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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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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女朋友当然聪明了。”他笑道“不过我也不笨,我知道白至中被杀的方法了。”

  “是吗?他是怎么被毒死的?”她马上好奇心大增。

  “你最近老是夸我的牙齿,记得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提醒道。

  “嗯,是啊,你牙齿很白,这都是我的功劳,”她马上自我标榜,随即又皱皱眉“这跟白至中的被杀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就是你老提牙齿让我想到了白至中,我想起法医报告里有一行很小的字,说他缺了个牙齿。”

  “哦?”“我想,他是把氰化钾胶囊在那个牙齿的空档里,然后到适当的时候下,有很多人吃药都不用开水送,就这么下去的。”他做了一个药的动作。

  “你是说,白至中有在规定时间服药的习惯,那天他正好参加葬礼,怕误了吃药时间,就把药在牙里,等到时间一到就服下?”

  “只能是这样,我调查过了,大家都证实在他念悼词的时候,他的确没吃过东西,你不是也这么说?所以如果他要服药,那颗药肯定就已经被放在他嘴里了。”

  “在牙齿里未必得住,但是在腮帮子里就完全没问题了,他人胖看不出来。”莫兰一边思考一边分析。

  “对,也有可能,总之氰化钾已经在他嘴里了,因为是胶囊所以没那么快发生作用。”他说到这儿,拍了拍她的肩“我想是有人把他的药换了。”

  “会是谁?”

  他摇了摇头:“我现在还不知道,还得查。”

  “嗯,高竞,你工作真辛苦。”她踮起脚跟,亲了亲他的脸。

  “那你就不应该随便耍我,这样我很伤心,知道吗?”他不地白了她一眼,还有点为刚刚的事生气。

  “说好只是排练嘛,你别生气了,我还请你吃了菜饭和骨头汤呢。”她笑嘻嘻地注视着他,眼睛明亮,她有时候也喜欢看他生气的样子,觉得像个赌气的小孩子。

  “莫兰,你不能这么对我,我今天本来就不高兴,你怎么能让我空欢喜呢,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对我有责任…”他说着便咧开嘴呵呵笑起来,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像刚刚扮演的狼先生。

  “爱我吗?”她伸出双臂勾住他的脖子问道。

  “嗯,嗯,嗯。”他一边回答,一边把头扎在她怀里,嚷道“我现在就爱你,现在!我要证明我的爱!”

  “呀,我刚刚好像听到开门声,大概是我爸妈回来了。”她忽然睁大眼睛说。

  “真的?”他立刻惊慌失措地直起身子,但看她的表情,他马上明白她在说谎了,他生气地推开她“算了,不爱我拉倒,我找冷杉去,她喜欢我…”

  “说说她是怎么喜欢你的,说。”莫兰没好气地说。

  “至少她不会耍我,她只是做什么不打招呼而已。她想干什么都想到了我前面。”他脸不高兴。

  “那还不如找郑冰呢,她不仅会想到你前面,干也会干在你前面。”莫兰静静地注视着他的眼睛“她正等着你去找她呢。”

  他僵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嘀咕:

  “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嘛。”

  几分钟后,莫兰把他送到了楼下。

  “爱我就要尊重我,不要以为说爱我,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知道吗?”她甜蜜地亲了一下他的脸作为补偿。

  “我知道了。”他点了点头,心情有些沮丧。

  莫兰是下午两点左右到达白小梅家的,如她所料,郑冰已经先她一步赶到了那里。院门没关,她径直走了进去,看见两人在说话,但很明显,话进行得并不顺利,白小梅坐在八仙桌前低着头打钱,连眼皮也不抬一下,郑冰则自顾自拿着本记事本在那里一边问一边写。莫兰忽然记起来,郑冰应该认识白小梅,当年就是她接手的朱倩自杀案,她肯定也来调查过朱倩的家属吧。

  “阿姨。”一进门,莫兰就甜甜地叫了一声。

  白小梅抬起头,看到两手拎着礼物的莫兰,马上笑逐颜开,热情地了上来。

  “你是…昨天那个…莫,莫…”白小梅记不住她的名字来。

  “我叫莫兰,阿姨。”莫兰把两盒礼物放到八仙桌上,那是她请母亲委托信佛的朋友购买的龙华寺点心。

  白小梅摸着礼物盒子,脸笑容,假装客气地说道:“来就来,还帶礼物,这是什么呀,盒子真好看,很贵吧。”

  “没什么,是龙华寺的素月饼还有一些素鸭,素肠,素火腿,我知道阿姨心善信佛,就托人买了点,也不知道阿姨爱不爱吃。”莫兰笑眯眯地说。

  “哎呀,哎呀,你太客气了,姑娘。”白小梅高兴地拉着莫兰,让她在八仙桌前的硬方凳前坐下,随后就去忙乎着给她倒水了。

  莫兰趁机跟郑冰对视了一下,她看出郑冰很不友好,而且也看出白小梅没给警花倒茶,显然有差别待遇,怪不得她板了一张晚娘脸呢。那没办法,我说我是来喝茶的。

  “你昨天说,你是丽莎的…”白小梅端着茶来,坐到莫兰旁边,又转身去拿了个垫子给她“垫上,垫上,这凳子凉。”

  莫兰正嫌硬板凳坐着难受呢,赶忙把垫子垫上。

  “您忘啦,我昨天在电话里说的,我是白老师的学生,搞编剧的,前不久在跟白老师一起写书,我负责帮她整理资料,就是她告诉我,您喜欢吃素斋的。”莫兰笑嘻嘻地说着瞟了郑冰一眼,她看出郑冰的眼睛里出惊讶的神色,其实她当然不是从白丽莎的嘴里知道这些的,她是从白丽莎的文章里看出这一点的,白丽莎曾经在文章中写道“我一个妈妈美丽动人喜欢演戏,我另一个妈妈善良纯朴喜欢吃斋念佛。”莫兰认为,白丽莎的文章出自女儿朱倩之手。

  “是嘛,你是跟她一起写书的?”白小梅客气地答应着,眼睛一直盯着龙华寺素斋看。

  “白老师的事,我现在想想都难过,”莫兰惋惜地说“真不明白她怎么会这么想不开。我觉得她看上去一直都非常乐观的。”

  “嗨,人要是生了病,都这样。”白小梅叹了口气“她心事太多,虽然吃得好穿得好,可是身体不如我。我每天吃青菜,念佛,反而什么事都没有。”

  “是啊,白老师就是心事太重。”莫兰点头道说。

  白小梅笑着点点头。

  莫兰觉得是时候该切入正题了。

  “其实,我这次来,一是为了看看阿姨,二是,”莫兰笑嘻嘻地说“白老师去世前委托我把书写完,她想让我来拿一些她女儿的东西。”

  白小梅一怔,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郑冰。

  莫兰瞥了一眼郑冰,她很高兴,看见郑冰并没有嘴的意思,适时保持沉默也是聪明人的表现,莫兰知道,郑冰现在想做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里面的黄雀,所以,莫兰现在可以肯定,郑冰刚刚的盘问一定没问出什么来,所以她现在要看看莫兰能有什么收获。莫兰心里觉得有趣,一旦进入工作状态,郑冰就变得理智聪明并且有涵养起来。

  郑冰不说话,于是莫兰说了下去。

  “白老师特别关照我,要我把朱倩的所有文稿都收集起来,”莫兰叹了口气“她叫我来找你,她说朱倩的东西都在您这儿。”

  莫兰又回眸看郑冰一眼,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表情严肃而机警,莫兰马上继续说道:“请问,那些东西还在吗?”

  莫兰知道对于白小梅这样的人来说,着她追问朱倩是否是她的亲生女儿,会非常唐突和难堪,而且她也未必会承认这一点,所以干脆她一开始就把这当作理所当然的既定事实来对待,这样反而消除了白小梅的尴尬,更容易达到目的。但是不知道郑冰是否理解她的举动。她不住又看了一眼郑冰,发现后者正若有所思。会不会在她来以前,郑冰正在向白小梅打听朱倩跟白丽莎的关系?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问的。

  白小梅看看莫兰,脸上出举棋不定的神情。莫兰马上换了个话题,热情地说:“忘了跟您说了,阿姨,这素月饼是今天上午刚做的,非常新鲜,您一定要趁早吃哦,龙华寺的素月饼非常有名。”

  白小梅听到这句马上又出了笑容,她拍拍礼物盒子,说:“谢谢你,你想得真周到,”随后她站起身,向后面的屋子走去“我去找找你要的东西,上次丽莎看好了,也不知道放到哪来去了。”

  看来素斋的威力真不小,莫兰想。

  “要不要帮忙,东西多吗?”莫兰在她身后喊道。

  白小梅好像没有听见,听她的脚步声似乎已经走到楼上去了。

  “你什么时候到的?”莫兰转头低声问郑冰。

  “比你早一点。你果然很会撒谎。”郑冰恶狠狠地说。

  “嘘…我现在是要拿到重要的证据,如果你想清楚你哥的那件事,就继续装作不认识我。”莫兰轻声说。

  “我本来就不认识你这骗子!”郑冰轻声回复。

  “你不是不想看见我吗?干吗不走?”

  “你以为我会让你们单独交谈吗?”郑冰冷笑。

  这时候,细碎的脚步由远至近,两人马上不作声了。

  不一会儿,白小梅就又出现在她们两个面前,她手里多了一个塑料袋。

  “只有这些了。”白小梅用手抹了一下鼻子。

  莫兰扫了一眼塑料袋里的东西,有文稿也有书信。

  “白老师是不是在去世前来过这里?”她把白小梅拉到屋子的角落悄声问道,她用眼角扫到郑冰正在使劲想听到她们的谈话。

  可惜白小梅的嗓门大,想不让郑冰听到也不可能。

  “是啊,她是去世前一个星期来的,她每隔一段时间都来看看我。”白小梅帶着惋惜的神情答道。

  “那她有没有看过这里面的东西?”莫兰问完又解释了一句“她叫我整理她看过的东西。”

  “她看过的,她都看过。这次回来她全看过了。”

  “以前没全看吗?”莫兰马上听出了一个小细节。

  “这些信以前放在楼顶的房间里了,这段日子整理才发现,丽莎当个宝一样看。”白小梅指了指那些信。

  看来这些信是关键。

  “好的,谢谢。”莫兰赶紧把那个塑料袋进自己的包里“那我就先告辞了,阿姨,我一会儿还有事,您自己多保重,等我整理完,我就把这些东西还给你。到时候,再给您帶好吃的素斋。”

  “谢谢,谢谢,这些东西你拿去没关系,写书要紧,对了,你等等。”白小梅转身走到院子里,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袋青菜进来“把这帶上,这是我自己家田里种的,今天早上刚摘下来。”

  莫兰客气了一番后,终于提着那袋帶着泥土气的新鲜青菜走出了白小梅的家,她这时候深深感受到了白丽莎文章中的一句话“我在家能吃到新鲜的蔬菜,那是我妈妈从从田里刚刚摘上来的,吃在嘴里有股清香和甜味。”在这句话后面,白丽莎补充道“几天前,我还觉得自己像新摘的蔬菜那样甜美新鲜,但现在却觉得已经是球风里的落叶。”这大概就是被意外遭受侵犯的少女的心情吧。

  她一边走,一边想着昨天晚上陪她到凌晨的白丽莎的言情"dzxsw/" >dzxsw/

  小说,不暗暗为朱倩的命运感到惋惜,如果她不是那么喜欢郑恒松,如果她那天晚上没有约他出去,如果她不等他,如果她不走那条路,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毕竟失恋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还是容易接受的打击,因为年轻就有机会…

  她正想着心事,后背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郑冰追上了她。

  “把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郑冰命令道。

  “凭什么?那是我到的。谁叫你自己单独行动的。”莫兰不理她,只管自己走。郑冰加快脚步走在她前面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没资格霸占这资料,你又不是警察,我完全可以回头去告诉那女人你是骗她的,你根本不是什么白丽莎的…。”

  “我说我是白丽莎的什么了?我只说跟她一起写书罢了,也许我真的想写本书呢?白丽莎的丽人生,强、谋杀、爱情,料都齐了,我真的很想写。”莫兰白了她一眼,随后问道“你是怎么来的?开车来的吗?”

  “这么远的路,难道我乘公共汽车来?”郑冰不客气地说。“少废话,把资料拿出来。”你不是警察,我提醒你。”

  果然如此,自己会开车,上次还硬要挤上高竞的车!不要脸!就是想跟他套近乎,莫兰心里骂道。

  “我男朋友是警察,你别忘了。”莫兰故意大声说。

  郑冰生气地一把抢过她的包,却惊讶地发现莫兰的包上竟然有把钥匙。

  “以为抢到我的包就行了吗?我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招,所以特地帶了个有锁的包。”莫兰得意地笑道。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郑冰终于把包还给可她,并稍稍缓和了口气,问道:“好吧,怎么样你才能把资料给我?”

  莫兰回头看了郑冰一眼。好吧,你既然恢复理智,我也让一步。

  “你送我回家,我就给你看资料,怎么样?”

  “想得倒美,你自己怎么来就怎么回去。”郑冰冷笑道。

  “好吧,那你也别想看我拿到的资料。”莫兰推开她径直向前走去。

  10分钟后,莫兰坐上了郑冰的桑塔纳。

  “你刚刚在问白小梅什么?”莫兰坐在副驾驶座上问郑冰。

  “这跟你无关。”郑冰冷冰冰地回答。

  “好吧,那有一件事应该跟你有关。你哥哥胃出血住院了,你知道吗?”莫兰道。

  “什么?”郑冰大惊“你怎么会知道?”

  “我昨天给他打电话了。这事你还不知道?”莫兰也很吃惊,

  郑冰没回答他,立刻接通了郑恒松的电话。莫兰听到她在那边说:

  “哥,你怎么回事?…真的是胃出血?医生怎么说?…是不是酒喝太多了?…现在好点了吗?…嫂子?我哪来嫂子?…好吧,随便你,你爱谁就谁,我管不着,只要你高兴…她走了?…好,我等会儿回去给你熬粥…白粥,我只会熬白粥…还要什么?…不行,不能抽烟!…胃痛也不能!…你干吗不打电话给我?…我不忙,我不是在休假吗…好吧,我等会儿就来。”郑冰心情烦躁地挂了电话。

  “他好点了吗?”莫兰关切地问道,

  “不好。”郑冰皱着眉头直视前方“他的胃跟别人不一样,本来就被切了一半。”

  “是因为那次受伤吗?”

  “是啊,他被捅了一刀。”郑冰没好气地说,好像这一刀是莫兰捅的。

  莫兰知道眼下她心情很糟糕,决定不跟她计较她的态度。

  “胃出血不是大病,你不用太担心。”她安慰郑冰。

  “你懂什么,我爸就是得胃癌死的,癌症都有家族遗传。”郑冰焦虑地说。

  “不要那么紧张,你哥的身体素质不错。”

  “你知道什么!他身体其实很差,医生说他的肝功能也有问题,心脏也不好,他刚刚说明天白天还要再做一次检查。”郑冰说到这儿,重重地叹息道“希望他没事,我真是恨死那个臭女人了!”

  “你说的是齐海波?”

  “对,就是你朋友齐海波,真是物以类聚!”

  虽然郑冰说话很冲,但莫兰并不生气,反而这让她对郑冰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许多,因为她发现郑冰是真的在为哥哥的病着急担心,跟高洁相比,郑冰算得上是个好妹妹了。

  “郑冰,进了市区你就直接去看你哥吧。”莫兰道“这些资料我是不可能让你独自帶走的,所以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复印,各人拿一份回去看,怎么样?等你明天有空了,我们在找时间讨论。”

  “谁要跟你讨论,你算老几啊?”郑冰轻蔑地瞄了她一眼。

  “去复印你同意吗?”莫兰不理会她的蛮横问道。

  郑冰板着脸,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说:

  “好吧,我是因为我哥生病才不跟你计较的。等会儿就找地方复印。”

  “你刚刚说嫂子,是什么意思?你哥有老婆了?”莫兰好奇地问道,她很想知道这个嫂子是不是指的是乔纳。

  “他没老婆,是他的新女朋友。”

  “他既然称她为你的嫂子,那说明他准备跟她结婚了吧?”莫兰试探道。

  “大概是吧,只要人家不嫌他身体差就行。我现在担心的是他的体检报告,他要是得什么重病,也不知道这女人会怎么样。人都是很势利的,如果因为我哥得了重病,那女人离开他,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我哥是重情义的人,经历了一个齐海波已经够他受了。他这次好像很喜欢这个女朋友,已经跟我说过两次要结婚的事了。看到他高兴,我也高兴,就是担心他身体不好,那女人会变心。”郑冰说到这里,自言自语道“我真是有毛病,跟你说这些干吗?”

  因为你已经开始跟我了,而且你现在很着急,非常想倾诉,莫兰心里暗暗回答道。

  隔了一会儿,她对郑冰说:“如果她真的喜欢你哥哥,她会陪着他的,我相信你哥的眼光,不会永远那么差。”

  见郑冰不搭腔,莫兰继续说道:“胃出血的人,可以吃米汤和藕粉,不能吃太热的东西,如果你帶粥给他,记得等温了以后才能给他吃。”

  郑冰没有说话,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莫兰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没有帶出门,打开一看,高竞竟然已经给她打了三个电话,时间都是在半小时前,她连忙打了个回电给他。

  “你什么事啊?我刚刚手机没帶。”她看了看墙上的钟,跑了一趟郊区,已经快下午4点半了,爸妈还没有回家,乔纳也没回来,不知道她跟郑恒松怎么样了,豆腐吃了没有,也不知道郑恒松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被郑冰刚刚这一说,她倒担心起来,这事千万不能跟妈说,否则她肯定会坚决反对。她拿着电话脑子里在开小差,听到高竞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说: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已经搬好家了,我一个人搬的。搬完家,觉得心里很轻松,心情也好,所以给你打电话了。今天晚上我就住过来。”他好像已经忘记中午遭受的挫折了。

  “你不是去见沈是强了吗?”

  “他说临时有事把时间延晚了,所以我就空把家搬了,现在我正在去他那里的路上。”高竞说。

  “你都帶了什么过来?”莫兰觉得他搬家可真容易,像个汉,想什么时候搬,就什么时候搬。

  “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就是一些衣服和杂物。我今天还买了两听啤酒,你晚上来跟我一起庆祝搬家吧,我买菜回来。”他提议道“我们顺便再聊聊案子,我刚刚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好吧。”她的兴致也被他提了起来。

  “你刚刚去哪儿了?”他问道“你的电话老是没人接,我担心了半天。”

  “我去见白小梅了,我知道了一个情况,原来白丽莎在死之前曾经去她那里过,还曾经看过朱倩留下来的文稿,我已经向她要来了。”

  “是吗?那晚上帶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很重要。”高竞马上说。

  “高竞,你知道吗,今天白小梅还送了新鲜的青菜给我呢,我晚上烧一盘给你帶来,怎么样?”莫兰想到那几颗从田里新摘的青菜就有点口水。

  “哦,好吧,最好再帶两跟大骨头来。”高竞笑着说。

  挂上电话后,莫兰心情愉快,虽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还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从今以后他可以离开那个霉窝,开始重新生活,她就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看他心情那么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摆过去的阴影吧。

  她决定趁父母还没回家,先去高竞的新居看看,顺便也帮他整理一下房间,再买上两支鲜花上,乔迁之喜,就是要添点喜气。

  她主意打定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她一进门,就看见高竞的那两个大旅行袋随随便便地丢在边,一个旅行袋拉链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还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帶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单想扫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底下,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帶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果然发现里面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想到他提到贺年卡的时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又接着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记。这本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记本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记中袒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帶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4个红烧鸡腿和5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煎包。

  “呀,有牛煎包啊!”高竞的脸顿时兴奋起来,变得亮堂堂的。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却把整本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个条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她在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有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味道,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戒指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500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银项链,正如他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好像今天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

  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新想法吗,所以我从沈是强那里出来后,就去了一趟白至中的葬礼现场。”他一边把买了的菜放到桌上,一边说。

  “你去过现场了,想到什么了?”莫兰的兴趣马上上来了,记阴影暂时离开了她的脑际。

  “我们边吃边说,我买了你爱吃的醉、辣白菜,还有冷面。我吃牛煎包,你吃冷面,怎么样?”他出一副馋相笑着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铺好了餐桌。

  “你说吧。”一坐下,莫兰就急不可待地催促道。

  “你不是说,白至中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曾经朝大门那边望吗?”

  “是啊。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大门口一个人也没有。”莫兰美滋滋地吃起冷面来,她最喜欢吃加了很多花生酱的上海冷面了。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了,他跟你的位置不同,他是站着,你是坐着,所以你们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莫兰心中一亮:“他站得比我高。”

  “对,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所以他看得比你远,他看到的东西,你未必看得到。”高竞的眼睛炯炯有神。

  “那你站在他的位置看到了什么?”莫兰问道。

  “我看到了一个公共厕所。”他深沉地说。莫兰想,看来工作忙真有好处,它不仅能帮你转移注意力,还能增强你的自信。看他提到“公共厕所”四个字的时候有多自信。她真喜欢他这干练聪明的模样。

  “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站在他的位置看过,但是我没注意到公共厕所,只注意那里有几棵树。”莫兰大致已经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其实就是那几棵树挡住了公共厕所。就像我今天中午一样,我只看见了公共厕所没看见树,说明公共厕所的字样比较明显。但是我今天去看过葬礼现场了,那边的厕所是隐藏在一片树林里的,从白至中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角。”高竞拿醉和冷面在盘子里作示范“你看,这就好比一个厕所。”他把醉放在盘子的一个角落。

  莫兰嘟嘟嘴,心想你把醉比作厕所,我都不想吃它了。

  高竞全然不知她的想法,继续说下去,他把一团冷面放在醉前面“这就好比是树林,白至中在这里。”他把一个牛煎包放在冷面的另一边。

  “这个白至中可真胖。”莫兰打趣道,因为她今天做的牛煎包个头很大。

  “你别打岔啊。”他正说到兴头,不喜欢被打断“白至中登高望远就看见了厕所的一角。他在作悼词前上过厕所。”

  莫兰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但她故意不说,等着他说下去,因为她喜欢看他意气风发,自信的样子。

  “然后呢?”她眨着眼睛装傻道。

  “我想,他看着厕所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梅花。”

  “啊?是吗?这我可真没想到。”莫兰其实已经猜到了。

  听到她没想到,他越发兴致

  “就是中午跟你排练那个现场强的事让我突然想起来的,我去那个厕所看了一下,灯光很暗,我认为白至中看见了皮帶扣反光印照出的东西,因为在厕所也要…那个,嗯,子嘛。而且那里的光线也不好,他可能一开始没注意到,但是念悼词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到了这点,”他笑着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了毒药,因为毒药就是凶手给他的。”

  “哈,你是说,白至中在上厕所的时候跟凶手碰头,然后凶手把药给了他?是不是这样?”这一点莫兰的确没想到。

  “是的。”他深沉地点了点头。

  “那凶手又为什么要给白至中药呢?白至中为什么会乖乖拿了药含在嘴里?”莫兰继续提问道。

  “因为凶手告诉白至中,你爸莫中医在他的饮料里下了巴豆。”

  “你是说,凶手骗白至中那是一颗止泻药,对不对?”

  “对,他不一定指明说你爸下了巴豆,但是他肯定说你爸下了药。白至中了解你爸,知道他会干这种事,所以就相信了。”高竞说。

  “接着,仪式的时间差不多了,白至中没来得及下,就把药片放在嘴里,开始念悼词,准备一会儿肚子不舒服了再吃。结果,他在念悼词的过程中,肚子果然痛了起来,他吃了药,悼词正好念了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厕所里看见的梅花,于是他恍然大悟,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莫兰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学着你的方法,归纳了凶手的特征,首先,他当天上过公共厕所,其次,他看见你爸下了药,第三,他穿的皮带可能有金属扣。所以,我现在的目标就明确多了,我只要找出符合这三个特征的人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我要去问施永安要当天葬礼的照片或录像,然后再去查一下,是谁告诉警方你爸下药的事。我相信你爸也不会当着一堆人的面下药吧,他肯定做得也比较隐蔽,这样的话,看到的人不会很多。也许,只有凶手一个人看到,也说不定。”

  “哇,太好了,看来马上就要破案了。”莫兰兴奋地说。

  “是啊,我也觉得胜利在望。哈哈。”高竞开心地大口咬起牛煎包来“忘了告诉你,齐海波门前那辆跟郑恒松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的车主找到了。”

  “是谁啊?”莫兰马上问道。

  “车牌是假的,车的型号一样,车主是齐海波。”

  “她可真爱松哥啊。”莫兰唏嘘道。

  高竞好像没听到她的叹息,自顾自说道:

  “我还不没明白,为什么她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们检查过车了,除了齐海波的指纹外还有她老公的指纹。”

  “会不会是她老公开过来的?齐海波正跟她老公在闹离婚呢。她死的当天,我跟她一起骑马来着,她先走的,说是要回家收拾东西,她说,如果她不去的话,施正云可能会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我怀疑他们那天吵过架了。也许,买车的钱是她老公出的,所以没让她开走。海波姐故意搞个克隆车,她是不会甘心把车留在施正云手里的,所以,也许后来,他们谈过一次,海波姐答应了某些条件,施正云同意把车还给她。”莫兰分析道“所以我认为车是她老公施正云开回来的。”

  “如果要说有谁能掌握她的车钥匙,她家里人或者情人的可能最大了,但是她没有固定情人,她跟情人的关系好像都疏远的,所以她老公的可能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那个位置?”

  “也许他不想见她,停车之后就一走了之。分手的时候,不想看到对方,常常会这么做。喂,齐海波,车开回来了,你自己来拿吧。”莫兰猜测道。

  高竞想了想后,摇了摇头:“我觉得这可能不大,这样的话,他就没办法把车钥匙交给齐海波了。所以他们要么见过面,要么就是齐海波自己把车停在这里的。”

  “她为什么要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

  “有三种可能,一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两人见了面,他把钥匙交给齐海波后离开,但齐海波并没有把车开回去,因为她准备外出。二,齐海波故意把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比如郑恒松,她可能希望郑恒松找她算账,这样就建立了某种关系,这个我也说不好,还有一种可能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后,直接去找了齐海波,也许就是去还车钥匙的,所以我怀疑,施正云如果不是凶手的话,他也一定看到了凶手。”

  “哇,聪明的男朋友。”莫兰笑着夸奖道。

  他脸上出几分得意。

  “你今天有什么收获?女朋友?”他津津有味地咬着牛煎包问道。

  “我看了白丽莎的"dzxsw/" >dzxsw/

  小说。”

  “哦,写了什么?”他很好奇地问。

  “我又看了朱倩的手稿。发现文章都是朱倩写的,白丽莎只是把女儿的文章拿去发表而已。”

  “是为了纪念朱倩吗?还是为了骗稿费?”高竞转眼就把一个牛煎包吃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是为了寻找知情者吧。”

  “寻找知情者?”

  “对啊,她一直想清楚朱倩自杀的原因。我觉得是这样的。”莫兰把自己碗里的冷面拣了一些放在他的碗里,自己吃起了脆生生的辣白菜“白丽莎早就找到了这些文章,她看了之后,就怀疑上了郑恒松,所以,她找人打了他。但是她死前一个星期去找她的堂姐,却意外发现了朱倩留下的一包信件,白小梅说,那包信是最近才找到的。白丽莎在里面找到了郑恒松的信,她终于明白自己打错了人,因为郑恒松在信里写得很明确,他不能去,那天他有公事。如果他没去,也写信通知了她,那自然就不能怪他了,而且也肯定不是他强的朱倩。”

  “朱倩的文章里明确自己是被强了吗?”高竞问。

  不错,到目前为止,强还只是他们两个的猜想。

  “是的,朱倩在文章里写了,她说那天晚上穿过马路,走小路到前面一条横马路去乘公共汽车,结果就在那条小路里,她被人强了,她写得很隐讳。”

  “怎么隐讳?”高竞很感兴趣道。

  “我复印好了,等会儿给你,但她是很文艺的写法。”莫兰估计高竞根本没耐看完“其实有点做作,但是那个年龄的少女写东西大概都是这样风花雪月的吧。”莫兰想起了小林同学给高竞同学的那张粉贺年卡“在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相遇又相识,”哈哈,她忍不住都想引用这几句了。

  “很文艺?”高竞不懂。

  “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落叶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落叶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片漉漉的落叶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片落叶作为礼物…”莫兰叽里咕噜地念道着她记得的词句。

  “圣诞节,只送了一片落叶给人家?她怎么这么小气?”高竞不解地问道“还有,怎么都是落叶啊?夏天哪来的落叶?”

  他困惑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人家可能觉得那很浪漫,人家又不是文学家。只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小姑娘而已。”莫兰想,怪不得我爸一点都看不下去,想到白丽莎还学少女风,他大概恶心死了。

  “我宁愿把落叶改为尸体。”他忽然说。

  “啊,是吗?我试试看。”莫兰觉得这想法很新奇“听着,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尸体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尸体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具漉漉的尸体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具尸体作为礼物…”

  高竞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联想能力,听上去真恐怖。”莫兰也笑起来,但她马上就被启发了,她想到,在白丽莎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中,有许多明显的段落,文字作了调换,这样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她决定回去作一下比对。

  “你刚刚还没说下去,白丽莎登载朱倩的文章是寻找知情人?”

  “她找到了张小桃呀。”

  “你是说,白丽莎登载了文章,然后张小桃看到文章后主动去找白丽莎?”

  “对,我跟张小桃打过交道,她绝对是那种说7分,藏3分的人,看上去很坦诚,但其实小心思很多。她很可能找到了白丽莎,并探听她的意思,郑恒松对她有恩,她肯定不想把郑恒松供出去,但是我觉得就是张小桃把郑恒松的电话号码告诉白丽莎的。”

  “既然不想暴郑恒松,怎么会把他的电话号码主动说出去?”他又吃起了一个牛煎包。

  “那肯定是白丽莎说出了郑恒松的名字,还提起了当时她们被骗去跳舞的事,也许话里还点威胁的味道,所以最后张小桃只能说出郑恒松的电话号码,这里有个细节,她很狡猾,说的是郑恒松几年的电话号码,这就意味着,如果郑恒松要查是谁了他的号码,她可以一口否认是自己说出去的,因为她的同学袁青也知道那个号码,但是袁青也许并不知道郑恒松现在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可能交往不多。”莫兰一边吃辣白菜一边说。

  “那只要查一查,白丽莎打电话的顺序就行了。”高竞笑着站起身回到厨房,又拿了一个牛煎包出来。

  “喂,你干吗呀,两个煎包还不够?”莫兰问他。

  “太好吃了,还剩三个哪,你不是自己让我明天早上吃两个吗,我再吃一个有什么关系?”高竞笑道。

  “不许吃。”莫兰看着他。

  “为什么?”他看着她,很是疑惑。

  她低头吃辣白菜。

  “因为明天早上起来,我也要吃一个。”隔了一会儿,她说。

  他呆立在那里,眼珠像算盘珠似的左右移动了两下,然后就开始笑了。

  “你是说…”他没有问下去,只是看着她。

  “快把煎包给我留下。馋鬼!”莫兰呵斥道

  “可是,你爸妈在家。”他继续观察她的表情,判断她有没有在说谎。

  “我爸妈今晚不回来,他们住在朋友家了。”她白了他一眼,纳闷为什么有时候他这么傻,非要每件事都跟他说得一清二白才明白?

  他笑起来,马上转身把煎包放回了厨房。

  随后他重新坐好后,抬眼望着她:“你怎么突然又要我了?中午对我那么冷淡。”

  莫兰真想给他一拳,这家伙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于是,她用手抓起一撮面条,递到他面前。

  “少废话!吃了它。”莫兰命令道。

  他看了她一眼,随后抓住她递过来的手,狼虎咽地吃起她手中的面条来,最后连帶沾在她手上的花生酱和汤汁都得干干净净。

  “叫化子!”莫兰笑着骂道。

  “嘿嘿,我就是。”他贪婪地着嘴巴,看着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又忽然停住笑,担心地问道:“你爸妈会不会打电话给你?如果发现你不在会不会…”

  烦死了!莫兰心里骂道。

  他一直在轻轻地笑,后来就睡着了。

  很小,她跟他挤在一块儿很不舒服,但很温暖,他暖烘烘的身体紧紧贴着她,她能闻到他皮肤里透出的野地青草的气味。她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任由他的脑袋搁在她肩上,脸顶着她的下巴安睡,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却是他记中的那句话“我佩服那些可以玩感情的人,我怎么都做不到,”她想到他在大雨里空跑一趟的沮丧和伤心,就觉得无比痛心和内疚。

  对不起,高竞,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一定是疯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爱你,她心里低声诉说着,手轻柔地在他赤的背上游弋,随后慢慢往下伸去,她又摸到他后的那条小伤疤了,那时候他曾经仰起头告诉她那是在地铁里被人捅的,她心酸地叹息道,他这辈子受了多少罪啊。

  他忽然翻了翻身,她的手不经意间落到他的肚脐上,她轻轻抚摸着他扁平的腹部,听到他迷糊糊地问,嗯,你睡了吗,她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他的脸,忽然想到他30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曾经做过的那件让他自己深感羞愧和绝望的事,她的眼泪不住了下来,

  你再也不会那么孤单了,你还有我,她心里低喊着,手顺着他的肚脐下面的中线,哗地一下滑了下去,她听到他像幼兽一样发出几声快乐的哼哼声,刚转过去的身子又贴了过来,他凌乱的头发擦着她的脸,他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抓了几下,像是要拉开她,但他的力气消散在一片低低的呻中。她的抚摸渐渐让他有了反应,但他仍然没醒,他紧闭双眼,表情紧张,像个在打针的小孩,一会儿咬咬嘴,一会儿皱皱眉头,但忽然又笑了,,他嘀咕着,又小声哼哼起来。

  她回自己的手,轻轻拨开遮住他前额的头发,借着屋子里依稀的亮光凝视他的脸,他好俊啊,她心里暗暗赞叹,以前她只是觉得他长得舒服,可自从今天下午看过他的记后,她觉得他就像深邃晦暗的夜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俊得耀眼。

  她仿佛看见很多年前,13岁的他被扔进了一条肮脏、黑暗又深不见底的大河,他拼命地游,想游到开鲜花的对岸,但是没有船,有船过去也没有人愿意拉他上去,他几次差点丧命,他好希望有人能救救他,但是他呼救的声音太小了,没有人听见。他没想到这趟艰辛的旅程竟然如此漫长,当他千辛万苦终于游到对岸的时候,竟然已经是20年之后了。当他疲力竭地走上岸的时候,她正好接住了他。她并没有总在等他,他没到的时候,她也曾经走开过,可当她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她心里已经深深明白,此生她再也不会走开了。

  “小妈妈。”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呼唤了一声。

  她知道他是在说梦话,所以没有回答,仍旧看着他,他睡得很香,像婴儿一样安详,长长的睫在眼睛下面形成了个阴影,她轻轻将嘴在他的上,他的嘴像柔弱的弹簧,她下去,又被弹了起来,他没有反应,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不住又一次把嘴在他上,接着又亲了亲他的鼻子,这次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别咬我哦。”他嘟哝了一句。

  她笑起来,又搂紧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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