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暗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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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暗杀(2)
在汉娜的黑名单上,来国美的必杀之人,排第一位的既不是未来的国美总统罗斯福,也不是曼哈顿工程的组织者奥本海曼。这两人虽然是名气极大的历史名人,却不是不可替代的。
汉娜最想杀的国美人,是fbi联邦调查局的局长,埃德加·胡佛。
埃德加·胡佛,国美联邦调查局第一任局长,任职长达48年。在那48年里,国美换了8位总统,16位总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名叫j·埃德加·胡佛。
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导领都无法超越,胡佛在这位置一直坐到死。作为一个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他的名气远远超过超级巨星,权势让总统也是望尘莫及。他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国美民众的偶像,一度被无数的国美人认为是国美的保卫者。他和希特勒一样,都是这个时代无人可以替代的人物。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的大萧条时代,可以说是国美历史上最危险的时代,一方面,城市里,大量工厂破产,大批的工人业失。在农村,大量中小农场主和农户纷纷破产,整个国美中下层可谓是危机重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军队,一大批役退的一战老兵因为生活所迫,甚至在1932年,也就是现在,爆发了著名华盛顿老兵事件。此外,国美治安也是一塌糊涂,黑社会黑帮横行,端着“芝加哥打字机”打劫行银更是这个时代著名“国美特⾊”之一。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个时代行银经常因债务纠纷将农民搞得家破人亡,大众对行银的被抢劫行为大都认为是正义的。这种观念甚至发展到人们把许多这样的亡命之徒当作是民间英雄。(这一点和后世的天朝某些部门的社会处境何其相似,大家明白的)
后世提起1932年国美时,提到华盛顿老兵事件时,常有人半开玩笑地感叹:“就差一声炮响,一战的老兵冲进白宮进行布尔什维克⾰命。当时的国美,离这种境地就只差一步了。”
罗斯福上台前的国美,正处于危机重重的最危险时刻,而在胡佛导领下的联邦调查局,却是帮助国美消弥各种危机的最有力的专政机器之一。在胡佛的铁腕出击下,接连破获了几件轰动国美的行银抢劫大案,许多著名行银抢劫犯更被其导领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击毙。而那些会对国美造成威胁的国內不稳份子,也在他的重点控监和強力庒制下,或者被迫地“老老实实”起来,或者直接地被人间蒸发。
在汉娜和林汉看来,国美最危险的人物不是未来的国美总统罗斯福,而是这个站在“阴影”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掉胡佛,将来萨菲罗斯教在国美的行动的全安性更是大增。至于除掉他和罗斯福,会让国美大乱甚至暴发赤⾊⾰命什么的,林汉从来就没有这样幻想过。
三十年代初的国美,离赤⾊⾰命只差一步,但这一步,却是相当遥远的一步,也是最难走的一步。国美和沙俄不同,资本家的力量太強大,家国的暴力机关更是牢牢掌控着这个家国,⼲掉几个关键人物,并不能真正地影响国美的走向。
对于国美,林汉自己的评价是:“一切,只能象蚂蚁啃树一般地,慢慢来,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布局,任何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极不现实的。”
和公众人物罗斯福相比,胡佛行踪诡异,⾝边的保护力量周密。以汉娜的力量,要用狙击的手段清除他并不难,但困难的却是把握他的行踪,而且事后还不能留下痕迹。事实上,在⼲掉罗斯福前,汉娜和林汉最举棋不定的问题,就是先⼲掉胡佛还是先⼲掉罗斯福。
考虑到胡佛的行踪太难把握,两人最终还是把第一目标放在了罗斯福⾝上,至于胡佛…针对他清除计划,林汉决定参考在南京杀死徐恩增时用过的手段。
发生在希尔顿店酒的谋杀事件,轰动了整个国美。主民党的总统候选人罗斯福加带着整个竞选班子,居然在国美的土地上被人集体谋杀,如此惊天大案,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怎么可能不亲临现场?
⼲掉罗斯福后,萨菲罗斯号并没有离开洛杉矶,反而是在离凶案现场希尔顿店酒最近的海滩附近租了个码头位,将游艇停靠在了那里。而后,林汉、汉娜、喀秋莎三人以游客的⾝份,全躺在洛杉矶的海滩上晒曰光浴。
表面上,三人是在这儿旅游晒曰光浴,实际上却是在等胡佛亲临现场,然后锁定他的位置,再觅机杀了他。
大案发生后,希尔顿店酒周围很快就被封锁,无数的察警和特工在店酒和周边挖地三尺,想要找出凶犯可能遗留的证据。当然,由于凶手林汉这三个不科学的存在,他们唯一能得到有用线索,就是案发当时有房客听到的挨个敲门的“夺命女音”
萨菲罗斯号也受到了察警和特工的盘查。两个美女加一个帅哥,怎么看都象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富家弟子带着漂亮的女友进行环球旅游。而萨菲罗斯号的航行记录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引起察警和联邦特工的注意。
案发后,为了掩人耳目,林汉包下了一块海滩,雇了几个洛杉矶电影圈小演员在海滩上胡天胡地大开无遮大会。除了让周围的国美人在心里大骂一句:无聇的德国佬外,就再也没有人关注他们。
六月二曰下午,胡佛乘机飞紧急赶到了案发现场,他一出现,立刻就引发了店酒外围无数记者的围堵。靠着那些记者,林汉很轻易地就锁定了胡佛的行踪。
胡佛在fbi特工的带领下,一一查看了现场。罗斯福和他的幕僚的尸体,已经被搬走。这场国美历史上最大的政治谋杀,林汉留下的痕迹很少,几百名fbi特工在附近挖地三尺,也没有翻出什么线索来。
外面就是几百个闻讯赶来的记者在等候着他,胡佛在现场了转了一圈,当然也不可能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站在罗斯福遇害的卧室里,看着地上用粉笔画的罗斯福尸体摆放的痕迹,胡佛皱着眉,心里组织着台词,正在思考出去后怎么应付那一堆记者的询问,浑然忘记了此时卧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在现场。
洛杉矶的海滩上,在一个无人看到的角落里,汉娜、喀秋莎、林汉三人再次聚集在了一起,三人融合、虚化,然后瞬移。
思考中的胡佛,突然感觉到了⾝后站着一个人,待他警觉地猛然转⾝时,喉咙已被人一手狠狠地捏住。
然后他看到了一具正在向“真人”转变的灵体物质。
“见到罗斯福先生时,代我向他问个好!”吧滋一声,来人左手手指用力,轻易地捏碎了胡佛喉咙,而后右手手刀一击,敲碎了他的颈骨。
待外面的特工听到异响冲进卧室里时,他们只看到了躺在地上,翻着白眼,⾝体菗搐个不停联邦调查局局长。
与此同时,洛杉矶海滩上的一块大礁石后面,一个⾝材⾼大的人形灵体,正缓缓地裂分成三个立独的部分。
就在离礁石不到二十米远的地方,几个林汉花钱请来女演员,或者说是电影圈里“出来卖的”正在海滩上戏水玩耍。
1932年的国美,影视中心不是好莱坞而是洛杉矶,这些女孩都是来此闯荡碰运气的。“潜规则”这事在任何时代都不稀奇,林汉的“神性化⾝”英俊而有钱,就算是不洒钱也很容易就勾得这些女孩主动献⾝,而她们正是林汉等人证明自己不在凶案现场的最好证人。
林汉看着远处⾝穿老式泳装的少女,笑着对喀秋莎道
“喀秋莎,我突然有了一个可以赚取大量信仰之力的好主意。”
他又回头对汉娜道:“而且这也是一个钱赚的好机会!”
林汉冒出这个想法时,三人正处于合体状态,所以他的想法不需说出来,二女也已经知晓。
汉娜理性地点点头,而喀秋莎则一脸地奋兴。
喀秋莎明知故问道:“先从洛杉矶奥运会开始吗?”
林汉点头道:“当然,你们上场,我也要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