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她当真了
谢千凝自从离开谢家之后,脸上就没再露过笑容,有時候还伤心得想哭泣,即使她很努力的让泪⽔倒流,但是眼晕却掩盖不了一切。( 。
明明说好了一切都与她无关了,为什么她还会伤心?
封启泽不放心她,時時刻刻都陪在她⾝边,半刻都不敢离开,心里其实也不好受。
“傻瓜,这些事给我处理就好,你只要开开心心的等着做我的新娘子。”他微微的弯下要,面对面的看着她,満脸自信的笑容,说完之后习惯姓的用手捏了一下她的鼻子。
“哪里快了,我认识你都快二十年了,还快啊?别人花个一年两年的時间,甚至是半年几个月就能追到手的爱情,我得花上差不多二十年,相比之下,我们的发展算是慢的了。”
“这——”售货员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但是这一次,她当真了,所以心才会跳得那么快。
“我们的发展会不会太快了啊?”她害羞的低着头,心里有些奋兴,但又有些害怕。
“你笑什么,难道我说得不对吗?”她瞪着他,満脸的不悦,对于他这种啃老族的行为很不⾼兴。
去开封多。“走。”得到她的答案,他立刻牵着她的手,往珠宝店走去。
“谁说我花的钱是别人的?”他剑眉紧怒,不悦的问。
她惊讶的看着他,诺诺的问:“小猴,你要⼲嘛呀?”
透过玻璃,一条精致的项链引起了谢千凝的注意,忍不住的停下脚步,站在外面,透着玻璃往里面看,惊叹道:“哇,好漂亮的项链啊?”
“我也是在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他停下脚步,轻柔的拉起她的手,深情的看着她,温柔的求着:“千凝,嫁给我,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你如果有工作就没那个時间天天陪着我了,骗人也不骗得⾼明一点,笨蛋。”
一直以来,她都认为他是个无业游民,还没知道他是小猴之前,她还曾经认为他是,或者是拐骗儿童妇女之类的坏蛋呢?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她就不信世界上真的有怎么好的工作,天天玩都能钱赚,只怕连老板都没那么闲吧。
“小猴,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呢?”她突然笑嘻嘻的问。
“我在你⾝上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
在她看来,大肆花⽗⺟的钱很不应该,就好比那个谢明珊。
不过在别人看来,这很正常,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封启泽听出了她的口是心非,于是动的追上去,将手搭在她的上,搂着她一起走,还将嘴附到她的耳边,逗挑道:“你这辈子是做定我的新娘咯,等着吧。”
“当然是做我的女朋友。”封启泽毫不犹豫的回答,脸上带着窃笑。
“除了做你的女朋友之外呢?”她⽩眼瞪着他,没好气的问。
“先生,对不起,那条项链昨天已经被人订下了,说今天要来拿的。”售货员鞠躬道歉的解释。
“靠劳力钱赚的人,当然没時间天天陪自己的老婆,但是靠脑力和天赋的人,那就不一定了。”
“你的意思是,你靠脑力和天赋钱赚吗?那么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其实在过去的十年里,她的生活何尝不是重复着一天又一天呢,只是姓质不同而已。今天回到谢家,经过这场大闹,从今以后,她和温家不再有任何的关系。
“可是每天进的比出的要多好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那怎么办?”
“这里人很多,你别那么不正经好不好?”她稍微用力挣扎,一脸的羞意。
⼊夜的风,来得有些冷意。
咦,怎么想着想着,突然又想到谢明珊去了,不想她。
这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如今他赚了怎么多,不花掉难道还要带进棺材里不成?
“你没工作,那就没有收⼊,没有收⼊就只能做啃老族,难道这不是在花别人的钱吗?”
“谁说我没有工作的?”他没好气的问。
“我是在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或许是他多虑了吧。
虽然他相信她不会再对温少华有半点心思,但就是忍不住会想到那个方面,因为他太害怕她回到温少华⾝边了,毕竟他们曾经是十年的未婚夫。
“喂喂喂,什么二十年啊,虽然我小時候就认识你了,可是这十六年来你在哪里发霉我都不知道?现在我除了知道你是封启泽,封氏帝国的大少爷之外,对你的一切本就不了解。还有,你问过你的家人了吗,万一他们反对我们怎么办?”
“千凝,我说过,我赚的钱就是给你花的,要是不花,留着⼲什么?”封启泽无奈的被她拖着往门外走,但还是不愿意放弃那条项链。
“喜。”她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条项链,直接的回答。
她的伤心,是因为所谓亲人的厌恶,还是因为温少华?
“进珠宝店当然是买珠宝,还能⼲嘛?”他拉着她,走了进来,随便找了个售货员,用命令的语气说道:“摆在外面那条钻石项链,我要了。”
不过现在,她很庆幸温少华没有买过给她,这样她才可用把这种象征的意义留给更值得托付的人。
反正她和温少华也不再有任何的可能,没关系就没关系吧,她现在应该要找新的事情来做,忘掉以前,改变以往所有的一切。
能自我调节得好,那就证明温少华在她心里的分量比之前少了很多,甚至是没有。
谢千凝一听,心里有些失落,但并不是很在意,于是想拉着封启泽离去,然而他去死死的站在原地不走,板着一张脸,強势的说道:“我出双倍的价格,买那条项链。”
活了二十八个年头,头一次有人跟她求婚,虽然之前他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但那个時候她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所以没当真。
封启泽听了她这样的推理,忍不住笑了出来:“呵呵——”
“花钱也不是像你这样的花法,像你这样花,多少都会花光光。”
“那就做我老婆。”
谢千凝心里有数,所以不再多问,跟着他走回珠宝店里。
然而这点小力道的挣扎,本就没用,还不是依然被人搂着。
她说过,不管什么時候,她都要相信他。虽然他很神秘,但是他⾝上却透着一种值得她相信的气息。
“…”她无语的停下脚步,⽩眼看着他,越看越生气,于是就直接训人:“小猴,你现在花的每一分钱都不是你赚的,而是你爸爸的,虽然他是你爸爸,但终究这钱都不是你的,所以在花钱的時候,你要多想想其他。”
谢千凝漫无目的的走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看着那些形形⾊⾊的男男女女,在纸热金谜都市中,重复过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
“你没有工作,怎么赚?”她不相信,对他这番话,尽是怀疑。
“小猴,你又在发神经的烧钱啦,快走快走,我不要了。”谢千凝不管了,劲使的拉着他往外走。
婚姻不是儿戏,她不能像其他的女人一样洒脫,合不来就离,对她而言,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不能草率。sxkt。
售货员看到这两个走出去的人又回来了,有些惊讶,没等他们开口,她已经先跟他们鞠躬道歉了:“两位,实在是对不起,即使你们付两倍的价格,那条项链我们也不能卖给你们。”
这時,刚好经过一家珠宝店。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走吧,继续去买项链,我还没送过一条项链给你呢,这怎么能算是你的男朋友呢。”封启泽不想多说,转移话题,拉着她往回走。
封启泽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她一直盯着那条项链,于是宠溺的问:“你喜这条项链吗?”
曾经,她也这样的站在珠宝店外面,看着里面各种各样的首饰项链,期待着温少华能买一条送给她,哪怕是⽔晶的也无所谓,因为这象征一种意义,一种名花有主的意义。
直觉告诉她,事情没那么简单。
他紧紧的搂着她,就是不放手手,两人亲密的走在大街上,像是一对亲密的恋人。
“谁要做你的新娘子啊,讨厌。”她害羞的口是心非,将他的手推打开,然后快速的往前走,心里是扑通扑通的跳。
听到她问这样的问题,他就可以断定,她已经自我调节好了,没再想着那些不开心的事。
谢千凝甩掉脑海里那些不好的人和事,把心思放在眼前的人和事上。
后来知道他是小猴,紧接着知道他是封氏帝国的大少爷之后,她就直接认定他是个随意挥霍金钱的富二代、啃老族。
不管他是什么,做什么的,总之她相信他一定是个爱她的人。
“为什么?”谢千凝没打算再买那条项链,不过却觉得很奇怪。有人原因出更⾼的价格买,他们为什么不卖?
“因为——”售货员正想解释,然而就在这時,门外传来了一个轻柔的声音,而且隐约中带着傲气。
“我订的那条项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