他只是转动着一双绿豆似的小眼睛,打量着每一个人,留意着每一件事,神态悠闲从容,就好像今晚双方无论死多少人,都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他在瘟鼠中的地位,显然并不比五号瘟鼠独孤长老低多少。
所以,他不想开口时,没有人能强迫他开口;而当他想要说什么或做什么时,他也并不须要事先征求别人的同意。
战公子跃登屋顶之后,他忽然跨出一步,仰脸笑眯眯的望着瓦面上的丁谷道:“据说丁少侠乃无忧门下高足,天赋异禀,武技超群,尤其一手卒字镖,更是出神入化,尤为绝唱。
老汉对少侠心仪已久,可否请少侠落场指教几招?”
丁谷道:“尊驾如何称呼?”
“瘟鼠六号,无尾狐纪登癸。”
“纪长老。”
“不敢当。”
“纪长老词意恳切感人,照说我子应该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只可惜纪长老虽搔着了我子的处,还是疏忽了一件事。”
“老汉疏忽了哪件事?”
“除了子,我另外有个外号,你大概还不清楚。”丁谷微微一笑:“你好像没听人提过我子也是一头成了的小狐狸!”
无尾狐的扁脸登时变得像个烤糊了的大烧饼。
丁谷大笑。
“再见!”
丁谷先追上了战公子和木钟,然后于巷口再跟另外八鹰会合。
他们虽分三批撤退,但都没有走远。
因为他们彼此关心,谁也不放心把谁单独抛在后面,若是发现敌人追杀过来,他们将会毫不迟疑的重新聚集一起,联手奋战。
这次大伙儿能够化险为夷,当然都是丁谷的功劳。
只是大家心里都有点奇怪:丁谷何以能在这个时候从及时乐那边分身过来?
正当有人要提出这个疑问时,丁谷忽然向战公子深深一揖道:“方才称呼上对公子的不敬之处,尚望公子多多原谅。”
战公子面孔一沉道:“滚你的,这时候谁有心情跟你来这一套!”
丁谷苦笑道:“小的”
战公子怒叱道:“再不住口我就接你!”
木钟一咦道:“你是三才?”
大家一起望去,才于星光下认清眼前这位子丁谷原来并非正牌货。
他是金鹰帮中那位年轻的鹰杀手。
廖三才!
木钟道:“是谁叫你冒充丁少侠出现的?”
这就是江湖上的规矩,不论这位鹰杀手今晚立下了多大功劳,若出于擅作主张,一样得按帮规问罪,先行领受处罚。
廖三才垂手道:“是丁少侠的吩咐。”
木钟词一缓道:“丁少侠已料及金元宝这边今晚一定会出麻烦?”
廖三才道:“丁少侠说:金元宝这边的独孤长老心机深沉,是个极其可怕的人物,他要弟子事先藏身暗处,如遇上紧急情况,不妨以他的身份站出来,试着挡上一阵。”
战公子道:“万一对方准备多牺牲两个人,以便考究一下卒子镖的威力,你怎么办?”
廖三才道:“丁少侠说,愈是富心机的人,行事愈是稳重,除非对方识破了我的冒牌身份,这种情形应该不会发生。”
战公子道:“你没有问他要如果竟然发生这种情况如何善后?”
廖三才苦笑了一下道:“他说,若是默驴技穷,那就只好回复到老样子,以命换命了。”
(二)
五更未至,四更已残。
星隐月沉。
大地漆黑。
这正是一夜之中,人们最好睡的一刻,也正是一夜之中很少有暴力事件发生的一刻。
尤其是业已经过一番扰的“及时乐”和“金元宝”更不会想到黎明前的这一刻,还有事情发生。
就算他们一直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到了最后这一刻,眼看天快亮了,他们的戒备,也会于不知不觉中松懈下来。
人是血之躯,不是一把胡琴,没有人能将神经像胡琴那样一直崩得紧紧的。
那样做只会使人崩溃、发疯。
这是血之躯天生无可补救的弱点之一。
丁谷选定在这个时刻一举扑灭“及时乐”和“金元宝”两处的“鼠群”便是利用了这一弱点。
他们跟灰鼠帮的人力,相差过于悬殊。
要以少胜多,就必须具备两个最起码的条件。
奇谋。
奇兵。
所以,他一开始就不主张贪功急进。每次采取行动,他首先要考虑到的,决不是战果,而是如何设法减少己方的损失。
当两路人马先后回到沙家酒坊时,除接来怪道人,为七鹰疗伤外,他要求每一位负有黎明攻击任务的人,立即上安歇。
二更上。
四更起。
四更,一点整队,二点出发,人马仍然分为两组。
惟一不同的,是这一次由战公子那一组进攻“及时乐”而改由丁谷这一组进攻“金元宝”
丁谷没有说明更改的原因,但大家心里都有数。金元宝这边的敌人显然要比及时乐那边难对付得多。
战公子的一组,少了一名七鹰,而战公子本人也已苦战过两场,当然应该改挑较轻的一副担子。
没有星月光之,也没有火把。
不是为了印证武技,也不是为了争名夺利,更不是为快意恩仇。
只是为杀人而杀人。
杀掉少数几个人,以免更多的人被杀。
这是一场可怕的杀戮,悲惨、残忍,一片血腥。
但为了不使很多人因沉赌场而倾家产,为了不让一些弱女子掉进火坑,为了不叫少数人将享乐建筑在大多数人的痛苦上,只有这帖良方。
以罪恶的手段消灭罪恶。
发生在及时乐和金元宝的这两场大厮杀,虽然惊目惊心,但毫无精彩可言。
别的不说,只举一个例子便够了。
及时乐的十一号瘟鼠杨长老,当时正跟罗老头的五姨太太尤青霞拥卧一起,战公子冲进房间时,他连内都没来得及穿上,便给一戈砍掉了脑袋。
瘟鼠的武功,自非等闲,但根本就出不了手,那跟不会武功的人又有多大分别?
十八鹰金牡丹虽然泼辣,但毕竟是个女人。
她没有动手杀人。
她不杀人并不是心软下不了手,而是为了忙着救人分不出时间。
她出发时听说要去及时乐,立即咐咐十三名鹰死士,备了十三匹快马,各带现银二百两,候她使唤。
结果,除了胆子太小,以及不愿离开的,她共计救出二十六个可怜的姑娘。
她吩咐那些死士,一定要在天亮前将她们送出百里之外,每人给予一百两银子,如有人吓出了病,须照顾至能够自己行动,才可以回来销差。
木钟笑她傻,说这只是一种妇人之仁。她认为这些姑娘懒散惯了,已无法干苦活儿,一旦积蓄花光,很可能又走上老路子。
金牡丹抬腿便踢,但没踢到。结果还是口水有效,呸了老公一头一脸。
“死人,你替我记住这句话!”
木钟当然不会在意自己老婆的一口口水。
所以,他拭脸时还在笑。
但等到金牡丹骂他死人,要他记住这句话时,这位金鹰老大虽然没有变成一个死人,但脸色已变得比一个死人好看不了多少。
以后的发展,没人知道。
三鹰吴太乙说他听到黑暗中当时传来两声清脆的耳光声,他肯定金牡丹没有动手打人。
他也肯定这两个耳光是打在木钟脸上。
事后大家听到这个有趣的小曲,无不笑得前仰后合。三鹰吴太乙的两段论证法,连金牡丹也给逗笑了。
如果所有的黑道人物,都像十八金鹰这般于亡命生涯中仍不失赤子之心,谁说江湖险诈可怕?
丁谷领组的这一边,进行得更顺利,也更谈不上精彩。
他一马当先,见人就是一枚卒子镖。如果命中的不是要害部位,后面的金鹰,便会补上一刀或一。
结果,及时乐那边溜掉一个金如山,他们这边也只溜掉一个无尾狐纪登癸。
他们的损失,只是五鹰高桥挨了一镖,十六鹰金石断了三肋骨,伤势都不算太严重。
两场厮杀虽不精彩,战果却极辉煌。
回到沙家酒坊,天才蒙蒙亮,每个人都很兴奋,连断了三肋骨的十六鹰金石脸上都布了笑容。
战公子主张一鼓作气,继续进攻花酒堂,众鹰全部赞成。
但是,丁谷反对。
战公子道:“你怕了唐魂那对师徒?”
丁谷笑笑道:“是的,我是有点怕,但怕的绝不是那对师徒。”
战公子道:“你怕的是谁?”
丁谷道:“我怕的不是人,是刀。无名刀!”
战公子皱起眉头,不开口了。
他知道丁谷说的不是笑话。
老魔唐魂组建灰鼠帮,进军关洛道,也许别有居心,而血公子石中玉对谋占花酒堂一事所感兴趣的,无疑便是为了一把无名刀。
只有惯使兵器,且有过实战经验的江湖人物,才会深切的体会到,一支名剑或是一把好刀对一个武人的重要。
致命的利器,在它的主人来说,实际上就是保命的利器。
一般说来,武人决胜,大部分仗恃的是招术与功力。
但如果双方都使兵刃,有时候只须双方兵刃一亮出来,胜负之数,也就差不多可以决定了。
丁谷道:“这把无名刀是家师珍藏之一;所以我也比别人更清楚它是怎么样的一把刀。”
战公子仍然没有开口。
丁谷接下去道:“这把刀如果落入普通江湖人物手里,问题并不严重。但如果它为一名武林高手,像血公子这样的人物所取得,问题就不仅严重,而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场浩劫了。”
木钟谨慎地道:“请教丁少侠,当今武林中,有没有何种兵刃可以压制得住这把无名刀?”
丁谷思索了片刻道:“能压制这把无名刀的兵刃,恐怕不多。不过,据家师说,跟这把无名刀威力不相上下的兵刃,倒有两件。”
木钟道:“哪两件?”
丁谷道:“也是两把刀,一是赤壁大侠郝天平的无敌金刀,一是黑刀帮帮主流星刀厉闪的天虹刀。”
木钟默然。
战公子道:“黑刀帮主的天虹刀谁也无法可想,郝大侠的那把无敌金刀,我也许可以动动脑筋。”
“这个脑筋怎么动法?”
“郝老头跟家师为莫逆之,我可以打着家师的旗号,去跟他借用一下。”
丁谷摇头:“兵刃为武人第二生命,江湖上向别人惜兵刃的事,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再说,你纵然能够借得到,这一往一返,时间上也来不及了。”
战公子道:“那怎么办?经你这么一说,路路不通,真叫人气。还有你那一手卒子镖,难道都是用来吓乡下人的,一点也派不上用场?”
丁谷苦笑了一下道:“严格的说起来,卒子镖并不是一种杀人的暗器,它的穿透力有限,只有命中敌人眼、耳、脑、喉等要,方能显出威力,若是面对血公子那样的敌人,应付一把无名刀,已叫你不过气来,你还有发镖的机会?”
战公子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虚起来了?”
丁谷笑道:“我这是就事论事,不是谦虚。如果老起脸皮,自吹自擂可以解决问题,我担保一次可以吹死十条大公牛。”
战公子道:“如果你想吹死一条牛,你吹牛的什么地方?”
丁谷翻眼睛,好像没听清楚。
这不是一个该在这时候提出来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像战公子这种身分的人出得了口的“问题”
所以,丁谷很意外,以为自己听错了。
战公子大笑。
他一肚子火,一下平息得干干净净。只要能占到丁谷一点便宜,他就会像抢了别人玩具的小孩那样高兴,其他方面,受多少委屈,他都不会计较。
如说武林八大名公子的战公子竟是这样一个人,有谁相信?
就在大家心情由沉重转为轻松的这一刹那,吴大头忽然冒冒失失的走了进来。
看到吴大头那副狼狈相,丁谷不一惊道:“包老前辈那边出了事?”
吴大头拚命摇头,了一阵,才回答道:“没没有事。”
丁谷有气道:“既然没有事,你干嘛像火烧股似的跑得这么急?”
吴大头道:“是包老吩咐的,他老人家要我跑得愈快愈好,如果误了大事,他说要把我了子在及时乐大门口吊三天。”
战公子叹了口气道:“七十多岁的人还想得出这种点子吓人,真叫人不钦佩也不行。”
丁谷忍住笑,道:“他说的是什么大事?”
吴大头道:“他说,最近这两三天,他跟两位鹰王及宫姑娘,已补杀了二十多名灰鼠弟子,花酒堂方面好像已以信鸽发出紧急召集令,如果这边进行顺利,应该立即进攻花酒堂,万一他们拦截不住,援军大批涌进洛,麻烦就大了。”
战公子道:“我说如何?”
丁谷起身背手踱了两圈,忽然走去金牡丹面前道:“大嫂能否帮忙我找几样东西?”
金牡丹道:“什么东西?”
丁谷道:“铁条、铁丝、头发、桐油。”
(三)
阳光绚灿,庭院岑寂。
石中玉站在窗子口,默默地望着窗外天井上空的蓝天。
病无常唐魂躺在凉榻上吸烟。
师徒两人,已很久没说一句话。这对师徒保持缄默,并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要说的话太多,反而不知道该从何处说起。
事实摆在眼前,他们能说什么好?
“金元宝”已变成一幢到处是血的空宅子“及时乐”的人也几乎跑光和死光了,罗老头虽然不是块材料,但多多少少也在关洛道上威风了十几年。他们师徒,称得上是人中龙凤,但只接过手来十多天,便是落得这副光景。这是人谋不臧,还是天意如此?
不管怎么说,该总不能说他们师徒加起来还抵不上一个罗老头吧?
唐魂磕掉烟灰,又装上一袋烟丝,忽然轻轻叹了口气道:“很久以前,我就发现丁谷这小子鬼名堂不少,我也曾吩咐乐长老盯过他的梢,但始终看不出这小子有什么大志向,想不到小子深藏不,竟比老夫当初所估计的还要精明厉害得多。”
石中玉冷冷地道:“我们那些瘟鼠长老的庸弱无能,也在中玉的意料之外。”
唐魂叹息道:“这几年来,他们在接尺峰养尊处优,日子过得太舒服了。”
石中玉望着蓝天,愤怒地道:“白长老也令人很失望。”
唐魂皱眉沉道:“白长老为本帮创业元老之一,无论武功或办事能力,均非‘百里’‘独孤’他们听能望其项背,应该不会误事才对。”
石中玉道:“可是,四天前放的信鸽,第一批人早就该到了。”
唐魂道:“很可能半路上出了毛病。”
石中玉道:“中玉很想沿线去查看一番,又深恐那小子故技重施,以偷袭‘金元宝’和‘及时乐’的方式偷袭‘花酒堂’。”
唐魂道:“再放两只信鸽看看,情况还不至于那样紧急。”
石中玉出去了片刻,又回到书房。
唐魂道:“你有没有处分金如山?”
石中玉道:“没有。”
唐魂道:“很好。”
石中玉道:“这次伤亡太重,如果再对仅存的活口加以责罚,可能会对人心有不良的影响。”
唐魂道:“不错。其实金如山武功有限,如不逃跑出来,不过是多增加一具死尸而已。
他能在匆忙中带出不少财物,还算是个有心人。”
当当。
当当。
当当。
一阵双连响的钟声,突自钟塔方面,不疾不徐的遥遥传送过来。
石中玉微微一怔道:“这是不速客登门造访的警号,难道那小子胆大包天,竟敢冒大不韪,公然前来花酒堂挑战?”
“且听听来了多少人。”
“好像是三十二下。”、
“唔,金鹰帮的高级弟子,大概都到齐了。”唐老魔缓缓起身:“这样来一下也好,比我们四处去找他们,可省了不少事。”
(四)
金鹰帮方面,果然不多不少,来了三十二个人。
除了丁谷和战公子,他们是:两位鹰王“龙门豹隐”袁五先生“银须叟”段皓。十八金鹰则只到了十六人:首鹰木钟。二鹰黄西湖、三鹰吴太乙、四鹰鲁子虚、五鹰高桥、六鹰曾诚。八鹰蓝沙、九鹰田文中、十鹰洪鸣、十一鹰胡立、十二鹰颜武、十三鹰常风、十四鹰余飞、十五鹰张英旗、十七鹰罗扬、十八鹰金牡丹。
因伤未能出面的是七鹰张茂雄和十六鹰金石。
其余十二人,是十二名鹰杀手。
十二名鹰杀手,分两排左右侧立,他们今天的任务,是抢救己方的伤亡人员,遇上这种大场面,当然还轮不到他们出手。
灰鼠帮方面,除了庄丁不算,是二十一个人。
帮主病无常唐魂,总护法血公子石中玉。
大总管鬼公子赖人豪。
二总管千面人魔乐山水。
三总管狐娘子胡香。
十名斗鼠级的杀手。
管事金如山、罗三爷、麻人寿、钱大、钱二、毒蜂向上飞。
比较双方的阵容,丁谷当初所拟订的第一步战略,可说完全成功。灰鼠帮虽然兵多将广,声势煊赫,今天应战的人手,并不坚强。
如果丁谷不以“剥笋”战法先消灭掉该帮“金元宝”和“及时乐”的两路人马,今天花酒堂这边再加上“百里”“”独孤”等六名瘟鼠,以及功力均不弱于十八金鹰的三十多名斗鼠,试问这一仗将如何打法?
现在,就金鹰帮方面来说,他们也许只剩下两个难题。
谁能挡得住唐老魔的一身风玄功?
谁能接得下血公子石中玉那把无坚不摧的无名刀?
唐老魔目光一扫,淡淡地道:“七步追魂叟包老头和冷面仙子那个姓宫的女徒,怎么没有来?”
回答这个问题的人,竟是石中玉。
“该来没来的人,还有两位鹰王。”石中玉冷笑:“我猜想他们如今一定正在风陵渡至龙门一带,扮演着农樵、村妇一类的角色。”
丁谷微笑道:“石总护法思路之敏捷,实在令人佩服。如果石总护法愿意解散灰鼠帮,我子真想你这个朋友。”
石中玉一嘿道:“你配?!”
丁谷笑道:“也许不配。不过目前我却很高兴幸亏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石中玉没有生气,因为他现在正在注视着丁谷的一双手。
丁谷手上的一件兵刃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那是一长约五尺,如杯口,通体灰黄,糙不平,似又非的家伙。
他忍不住手一指道:“那是什么东西?”
“无名!”
“无名?”
“是的。”丁谷微笑:“天堂谷共有两大镇门奇兵,一件是无名刀,另一件便是这无名。”
“以前怎么没听人提过这件兵刃?”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得很。”
石中玉面孔一沉道:“你替我滚出来!”
丁谷笑道:“既然来了,当然得讨教一番。不过,我得先让我们这边的袁五先生说几句话。”
龙门豹隐袁五先生朝病无常唐魂拱拱手道:“唐兄久违了,二十多年没见面,没想到故人依然风采如昔。”
病无常唐魂冷冷地道:“凭你袁五的那几手玩艺儿,居然也敢找老夫的麻烦,你大概忘记老夫我是谁了。”
银须叟段皓大笑道:“很久没听别人吹大牛,偶尔听上一次,真是过瘾之至。”
病无常道:“你更连袁五也不如,换了老夫是你阁下,一定远远站去一边,光看不开口。”
银须叟又打了个哈哈,道:“有一件事,老夫承认,你这个风堡主,当年的名气的确较我们响亮得多。只不过最后被六奇一,好像跟我们也走的是同一条路,你那一身风玄功,好像也并没有能帮你多大忙。你可以在别人面前神气,在我们老兄弟面前,最好省省。”
病无常纵横黑道数十年,一生的奇大辱,便是银须叟提到的这一段,如今当众被揭疮疤,自是无法再思。
他缓缓走出两三步,望着银须叟点头道:“来,让老夫瞧瞧你那套风雷掌法,是不是又创了什么令人壮胆的奇招。”
银须叟朗声一笑道:“当然要让你瞧瞧。”
笑声中亮掌掠出,以雷霆万钧之势,一掌疾劈病无常面门。病无常冷冷一笑,不避不闪硬架格。霎时间只见人影错动,掌影翻飞,轰隆之声,不绝于耳,连十丈外的石板道都带起了震动这是惊心动魄的一战。
也是江湖上数十年来罕见的一战。
阳光绚烂如故,本该是人人冒汗的时刻,忽然寒风,使得观战者人人都浮起了皮疙瘩。
袁五先生脸色突变。
“皓弟速退!”
但是,太迟了。
只听呼的一掌,银须叟身形倒飞而起。
雪白如银的胡须已被鲜血染红,一张红润的面孔,则变得一片苍白。
两名鹰杀手,慌忙跃身凌空接住银须叟的身躯。
袁五先生大喝一声:“老夫也来领教几招!”
病无常嘿嘿怪笑道:“一个个轮着来,老夫统统成全你们就是了。”
石中玉唰的一声拔出无名刀,朝丁谷冷笑道:“无名刀换了新主人,本公子选上你子祭刀,这是你的荣耀。”
丁谷笑笑道:“是你拿我祭刀,还是我以你祭,尚不一定。”
石中玉道:“等着瞧好了。”
刀光乍起,游展如练。
丁谷侧掠八尺。
刀光再起,疾逾闪电。
丁谷腾升丈五。
石中玉人随声起:“你小子能连躲两刀,该瞑目了。”
刀光于空中洒开,宛如布起一道光网,由下而上,卷向丁谷。只要落入这片光网内,一个丁谷就要成十七八个丁谷了。
丁谷还是一个丁谷。
他那子,是临时以人发和铁丝于铁条,再以铁条结成一束,涂以浓漆,浸透桐油所制成,一般说来,它的坚韧,已非刀剑等利器所能摧折,但对于无名刀,他仍然不敢轻易尝试。
所以,他从空中落下时,是以尖巧点无名刀身,微一借力,三度掠开。
这种打法,当然很吃力。而且因为没有还手的机会,当然也就难有获胜的机会。
金鹰这边,人人着急,但又不敢一拥而上,因为混战一起,腾展空间缩小,丁谷施展不开,更易为无名刀所伤。
除了金鹰等人,还有一个人,也在为丁谷暗暗着急。
那便是鬼公子赖人豪。
但是,这位鬼公子平时鬼点子虽多,碰上这种情形,也一样束手无策。
更糟糕的是,另一边的袁五先生也渐渐落了下风。
袁五先生的鹰身法虽然换位灵活,鹰爪功虽然刚猛霸道,但跟唐老魔的风玄功一碰上,便如长遇上了软索,处处受克受制,用武无地。
袁五先生节节后退,脸色也渐渐发青,显已于无形中为风掌力所渗浸。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那名花发老杀手金如山突然大喝扑出:“袁五老贼,还我爱徒命来!”
他的兵刃原是一对流星锤,这时手上握着的,竟是一把长刀。
病无常大喝道:“不必你手!”
金如山去势不减,厉声道:“深仇难报,这个便宜非捡不可。”
手起刀落,一刀砍去的人,竟是唐老魔。
好快的一刀。
唐老魔虽然功力通玄,对这莫名其妙的一刀,一样有心无力。
格察!老魔一条右臂,溅血落地。
老魔嚎声大吼:“你?”
金如山仰天狂笑道:“你不认识老子本人,也该认得这把刀。老子厉闪是也!哈哈哈,痛快,痛快!痛快!”
原来这位金如山竟是黑刀帮帮主流星刀厉闪的化身!
灰鼠帮背盟,黑刀帮瓦解。
黑刀帮瓦解,帮主流星刀厉闪却始终不见面,谁想到他已应征人选为花酒堂的四杀手之一?
这个仇的确报得很痛快。
他虽然一刀砍偏,只断了老魔一条右臂,但老魔的一身风玄功也报销了,能有这个结局,他显已足。
千面人魔乐山水突然如箭出,一剑透背戳人厉闪膛。
厉间没有倒下去,千面人魔却倒下了。
因为他的脑袋已开花。
敲碎千面人魔脑袋的兵刃是一支三节,使的人是鬼公子赖人豪。
厉闪扭头一瞧,惨笑道:“好,好极了!”
他突然大呼:“子接刀!”
天虹刀!
厉闪气力已尽,刀抛得不准,但丁谷接刀的手法却弥补了这个缺点。
刀人子手,厉门心愿完成,含笑而逝。
黑刀帮不是个正派组织,流星刀厉闪也不是正派人物,但他临死之前所做的这两件事,无疑已足够赎清他生前的罪恶而有余。
刀对刀,天虹刀对无名刀。
人对人,十六名金鹰对十名斗鼠杀手。
罗三爷、麻人寿、钱大、钱二、毒蜂向上飞等五名管事也采取了同一行动。
一齐奔跑逃命。
只有一个胡娘子既未参战,也未逃跑。她看得很清楚,参战,白送。逃跑,一定有人拦截。不拦别人,也会拦她。自找狼狈,那又何苦?
相反的,如果她就站一边不动,不论双方胜负如何,她相信都不会有人会要了她的命。
她一定可以活下来。
也许活得更好。
她有活下去的本钱,也有活下去的条件,这一点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同意她的看法。
这一战很快就结束了。
丁谷有了一把天虹刀,石中玉的无名刀就占不到便宜了;丁谷的卒子镖是一绝,石中玉没这项长处。
唐老魔失去了战斗力,鬼公子反戈,金鹰与斗鼠的人数将近二比一,再加上士气的消长,残局当然不会拖得太久。
惟一遗憾的,是石中玉负伤溜掉了。他继续恋战,必死无疑;如果他想突围,能拦得住他的人不多,连丁谷也办不到。
胡娘子出另外三样宝物,丁谷果然客客气气地放她走了。
第三天,老包、宫瑶、“三小”以及两位鹰王返回洛,大伙儿举行庆功宴,人人开怀畅饮,只有丁谷闷闷不乐。
血公子石中玉跑了,是条祸。
灰鼠帮在洛虽给打得七零八落,但人力损失,只是全帮实力的一半左右,何况吕梁山方面又崛起了一个什么五百罗汉帮,万一这两个帮派同合污,结为一体,无疑又是一股可怕的恶势力。
世局如此,何功可庆?何之有?
最后,宫瑶看穿了他的心事,只轻轻几句话,便将丁谷一腔郁结打开。
宫瑶说:“就算石中玉没有跑掉,灰鼠帮与五百罗汉帮完全消灭,你敢担保江湖上就不会再出现第二个石中玉?也不会再出现一个灰鼠帮和五百罗汉帮?杞人忧天有何用!这次辉煌的战绩,是你以智慧和勇敢赢得的?还是整天发愁愁来的?真没见过你这种大呆瓜!”
战公子道:“他就欢喜闹别扭!别理他!”
丁谷笑道:“你能不能少管点闲事?”
战公子道:“不能!我一看到你这种人就生气,就忍不住要给你一点教训。”
宫瑶道:“你们慢慢吵吧,我去看看段老前辈他们的药煎好了没有。”
战公子走过来,低声道:“你要不要向我求和?”
“有条件?”
“当然。”
“什么条件?”
“老包又在倚老卖老,跟袁五先生说我们的坏话了,我们一起过去把他灌醉!”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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