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水海洋,见到屠健了?"这天晚上,当水海洋刚从外面回到宾馆的时候,早已等候在宾馆里的杜雨萌就着急地问道。
"见到了,见到了。而且还有一定的效果。"水海洋一边说一边走到茶几前坐到椅子上,自己动手打开了一瓶矿泉水喝了起来。
"屠健找到靳希望的下落了?"杜雨萌问道。
"找到了。他还在这个城市里。公司是注销了,人却并没有离开。"水海洋痛快地说道。
"那说明他根本就不想走,是不是这样?"
"可以这样分析。屠健说得对,银海市的房地产市场可是一块大蛋糕,在保证不出问题的前提下,他能轻易退出这个舞台吗?"
"屠健这个人还真是了不得,他是怎么知道这个人的下落的?"
"屠健对我始终都是有所保留的,其实,他希望能有人站出来惩治腐败,可他又害怕腐败惩治不了,还像张晓峰那样把自己也搭进去。"水海洋说道。
"你还没回答我,他是怎么知道的?"杜雨萌执意问道。
"其实,不是屠健找到了靳希望,而是靳希望有事找到了他,他也就知道了屠健真的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开发商是商人,他们也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经济环境,希望能有一个好的依法行政的环境。尽管屠健不是行政官员,可靳希望对他的感觉还是不错的。他还是把他当做朋友看待了。屠健又不想当着我们的面出卖他的朋友。他的心里也是矛盾的,知道的事情越多越痛苦。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稀里糊涂的,那真叫幸福。他说靳希望之所以对他的感觉比较好,那是因为屠健既帮了靳希望的忙,又没有向他索取额外的经济利益。用他屠健的话说,人家应该给的都给了,他不能再想别的。有些人就不是这样,而是太黑了。"
"他说没说他们是怎么黑的?"杜雨萌问道。
"没有说。我也不知道他是不知道还是有所保留。但我们不能强求人家,这样,人家对我们就够意思了。要是没有他的出现,我们办理这个案子的艰难程度可能还会大一些。"
"这确实说明腐败不得人心呀。"杜雨萌感慨道。
"我看这样吧,我明天就去与靳希望接触,这是一块硬骨头,一定得下气力去啃。我分析,如果靳希望知道我们还没有掌握关亚南的犯罪证据,换句话说,靳希望如果知道关亚南还没有出事的话,他是不会向我们说出任何东西的。因为他把公司都注销了,而并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就说明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如果过一段时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他完全可能会卷土重来。"水海洋说道。
"你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按计划办,就先从关亚南送给吴小的那套房子上下手。尽管这件事与我们将要查的这件事比较起来,显得微不足道,但是一旦要是能够证明关亚南的这套房子是用他手中的权力换来的,那就与他包养了女人的质不同了。前者,我们眼下虽然已经掌握了证据,但你不能去拘捕他,如果后者成立,那就能证明他受贿。只要一拘起来,就不怕他不说。现在这些贪官,就怕你不掌握他的证据,掌握了他们的证据,有一个算一个,哪一个都是不堪一击的。平时问题没有败出来之前,救护车一响,哪一个不是把它当成了警车,只要听到了一点儿动静,都胆颤心惊的。"杜雨萌信心十足地分析道。
"你分析得有道理,我就不信他关亚南就凭着自己的合法收入,还有能力为别的女人买下一套房子?明天,我和穆大勇一起去吧,加重点儿砝码,务求取得成效。"水海洋说道。
"不是我分析得有道理,而是问题越来越清晰了。金卫东与张默然的工作,今天也有了一定进展,他们去找到了夜巴黎花园的开发商,开发商还比较配合。在那里,金卫东他们真的找到了当初办理吴小那套房子的手续。这对我们是相当有利的。这样,我们就不怕他靳希望不承认。水海洋,你们需要记住,不论是靳希望,还是关亚南,只要他们没有准确地知道对方已经明确地暴了之外,他们当中的谁也不会主动地承认自己是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是一荣倶荣,一损倶损。我看明天让张默然也跟着你们一起去。"杜雨萌说道。
"杜检,你是说这个靳希望也未必会配合我们?"
"我是这个意思。他只有觉得关亚南不可救药了,或者说一点儿也没有利用价值了,才会开口说话。"
"我们是不怕他不承认的。比较起来,我想他不会算作一块硬骨头。"
"等一会儿穆大勇回来,我们再具体商量一下怎么办。"杜雨萌说道。
第二天上午八点多钟,一个女孩儿模样的人敲响了夜巴黎花园一套住宅的房门,另外两个人等在了几米开外的另外一层楼的走廊上。这个敲门的女孩儿不是别人,正是张默然。这是杜雨萌他们头天晚上商量这件事的时候决定的。之所以让张默然参与,是因为这样做不容易让靳希望过于警觉而致使大门紧闭。
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位中年妇女:"请问你找谁?"
"我找靳总,靳希望。"张默然说道。
"你是哪的?找他有什么事?"
"他见到我就知道了。"张默然没有容对方做出反应,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房门里侧。
这时,从另外一个房间里走出来了一个人,还没有等他说话,张默然就说道:"你应该是靳总吧?"
"你是谁?"中年男人问道。
"我是检察院的,我们想找你核实点儿问题。"张默然说道。
"找我?找我核实什么?"中年男人的回答,已经等于告诉张默然,他就是靳希望。
"我们还是坐下谈吧,等一等,我还带来了两位朋友。"说着,张默然把身子探出了一半,说了声:"你们二位请进来吧。"
三个人分别都坐了下来。
这是一处几乎就没有经过装修的房子,看上去,是一处名副其实的临时住所,住宅内杂乱地堆放了不少东西。
"你就是靳总,请不要紧张,我们是来向你核实一个问题的。"水海洋说道。
"找我核实问题?找我能核实什么问题?"靳希望吃惊地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据我们了解,这个小区七栋一单元五楼一号的那套房子与你有关。那套房子是你送给市规划局局长关亚南的。"水海洋说道。
"这个小区的房子?怎么可能呢?我现在住的房子都是朋友提供的,我哪有房子送给他?你们需要搞明白,这个小区不是我开发的。"靳希望说道。
"不是你开发的,并不能作为不是你送给他的证据。"穆大勇说道。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我送给他的?我为什么要送给他房子?"靳希望有些激动。
"靳总,请不要激动。我们希望你好好想想,好好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配合我们把问题搞清楚。"
"我根本就没有送给谁房子,还要我配合什么?"能看得出,靳希望的情绪平和下来一些。
"靳总,我们就不用再说什么了吧?我提醒你一下,这套房子登记在一个女人的名下,那个人叫吴小。"张默然说道。
"还是个女的?那我就更不认识了。没有没有,没有的事。"靳希望坚决否认。
"那好吧,靳总,那就只好由我们说了。这个花园小区确实不是你开发的,可这是你的一个朋友开发的。你当时已经答应关亚南送给他一套房子,而他当时提出来不希望在你开发的小区范围内居住,于是,你就想到用你开发的金色阳光花园的一套房子换了一套夜巴黎花园的房子。而夜巴黎花园的这套房子的房主人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叫吴小的女人。"
"听起来,有点儿天方夜谭。我要是真的想送给关局长房子,那为什么又牵扯出一个女人来?"
"这个问题几乎不需要回答。你既然答应送给关局长一套房子,至于登记在谁的名下,已经并不重要了。"
"说到现在,我也听不明白,你们怎么就会把我扯了进来?"靳希望还是觉得自已并没有什么破绽。
"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们已经调查过,我们在开发商那里甚至找到了当初你们两个开发商之间兑换这两套房子时的协议书,那上面还有你的签字。你如果不健忘的话,当初物业管理人员,在把标注在吴小名下的房门钥匙交给你的时候,他们提出需要留下一个业主的联系电话,你就把关亚南的手机号码留在了那里,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吴小的手机号码。而你只是把房门钥匙交给了关亚南。这回你应该明白了吧,这就是我们所了解的那套房子的主人为什么不姓关,而姓吴的原因所在。"
靳希望的脸上渐渐地渗出了汗珠。
"靳希望,我们是希望你配合我们,可你看上去对我们不算友好。我们这才不得不把这些告诉你。这回你应该相信我们所说的这些话的真实了吧?"水海洋说道。
靳希望终于说话了:"就算真有这件事,那又能怎么样呢?"
张默然马上打断了他的话,说道:"什么叫作就算是?靳希望,你是一个开发商,是一个干事业的人,什么事都做了,就这么点儿事都不敢承认?我告诉你,是你的那个开发商朋友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的那些手续。因为你当时并没有告诉他,你这样做的目的,他也没有当什么事,他对我们并没有设防。我们也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的真相,你明白了吧?请你不要再说就算是有这件事这种话,而是这件事确实是存在的。"
"我们这是私人行为。我个人的财产要想赠与谁那还用得着向谁汇报吗?"
"这正是我们想向你提出的问题。你与关局长既不沾亲,也不带故,你是如何突然想到了要赠与他一套房子的?你能说得清楚吗?你以为这能说得通吗?"穆大勇说道。
接着,水海洋说道:"我们想告诉你,你的这种所谓赠与,是赠与了一位政府官员。被赠与者是有受贿嫌疑的。"
还没有等水海洋说完,靳希望就着急地说道:"那和受贿没有关系。那是我自愿送给他的。真的,是我自愿送的。"
"靳希望,是你自愿送给他的?那我们需要问你,在你开发金色阳光花园的过程中,他曾经为你提供了多少方便?"
靳希望的脸上,已经明显出了紧张情绪。
水海洋看了看穆大勇,又看了看张默然,他站了起来,说道:"靳希望,我们还是应该谢谢你,你还算是配合,承认了那套房子的事。你可能有些紧张,你慢慢地考虑考虑,我们还会来找你,一定会来。"
走出夜巴黎花园,水海洋说道:"穆大勇,这是我们今天的一个重要突破,只要打开了这个缺口,就好办了。我看我们需要防止靳希望离开这座城市,他本来就是很警觉的。"
"在问题还没有落实清楚之前,我们还不能对他采取什么措施,可我们确实又不能让他轻易地走掉。"
"正因为这样,我们需要做一些工作。"
"我看这样吧,水海洋,你回去向杜检汇报,我先与张默然留在这里。看来还必须让你的那位朋友帮忙,我们在这里呆几个小时还行,时间长了,就会暴了。"穆大勇说道。
水海洋一个人回到了宾馆。杜雨萌马上采纳了穆大勇和水海洋的建议,也只有何志强能帮上这个忙。人家是刑警队副队长,尽管那有点儿大材小用,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只好如此了。
杜雨萌又叮嘱道:"要依法办事,只是防止他走掉。但眼下还不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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