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好人生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已经晓得,我们如果把积极的人生观念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度地配合起来,我们便能得到一种谐和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和静止之间,介于尘世的徒然匆忙和完全逃避现实人生之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哲学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完美的理想了。还有一种结果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观念相混合后,谐和的人格也随之产生;这种谐和的人格也就是那一切文化和教育所达到的目的,我们即从这种谐和的人格中看见人生的乐和爱好。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要描写这种爱好人生的质是极困难的;如用譬喻,或叙述一位爱好人生者的真事实物,那就比较容易。在这里,陶渊明这位国中最伟大的诗人,和国中文化上最谐和的产物,不期然而然地浮上我的心头。陶渊明也是整个国中文学传统上最谐和最完美的人物,我想没有一个国中人会反对我的话吧。他没有做过大官,很少权力,也没有什么勋绩,除了本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零星的散文外,在文学遗产上也不曾留下什么了不得的著作。但至今还是照彻古今的炬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心目中,他永远是最⾼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和风格是简朴的,令人自然敬畏,会使那些较聪明与识的人自惭形秽。他是今⽇真正爱好人生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虽有反抗尘世的望,但并不沦于彻底逃避人世,而反使他和七情生活洽调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和道家闲散生活的崇尚以及对儒家教义的反抗,在那时的国中已活动了两百多年,这种种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配合起来,就产生了这么一种谐和的人格。以陶渊明为例,我们看见积极人生观已经丧失了愚蠢的自満心,玩世哲学已经丧失了尖锐的叛逆,在梭罗⾝上还可找出这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成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和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的时期。
在我看来,陶渊明代表一种国中文化的奇怪特质,即一种耽于⾁和灵的妄尊的奇怪混合,是一种不流于制的精神生活和耽于⾁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奇怪混合中,七情和心灵始终是谐和的。所谓理想的哲学家即是一个能领会女人的媚妩而不流于耝鄙,能爱好人生而不过度,能够察觉到尘世间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生活于超越人生和脫离人生的境地,而不仇视人生的人。陶渊明的心灵已经发展到真正谐和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他內心有一丝一毫的冲突,因之,他的生活也像他的诗一般那么自然而冲和。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兼贵官的曾孙。这位学者在家无事,常于早上搬运一百支甓到斋外,至薄暮又搬运回斋內。陶渊明幼时,因家贫亲老,任为州祭酒,但不久即辞了官职去过他的耕种生活,因此得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说:"聊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了这句话,便荐他去做彭泽令。他因为喜喝酒,所以命令县里都种秣⾕,可是他的子不以为善,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后因郡里的督邮将到,县吏说他应该束带相见,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于是官也不愿做了,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此后,他就过着农夫的生活,好几次有人请他做官,他一概拒绝。他家里本穷,故和穷人一起生活,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慨叹他们的⾐服褴褛,做着工。有一次他送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那里去,帮做挑⽔取柴等事,在给他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惟一的弱点就是喜喝酒。他平常过着孤独的生活,很少和宾客接触,可是一看见酒,纵使他不认识主人,也会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喝酒。有时他做主人的时候,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眠卿且去。"他有一张无弦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能在心情很平静的时候,慢慢地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时,或是有兴致想玩玩音乐时,便抚抚这张无弦的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心地谦逊,生活简朴,且极自负,友尤慎。判史王弘很钦仰他,想和他朋友,可是无从谋面。他曾很自然地说:"我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和一个朋友用计骗他,由这个朋友去邀他喝酒,走到半路停下来,在一个凉亭里歇脚,那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真的欣欣然就坐下来喝酒,那时王弘早已隐⾝在附近的地方,这时候便走出来和他相见。他非常⾼兴,于是宴终⽇,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见陶渊明无履,就叫他的左右为他造履。当请他量履的时候,陶渊明便把脚伸出来。此后,凡是王弘要和他见面时,总是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就把他头戴的葛巾来漉酒,用过了还他,他又把葛巾戴在头上了。
他那时的住处,位于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闻名的禅宗,叫做⽩莲社,是由一位大学者所主持。这位学者想邀他⼊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请他加⼊。他提出的条件是在席上可以喝酒。本来这种行为是违犯佛门的戒条的,可是主人却答应他。当他正要签名⼊社时,却又"攒眉而去"。另外一个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这个⽩莲杜,可是不得其门而⼊。后来那位方丈想跟陶渊明做个朋友,所以他便请了另一位道人和他一起喝酒。他们三个人,那个方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个朋友代表道家。那位方丈曾立誓说终生不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他的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兴,大家都不知不觉地走过了那桥。当三人明⽩过来时,不噤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便成为国中绘画上常用的题材,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乐,象征着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乐。
他就是这样地过他的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的、谦逊简朴的乡间诗人,一个智慧而快乐的老人。在他那本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冲动而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出一种造成那谐和生活的情感和天才;这种谐和的生活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卓越。他在《归去来辞》那首赋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爱好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在公元四○五年十一月,就是在决定辞去那县令的时候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