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书屋
首页 > 灵异 > 最强阴阳师 > 第三百六十九章 郎情妾意

第三百六十九章 郎情妾意

目录

  “西安钟楼,叔知道吧”

  “嗯,知道。古城区域东西、南北的中轴汇之处,怎么了”叔看着我,问道。

  我心头稍稍惊讶了一回,说:“叔。难道你也不知道那钟楼底下的强悍存在吗”

  “哦什么玩意儿我倒没仔细感知过。你先前给我讲这十二年经历的时候,只是说被顾央往那里坑了一次,我也没细问过,你也没细说。”叔说着,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看样子灵波又散发出去了。亚纵状扛。

  没一会儿,叔说:“野花,没搞错吧钟楼底下不是泥土和石头吗”

  我惊了一下:“叔,你真是感知出如此结果了”

  “尼玛,不信你自己灵波感知一下。”叔还白了我一眼,道。

  我还真不相信,马上灵波释放出去。果然,很快得到了回馈,那钟楼地底。确实是泥土啊石头啊,别的什么也没有。

  我有些纳闷儿,自言道:“怎么会这样当初那回环井呢那高温无比的存在呢难不成灵波感知不到,也是属于天主家族”

  “野花,你在说什么什么波又是天主家族”

  于是,我只好将钟楼之行细说了出来。

  叔听得眉头慢慢地散开了,听罢就脸上居然喜升了出来。说实话,我还真心没见过叔笑过。这个傲气冷面的混沌公子,笑起来还倒有几分风情样。

  我不道:“叔。你笑啥难道你知道那强悍的存在看你的样子好像好像”

  我到底还是说不出来,叔与父亲曾经情同兄弟嘛

  “好像什么”叔脸色一正,又冷峻了,一派长者风范:“混沌帝族面对龙族得坦坦,你这藏着像什么话说”

  我只能心头暗笑,面上老实。回道:“你笑的样子好#,好像有#情似的。”

  叔哈哈一笑。声音震得龙脉湖波涛微动,气势汹涌,然后继续以密音的方式说:“野花,本公子确实没有想到啊,竟然她还活着。”

  “她还是他”

  “当然是那条叫做烈晴的小母龙啦不是男人的他,老子不搞#基”叔脸上带着笑,持续那种#的风情。

  “呃小母龙龙族的”

  叔点点头,收起笑意,然后说:“龙族,有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本公子正是木属龙族世家;焦尾,是水属龙族世家。而这烈晴。便是火属龙族世家,也是唯一拥有混沌火焰龙息的的龙族,你要是找到她,能得到不少好处。混沌火焰温度相当之高,能以异形的方式燃烧掉探察的灵波,更能融掉世间不少的法器。除此之外”

  叔在讲,我在听,听得也是大开眼界。

  火系龙族世家姓烈,而这烈晴,正是龙族美貌少女,风情万种,祖之大能法力。火系龙族除了有混沌火焰龙息之外,还拥有一项技能,便是能化出一片假想空间,让外界的灵波探测不到真身所在。

  当年的烈晴,也是混沌使者中的一员,将火种带给了我们这个世界,让黑夜里有了光明。只可惜,太古时期的莽荒世界阴谋,让她在战中如同死去,身体都不知下落了。而她,居然是混沌公子的小情人,焦尾当然是混沌公子的原配。

  当年的太古一战,龙族五属,连同混沌世界的大本营在内,叔以为只剩下木与水这两属了,没想到居然小情人烈晴还活着。

  人说不如妾啊,果然叔判断钟楼地底那是烈晴之后,笑意#,也属于正常。

  不过,我却好奇道:“叔,要是你跟焦尾婶子有龙子了,这个龙子又当是什么属呢如果你跟烈晴呢”

  “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你应该懂。我只能说,水养木,所以,焦尾这水龙生出来的,自然是木系的龙子。烈晴是火啊,火本克木,所以生下的龙子要随她了,是火龙。这是混沌尊父定下的规矩。”

  我听得恍然,点了点头,说:“原来是这样。那这么说来,烈晴尚且活着,可为何认不出我这混沌帝族血脉之人。当初,我和七公主、前哥差点把命都搭在那里。而那处密地里,有不少的历代高手都死在那里。”

  “你那时又没有净化出混沌帝族的半边身体,她能认得出你来才怪。就是现在,她也未必认得出你。”

  “啊这是为什么”

  “烈晴是火龙中的天才,天生是睁眼瞎的,又如何能认得出你”

  我愕然,要石化了似的,看着叔,木然道:“那她靠着灵波,也能识得我吧”

  听到这个问题,叔脸色浮现出伤悲来,说:“太古一战,她的龙神魄都被打了个灰飞烟灭,又何来灵波能活着已经很不错了。若是有灵波,她不早与我遥相厮守了何故我们距离之近,却各不得下落”

  唉,这样的话题,突然就变得有些忧沉起来。我道:“叔,不要伤怀了。我会去钟楼一趟的,为你和烈晴相互报一声平安。”

  “野花,谢谢了。你去的时候,烈晴必然不认得你。虽然你有尤族金鳞,但以你的全神之实力,未必能挡得住混沌火焰龙息。不过,你可以问她,还记得当初太明湖边的霍元甲否”

  “靠霍元甲叔,你这泡妞时的别名是吗太**了点吧”

  唉,我本成之人了,但此时也忍不住情绪有点#

  叔呵呵一笑,道:“本公子,龙族第一公子,姓霍名,小名圆颊,圆形的圆,颊骨的颊,因为出生时颊骨很圆,整个脸都圆,我父亲霍去病便给我起了这么一小名。”

  好吧,我恍然,然后又倒地了。这搞什么搞啊,居然叔的父亲叫霍去病大汉第一战神么

  不过,叔接着还是解释了:“你小子别一副想笑的样子,我的父亲叫霍去并,然并卵的并,并不是生病的病。唉,想想那太古一战,我的父亲也是然并卵,唉”

  我还是忍不住笑了笑,道:“好吧,莽荒世界的文明起源于混沌世界,我释然了。不过,为何我们这个世界还有白种人、黑种人等,而且除了汉语之外,还有其他种族的文字、语言呢难不成这也是起源于混沌世界”

  “麻痹的,就知道你会问到这个问题。先不说了,等有时间再给你讲吧现在,你先不管天子军了,先去一趟钟楼,帮我见见小晴晴啊麻痹的,想她想得发慌了。那什么,她要是不信你,你可以再给她诗一首就行。”

  “叔好雅啊”

  “去去去,龙族泡妞必备诗人气质才行。你记一下,诗是这样的:嗷呼,太明湖上,秋月凉风。嗷噫,巨湖青茏,佳人似火;嗷嗷,断桥之上,孤男寂寞;嗷呀,归我身旁,伴子渔歌向晚。”

  我又忍不住要靠了。这叔那个诵啊,摇头摆尾,一派风#公子对美女佳人发情的节奏,双眼里透着饥渴。

  完,他自己居然点了点头,自赞:“好啊,当年混沌第一公子,得一手好啊野花,这么重要的诗,重复三遍,叔看你记住否”

  我汗了,但拗不过叔,只能重复出来让他听。他听得点了点头,又道:“嗯,果然是好啊,不愧当年与小晴晴郎情妾意呀不过,野花,你这味道还不如你那败家子爹,他的音准、节奏、吐气长短,比你好上百倍。混沌世界第一,就是你爹,当年连女蜗都拜倒在他的石榴帝下了。你看,高#的时候,你应该这么诵,绵声藏情,如水脉脉,如雪盼一般,嗷呀,归我身旁,伴子渔~~~~歌向~~~晚~~~~还有,开篇的时候,你应该”

  我只能说我快醉了,这叔太文青了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