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非礼
蓝衫拿到自己的机手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信短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接导领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満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腿⾁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腿⾁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心不死?
外面⽇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夜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口处有个广场,广场央中有个噴泉,晚上噴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噴泉⽔花,五光十⾊,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満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內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満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庠庠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一跳,腿双借势攀到他的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此刻侧搂着他,两手叉扣着他的肩头,腿双不依不饶地在他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膛紧紧挤庒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感触很清晰地透过⾐料传到他的肌⾁上,被他⽪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烈猛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得太⽳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腿双绞着他的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没有⾜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与他相反,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又尖叫一声,道“乔风!狗!”
你才是小狗呢…啊,狗?
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它竟然还没走。这小狗看起来喜蓝衫的,看到蓝衫挂在乔风⾝上,它仰头望着她,似乎在等她下来。
原来只是怕狗。乔风⾝体一松,但与此同时,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其实全没必要,⽩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这让他些微的有些不満和失落。
他扶了一下她的。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否则被她的腿大卡住,那就太尴尬了。
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哭无泪“你怎么还不走呀?”
乔风侧头看她,温声说道“别怕。”
怎么可能不怕!不过有乔风给她撑,蓝衫也稍微有那么点底气,她大声抱怨道“这是谁家的狗?怎么不拴一下啊!”狗狗的主人姗姗来迟,训斥了小金⽑几句,带着它离开了。离开之前,他们安慰蓝衫“不用怕,它不咬人的。”
蓝衫目送着他们离开,她特别想告诉他们,对于天生怕狗的人来说“怕不怕”和“咬不咬”真的没什么必然联系…
“你打算什么时候从我⾝上下来?”乔风突然说。
“啊?哦哦,不好意思。”蓝衫说着,松开他,跳下来。她拍了拍手,又整理了一下⾐服“那个…谢谢你啊。”
乔风微不可察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蓝衫有点不好意思。她刚才情急之下的举动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非礼这小受受,人家被女人非礼了当然不会开心。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蓝衫又觉得非礼他比非礼一般的男人更全安,毕竟大家的取向一致嘛…
其实她最近和乔风的相处,一直流露出一种类似于闺藌之间的那种亲昵。乔风不反抗,她就觉得这是一种默许和纵容。这类男人好像也享受和女人之间的友情?
两人刚才的动作(确切地说只有蓝衫一个人的)遭遇了不少人围观,他们俩决定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他们穿行在草坪之间的小路上。天完全黑下来了,草坪上的太能路灯亮了,不过光线微弱,仅能起到伸手能见五指、走路不会撞人的效果。
乔风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言,走在蓝衫⾝后,她没有发现他通红如晚霞的面庞。
等到乔风的脸⾊恢复得差不多了,他们走上了大路。蓝衫看到有一家一楼住户的台上种了好多牡丹花,在明亮的路灯和他们自家台灯的照耀下,姹紫嫣红,鲜多姿。
好漂亮啊!蓝衫流着哈喇子跑过去,扶着人家的防盗窗看牡丹花。有些花枝不甘寂寞,半遮半掩地向防盗窗外探头探脑,还有一朵大红⾊的牡丹,⼲脆完全开在防盗窗外。
蓝衫扶着那朵盛开的牡丹,嗅一嗅,亲一亲,然后她的脸贴近,让乔风给她拍照。
她自己没带出机手来,只好先用乔风的机手拍,拍完之后传给她。
乔风拍了几张,虽然他技术一般,不过她的pose摆得那么到位,所以马马虎虎还不错啦。蓝衫翻着照片,越看越喜,最后仰天长叹“好想偷一盆回家呀!”
当然了,也就是想想而已。
丰富多彩的散步活动结束,俩人各回各家。蓝衫回家后翻看机手,发现宋子诚给她回了条信短。
boss:你用不着这样,没劲。
咦咦咦,这是什么意思?她哪样了?
蓝衫很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不管她怎么样了,反正这个boss看起来不⾼兴是真的。这其中应该有什么误会吧?
误会的产生都是因为双方不⾜够了解真相,那么宋子诚不了解什么真相?
她和乔风换机手的原因?
啊,对,就是这样。蓝衫想明⽩了。如果宋子诚以为她是故意和乔风换机手,怠慢他,那肯定不⾼兴呗。
艾玛这可不行,必须解释!蓝衫当机立断拨通了宋子诚的机手。
“喂?”宋子诚清冷的声音传过来。
蓝衫谄笑道“老板,谢谢您今天帮我带资料。”
“嗯。”他只淡淡地应了一声。
“唉,我本来还蹲在机手旁边苦苦等着您的召见,后来发现机手竟然拿错了,真是不应该…没耽误您什么事儿吧?”
“如果我说耽误了,你怎么办?”
“啊?对不起对不起!”蓝衫十分愧疚“那个…能弥补吗?”
“没什么,你不用担心了。不过你以后可别这样马虎了,今天拿错的是男朋友的机手,明天要是拿错客户的呢?”
“咳咳,”她有点囧“谢谢老板的教诲,不过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嘿嘿。”
“这样?”宋子诚轻笑一声,调侃道“我以为你在追他呢。”
“老板啊,您是从哪里得出这么神奇的推论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他看起来不错,应该是受你们这些女孩子的类型。”
蓝衫觉得不对劲“老板,您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宋子诚万万没想到蓝衫会突然来这么一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只好咬牙说道“蓝衫,不要想。”
蓝衫也不想想好不好,不过她觉得还是有必要打一下预防针,于是说道“老板,他可是名草有主的人。”
要的就是这句话,宋子诚顿感心満意⾜。
***
乔风回到家之后先去上网,在论文库里检索关键词“兽兽”搜到的论文都是生物学和兽医的。看了几篇,他觉得自己变笨了,蓝衫怎么可能用到论文呢,他应该用搜索引擎查找才对。
于是他在搜索引擎里键⼊关键词,回车。
…搜出一堆“不雅频视”来。
世风⽇下啊人心不古。乔风又进行⾼级搜索,分类查找筛选,到头来也没找到与他的特相吻合的关于“兽兽”的解释。
再去扒蓝衫的个人信息库,依然没什么线索。
调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只好暂时中断。他拿过机手来,把刚才拍的照片发给蓝衫,发完之后他又自己看。笑靥如花,人比花娇…好像这些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往她⾝上堆了。乔风一张一张翻,翻完一遍又往回翻,看着看着,他忍不住低头笑,笑容沉静而温柔。
然后也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脸又红了。
…
第二天,蓝衫下班后去找乔风,乔风还在做饭。她自己偷摸地溜到落地窗前,要先在她的小亲亲地毯上打个滚。乔风家的落地窗其实并不只是“窗”它有两扇玻璃推拉门,通向外面的台。此刻推拉门应该是开着的,因为蓝衫看到素净的米⽩⾊窗帘被风吹得微微摆动。
奇怪,这都傍晚了,还拉窗帘做什么?
蓝衫起⾝走过去,刷地一下把窗帘大大地拉开。
彤红的光立时洒了进来,蓝衫眯了眯眼睛,然后她就看到一幅3d动态版的富贵锦绣图。
——门外宽大的台上,摆満了盛开的牡丹花。沐着夕,风摇曳。⽩如⽟,红如火,粉如烟。拥拥叠叠,灼灼,把姹紫嫣红都开遍。
作者有话要说:艾玛终于码完了,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不过这一章这么肥呢,对吧?嘿嘿
我再码点,不晓得到晚上能不能码出新的一章。大家八点钟的时候来刷一刷,如果刷不到就是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