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禽兽or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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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一盏灯被马丽婷关停后,亮如⽩昼的屋子一下子变成了一片漆黑。华蓥镇也是个小地方,窗外也没有晚上也不灭的灯火,所以这黑,是真正意义上的伸手不见五指。
除了黑,便是静,没狗叫,没鸣,更没大城市里那种怎么也避不了的或大或小的车流声,这静,便静得有些出奇,简直是万籁俱寂。
熄了灯后,王和方悠两人也就停止了闲聊,互道了一声晚安后,便打算⼊睡了。
不用说,这种彻底安安静静,一片漆黑的环境是很利于休息和睡眠的。
不过,这只是一般情况下而言,对此时此刻的王来说,却是有点辗转反侧,难以⼊眠。
⾝边挨着两个美女,其中一个,还对他眉目传情,大送秋波,宁可“什么都不要”都要“喜他”的女生;另外一个,则彼此都有好感,也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心心相印,惺惺相惜的默契;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左边一个发出好闻的栀子花香,右边一个发出同样好闻的玫瑰花香,此时此刻,王要是睡得着,他恐怕得去看看心理医生,或者男科医生了。
睡不着的王就只有东想西想,想好事,想妙事,想少儿不宜,让他⾎贲/张之事——不能不想,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对作为俗人代表的王除了想那些“苟且之事”也找不到其他的东西可想。
王想,自己要不要投石问路,朝两边的女生伸一伸“咸猪手”?如果伸手的话,先伸哪个?更主动更积极的马丽婷还是他自己更中意的方悠?
伸向马丽婷,他觉得以对方在李公湖后的竹林內主动抱他吻他的架势,怕是乐见其成,他也能够⽔到渠成,然后心想事成。
然而,王却还是有些犹豫。今天马丽婷在竹林后面的表⽩,虽然情深意切,王若真像他表现出来的十七八岁的初哥,肯定就信以为真了。然而他不是,他是“面嫰心老”的大叔,对方的那番话,尽管说得“情深深雨蒙蒙”的,但是在王精通人情世故的那双金睛火眼之下,却是做戏的成分多,真诚的地方少。而且对方为什么这么做,他也心知肚明——肯定不是说出口的因为单纯的喜和爱慕,而是怀有其他的目的。
因为质疑马丽婷的表⽩动机,王因此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对马丽婷“予取予求”这样的换值不值得。
的确,在看待他自己跟马丽婷关系的时候,他更多是站在一种换的角度上看待问题的。
向马丽婷伸咸猪手王有所顾虑,向方悠伸他同样也有顾虑,那就是万一对方恼羞成怒,将他的“咸猪手”像拍苍蝇一样拍掉怎么办?如果那样的话那也太糗了,也太让人尴尬了。
方悠对他是有好感的,通过今天一天的接触,他也感觉出来了。对方和夏明的分手,凭他的经验,他也感觉大概,可能跟他有关。王当然不至于矫情到要说什么抱歉,但是,现在的他有女朋友,还有几个红颜知己,⾝上已经背了很多的风流债,再去招惹人家方悠,实在不是君子所为——好吧,王从没说过自己的理想的当一个谦谦君子,他就是一经常用下半⾝思考问题的俗人,可是,在明知不能给对方一个正经名分,两人也不会有什么通俗意义下的“好结果”的情况下,还去招惹别人,最后注定要伤害别人,哪怕是一枚俗人,他还是有些做不出。
他觉得自己本质上还算一个比较善良的人。
通过情感和理智的双重考虑,王觉得不论对马丽婷还是方悠,他都不应该依照本能去伸这“咸猪手”
可是,人有很多时候,又是无法仅靠情感和理智来生活和理事,很多时候,还受荷尔蒙的驱动。王觉得,值此千载难逢,万年难遇之机,他若是像木头人,柳下惠一样不对⾝边的美女表达一下自己的“情感”不仅对不起老天爷赏赐的天赐良机,说不得还让人怀疑他的取向和/功能。
上辈子,差不多同样的情况,他可是遇到过一次的。那时的他,就当了一次柳下惠,结果…
上一世,一个同事给王介绍女朋友,是他女朋友的同学。大家见了一次面,吃了一顿饭,女孩对于他这个⾼⾼大大,经常在欧美发达家国出差的潜力青年还是很有好感的,奈何王对对方没什么感觉。女孩模样其实还将就,只是跟朋友的女朋友一比,王就没什么想法了。吃过一次饭之后,作为客气和礼貌,大家相互换了机手号和Q/Q号,王还邀请对方周末到他租的房间玩。他只是随口一说,想不到对方真同意了。
周末,女孩如约而来,王请对方吃了一顿火锅。吃完饭后又礼貌行的请对方到他住的地方耍一耍,女孩也同意了。耍到差不多晚上十点左右的时候,女孩说要回家。王一看外面在下雨,就说要不⼲脆就在这里歇一晚,明天再回去,她睡,他自己在外面客厅的沙发上睡。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王把女孩领到自己的卧室,让对方玩电脑。两人一边玩电脑,一边继续东拉西扯的聊天,一直聊天聊到差不多十二点的时候,女孩见王哈欠连天,就对他说,要不他在上睡一觉,她还想再玩玩电脑。客厅的沙发不长,在上面睡得蜷起⾝体,王也不想睡那劳什子沙发,就对女孩说他先睡一会儿,女孩玩了电脑后再叫他,然后他再出去。
女孩也没玩多久的电脑,约莫半个小时,就关机了。见王还没睡着,想起⾝出去,就眼神躲闪的对他说,这蛮大的,一米八,睡两个人绰绰有余,要不,两人将就一晚上好了?王有些吃惊,但也不想去客厅睡那脚都伸不直的沙发,就点头说行。
然后,整个一晚上,王啥都没⼲,既没伸“咸猪手”也没伸“咸猪嘴”而是老老实实的当了一晚上的谦谦君子。
第二天一早,他先于对方起,起来后就下楼去上班了。等中午回来的时候,发现铺盖凌,女孩不见了,既没发信短,也没给他打电话通知他。然后王一登自己的Q/Q,好友中也没了对方的头像,彻底把他拉黑了。
他把这事摆给两个好朋友听,对方当时听了就是一阵阵乐不可支,捧腹大笑,骂他瓜娃子,不开窍,他们若是女生,也是要跟他这种木脑壳绝的——尼玛,都主动喊你睡一张了,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这是求曰的精神啊!你却不曰,格老子当君子,你知道这对一个女生自信心的打击有多大吗?简直是毁灭的啊!不跟你绝跟谁绝?!
当时的王在还没被“采花大盗”兼“妇女之友”秦斌洗脑开窍,等后来他也从对方那里学了一招半式并先后经历过几次不成功的恋爱后,他才总算明⽩了自己当初犯下的“致命的错误”:
忽视女人的魅力,比忍受不住女人的魅力而口花花,甚至动手动脚还要令女人们感到厌恶!比起禽兽来,她们更厌恶禽兽不如!人家只是跟他绝都算好的了,没到处宣扬他的无能他就应该求神拜佛,感谢人家的仁慈了!
正是基于此种考虑,基于前世这个在朋友们之间一提起,就要被大笑的亲⾝经历,前车之签,王觉得如果今天晚上不动动自己咸猪手,表示一下自己的/望,然后直接证明一下⾝边两位美女的大巨到让他情不自噤的魅力,他觉得明天一早,⾝边这两位怕是要不告而别,如同上辈子同事介绍的女朋友一样,和他来个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了!
“唉,如果现在只有方悠或者马丽婷就好了。为了证明我并非柳下惠,我皱着眉头都要霸王硬上弓的做了。但是三个和尚没⽔吃,更何况这张拼起来的大上躺了五个人!晚上大家又没怎么喝酒,也就不可能找个理由来/!
“唉,早知如此,当初打牌的时候后傻/似的玩什么贴纸条啊?直接赌酒得了!按照几个菜鸟的⽔准,不将几人喝得晕头转向,我就把自己的姓倒过来写。然后自己再放点⽔,也喝两罐!酒后/,人之常情,真和一女,或者两女,甚至几女发生了什么超出平常友谊的关系,那也怪不得我了!
“禽兽or禽兽不如?”
王瞪大眼,望着头顶看不见的天花板,心中天人战,在心头发出了连连的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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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近的章节我是満意,而且感觉比较过瘾的,不少读者却不太満意,以为我在⽔字数,这实在是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