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治国秘事
十来张发黄的纸已看完。
十来张纸,到底透着怎样的信息?
基本上就是讲明皇一生的主要情况。
古德高把发黄的纸秘藏于深井之底,绝不是随便的物品。
纸上还叙述了两件事。
在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胡惟庸是凤定远人,1373年由右丞相升任左丞相。胡门生故吏遍于朝野,形成一个势力集团,威胁皇权。1378年,明皇对中书省采取行动。一天,胡惟庸的儿子骑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结果跌落马下,被一辆过路的马车了,胡惟庸将马夫抓住,随即杀死。明皇十分生气。十一月又发生了占城贡使事件。占城贡使到南京进贡,把象、马赶到皇城门口,被守门的太监发现,报与明皇,明皇大怒,命令将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相汪广洋抓进监狱。但是,两丞相不愿承担罪责,便推说接待贡使是礼部的职责,于是,明皇便把礼部官员也全部关了起来。
两相入狱,御史们理解了皇上的意图,便群起攻击胡惟庸专权结。于是,1380年,明皇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
明皇以专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后,胡案就成为他打击异己的武器,以致受牵连而被杀者达三万多人,最后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受牵连,77岁的李善长全家被杀。
接着,明皇又于1393年杀掉功臣蓝玉。蓝玉是明朝开国大将,被明皇封为凉国公。1391年,四川建昌发生叛,明皇命蓝玉讨伐,临行前,明皇面授机宜,命蓝玉手下将领退下,连说三次,竟无一人动身,然而蓝玉一挥手,他们却立刻没了身影。这使明皇下决心要除掉蓝玉。1392年的一天,早朝快结束时,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明皇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审判官们目瞪口呆,不再审了。三天后,明皇将蓝玉杀死,尔后,就是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胡、蓝两案,前后共杀四万人。
对于明皇的滥杀,皇太子朱标深表反对,曾进谏说:“陛下诛戮过滥,恐伤和气。”当时明皇没有说话。第二天,他故意把长刺的荆棘放在地上,命太子拣起。朱标怕刺手,没有立刻去拣,于是明皇说:“你怕刺不敢拣,我把这些刺去掉,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去他们,你才能坐稳江山。”然而朱标却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明皇大怒,拿起椅子就扔向太子,朱标只好赶紧逃走。
由于明皇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则文官的力量变的强大起来。明皇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明皇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明皇听后满意地说:“果未骗朕。”著名儒士钱宰被征参编《孟子节文》,一散朝回家,随口诗道:“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时。”结果第二天上朝,明皇便问钱宰:“昨天的诗不错,不过朕没有‘嫌’迟,改作‘忧’字,如何?”钱宰一听,吓得忙磕头请罪。
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明皇将管辖皇帝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在地方上,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明皇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伪。1370年,明皇下令设科取士,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不过写法或偶或散,无定规。某些野史记载,明皇出生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但经过现代学者考证,此类记载多为不实。明皇从未忌讳谈及自己曾为和尚,《大明皇陵碑》及明太祖御笔诗文等都大谈少年时做和尚的事迹。野史称明皇忌讳“光”“秃”“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以上关于“文字狱”的记录,不见于《明史》《明实录》等较正式的史书。经王瑜、陈学霖等历史学家考证,大多为不实记载。
如上文提到的徐一夔,在野史中记载为明皇所杀。但是据《杭府志。职官表》和《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写的《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其期为建文元年。因此“明皇因文字而杀徐一夔”为误。
野史记载僧来复(见心)的《应制诗》中有诗句触怒明皇,被斩。然而考证《补续高僧传》《继灯录》,可得知僧来复是因为胡惟庸谋反时,与胡惟庸互通消息而被杀,告发者为僧智聪。(所谓触怒明皇的《应制诗》,其实收录于《皇明雅颂》,颇得赏识。)
上文提到的文字狱使文官人人自危,不得不设计标准措辞,实情是户部尚书茹太素等人所写的奏折过于冗长,字数一万多,朱元璋为防止再次发生,设立了文体规矩。
所设立的文体规范,有“二名不偏讳,嫌名不讳”“除凶恶字样以外,无其他应避忌讳”的规则,意思是说如果皇帝的名字为两个字,使用此二字中的任何一个字无需避讳,也无需避讳皇帝名字的同音字。
编辑本段紧抓教育
明皇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元朝之所以灭亡,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一登上皇位,他就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为了选拔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明朝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九年(1376年)六月,山东照县知县马亮任职考,入京觐见皇帝,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针对这个鉴定,明皇的批示是:农桑乃衣食之本,学校是风化之源,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这是他的职责吗?结果,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黜降”了。
类似的事很久以前就发生过了。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退朝之后,明皇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大家畅所言,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明皇极不高兴,把他们给贬了。之后,在下发给国子监的“通报”中说:身为人师,应该“模范其志,竭中所有,发世之良能,不隐而训…”李思迪和马懿,出身草野,现在能与皇帝议论国是,皇帝这么虚心请教,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对皇帝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
对待“高级教师”(国子学官),明皇的标准更高了,除了关注国计民生,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呵呵,可以想见,那些生活在洪武朝的老师,尤其整天在明皇眼皮子底下晃悠的国子学官们,日子真是如履薄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