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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若非今曰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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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公主这样不听话,恐怕欠点教训。”她在他的调下,息越来越急促,下腹仿佛有盈了的热要席卷全身,她忽然眼前一片雪白,绷紧了身体到达极乐,她周身上下无法抑制地剧烈颤抖,他就势将她抱紧在怀中,在水中托起她的

  在她极乐的余韵中入了她的身体,当即又将她送入云霄之中,她失神地张开双,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将她抱出泉池,放倒在面前,一只手捏着她一双手腕,一只手按住她的小腹,开始猛烈地侵入她。

  她此时已经说不出半句完整的言语,只能随着他撞击的节奏发出破碎的哭,她仿佛被碾碎,一重重狂淹没了她的感官,手指的疼痛变得微不足道,连头脑都仿佛变得粘腻起来。

  连他捧起她的面庞来吻她,她也毫无抗拒,她被蹂躏进泥淖之下,此时她不再是国破家亡的小公主,她成了无名无姓的女人。

  她成了没有人形的雌兽,到最后连她的存在亦被粉碎,而她的恐惧和屈辱反而像是浮上水面的气泡般纷纷破裂消散,她反而因这破碎可以活得下去了。***在她伤愈之前。

  他再未碰过她,她被囚在殿阁之中,与外界断绝了音讯。卫渊的叛军占据了京城,但他似乎并未称帝,只是夜进出忙碌,绝少来见她,果然如同他所说。

  即使伤口愈合后,她的手指仍然麻木笨拙,几乎连汤匙都握不住,以至于她用饭时都需要人服侍。侍女将一勺鱼羹递在她边。她顺从地咽下去,卫渊盯着她咽的动作,这样屈辱的饲喂令她肠胃不适,她别过头去,拒绝继续进食。

  卫渊下令侍女离席,转而接过匙羹,作势要喂她,她的身体因为恐惧和极端厌恶十分僵硬,匙羹递在她边,她仍是垂目不语,他搁下手中匙羹。“殿下是吃不下了?还是说殿下喜欢在宫人眼前像狗一样伏在盘中用餐?”

  她的脸白了又红,眼中盈泪水,却是含过他再次递来的匙羹服药一般将鱼羹服下,他就势一勺勺地喂她,强令她用过一碗羹,才召人呈上漱口的茶和盐来。

  “殿下固然厌恶臣,而殿下玉体贵重,仍应容许臣服侍殿下为好。”他略带嘲笑地盯着她,她亦盯着他不发一言…相由心生应是假的,不然这样端正矜贵的容貌之下藏着的怎会是悖逆的禽兽。

  “今新皇加封殿下为嘉国长公主。”他忽然说。“是谁?”她的兄弟们已尽数被戮。“是殿下的幼弟。”

  她这才想起,是那个浣衣宫人所生的小皇子,那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两岁时才能起坐,长到三岁时,竟然仍无法言语,这样的痴儿去做皇帝,和卫渊去做皇帝并没有区别。

  “将军何不自己作皇帝?”他一时并未回答,许久才说:“我是大秦的臣子,为何要行此篡逆之事?”言罢,他竟微笑着摇了摇头。征和初年五月,刚五岁的新皇颁下了赐婚的敕令,嘉国长公主洛华下嫁长平侯册授正一品太尉鸣州卫渊。

  然而与双方的尊贵显赫相对,婚礼十分仓促,在敕令颁布的一个月内即草草礼毕,连公主府邸都未及造办,于是公主在成婚后即徙至长平侯在西京的府邸居住。

  “此所谓天家厚泽,润于林泉。”他垂眸观赏着她,轻声评论道,她赤着横陈在他膝上,手被他攥在背后,在这般玩赏下,眼泪和她腿间不受控制的涎如珠如缕般滴落在地面铺陈的宣城丝毡上,他轻轻抚她,她的花径啮咬着他修长的手指。

  “殿下越是羞时,越是情动。”她呜咽出声。“殿下如今是臣的子,如果羞辱殿下令殿下心悦,那臣亦当尽力而为。”在他对她说这些下的话时。

  她却将他的手指绞得更紧,他观察着她的反应,找寻着她体内的妙处。“你这样的小女子,去做那般盛名的公主大约也很辛苦?”他忽然问她。自然是很辛苦的。

  无论诗文、仪容抑或音乐,母后绝不容许她屈居其他公主之下,而父皇有那样多的妃子,她们的女儿每一位都像她们的母亲那般美丽多才。

  “如今只做我的私属,是否令殿下心安?”她不回答,呼吸愈加急促,他见状笑了笑,转而将她抱在怀里,她全然不得自主,只能叉开双腿坐在他身上。“今天臣可以容许殿下骑臣片刻。”他掰着她的,让她下体的花瓣无地张开到极处。

  在他眼下靡丽地翕张着,她的身体因极端羞颤抖着,她被他抱着坐下来,连小腹都仿佛被他填了,他转而握住她的,以防她在颠簸中失衡,正因对男女之事全然懵懂。

  她反而对自己天然的媚态毫不知矫饰,她被他握着在他身上起伏,随着他的举动发出婉转断续的哀鸣。“殿下和厌恶之人也可以这样洽?”她那般无知无觉的顺从反而令他懊恼。

  他转而将她按在身前,尽情地自后她,她无力支撑,只能像狗儿一般伏倒在地,她一双手落在柔软的丝毡上,却抓握不住任何依凭。

  她转而把面颊埋在手臂里,不堪的泪水糊了臂弯和面颊,使她的处境更为狼狈,她当然应该厌恶他,然而她更厌恶的是苟且偷生的自己。

  她连仇恨的本能都没有,为了活命,竟然以血生身来供这国贼的愉。可父皇的朝臣子皆俯首称降,若寄望她这样的小女子救国雪,岂不亦是笑话?“我的小公主…”

  她不堪到极处,他反是把她抱在身上,他痴地注视着她的眼睛,那样清澈美丽的眼睛如宝石一般澄澈却没有人的神采,她那双眼睛看着他,仿佛他不过是她的奴仆或猫狗,他的狂热令她惘。

  他显然憎恶甚至鄙薄她,以至于这样百般待她,却渴望她的亲近和认可,他的矛盾困窘竟然令她心生怜悯。“你…”他也在她的顺从中察觉到她的怜悯。

  忽然说“…没有死成,落在我手中,是上天要我作禽兽。”“将军早就是禽兽了。”她轻声道。“那殿下又是什么?”他抚着她的面颊。“殿下是禽兽的私属?”

  “殿下想必不记得了。臣先前和殿下也是有婚约的。”她忽然想起,他原来就是令母后不悦的“牧羊奴的子孙”父皇曾为她订过婚约。

  而母后拼死力争,绝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遥远边疆的牧羊奴,那已是她幼年间的故事,若非他今提起,她早已是不记得了。卫氏先祖出身寒微,早年间不过是为北地贵族牧羊锻铁的奴隶,他放开她,转而自一旁取过一只锦匣。

  “打开看看。”他把匣子放在她面前示意道,她迟疑了许久才动手打开,匣中并不是折辱她的刑具。

  而是一整匣耀目的明珠,每一颗都圆澄净得如盈了月光,光亮得可以照得清她的面容。珠子在宫中不是稀罕物,然而她在父皇最宠爱的妃子身上都未曾见过如此美丽的珍珠。“早年间,为了跟殿下的金玉之盟,我父亲为我蓄下这些废物。”

  其他的聘礼早已被换作叛军的粮饷,只有这一匣珍珠他还保留着,这样的珠子出产于东海之外,须以黄金自番商手中方可求得,每一颗都足以令鸣州的中等人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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