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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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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混子,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天生的混子,打小就蛮横,爱打架。另一种则是后天的混子。被⾝边环境所熏陶,染发,菗烟,跟社会上的朋友玩。我是后一种,上初中时也染过红头发,不容易看出来那种。冯勇则是天生的混子,打我认识他时他就在混了。

  他没有邱凡那么能打,也没有老匡那么壮。几年过去了。他还是小矮个一个。不过他格比较強势,人又险。我刚混时,靠他办成了不少事。

  现在他又在南方混了一年,学了不少南方的先进经验。一回来,注定成为大哥。而他,也继承了邱凡⾝上的狠,他成了我市第二个邱凡。很多人一提到冯勇,都会不寒而栗。大家也不愿意讨论他,因为他们怕讨论时,冯勇就站在⾝后,用一副险的表情看着他们。得罪了冯勇的人,下场都不太好。

  在冯勇当天,我们一大群兄弟难得的聚了一次。因为单位打架的事。我也一直没上班。两个人打架了被打的也有错,也不知道单位会怎么处理我。

  明珠饭店,陈天悦也在。听说冯勇回来了,当时混的不错的陈孩子也来了。陈孩子脖子上手上全有纹⾝,搞的像一个艺术家一样。一看到冯勇,陈孩子就热情的给冯勇来了个拥抱。然后他笑嘻嘻的对我说,"鹏哥,你给双花红冯勇都搞回来了,七哥得罪了你怕是要废啊。"

  "呵呵。"我只是笑了笑,并没多说。

  饭店包间,吃饭的是我、陈天悦、陈孩子、冯勇、陈乐平、老匡、小五、才子和王力。吃到一半的时候,周也来了。他还跟以前一样,鬼鬼祟祟的,戴着个鸭⾆帽,还有个医用口罩。生怕别人认出来一样。

  不过周现在是真出名了,他真的走到哪都有认识他的粉丝。尤其是女粉。对他那叫一个热情。

  我们这群人中。陈乐平和周混的算最好的,一个做生意,一个当主播。然后是老匡、才子,一个经营饭店吃的越来越胖,一个给富二代当小⽩脸。才子有才华,他老丈人对他一直不错。戴着副小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至于小五、王力,小五在虎爷厂子里挂了个保卫科科长的职务,有事的时候他会去看看。厂子里一般没什么事,他就是在家呆着领工资。弄到点钱,他又开了个超市。他和韩慡两个人他妈给带孩子,两个人就看超市,小⽇子过的也还自在。王力那个彩票站,整的也不错,还雇了两个工人。

  饭吃到一半,冯勇喝了两瓶酒感觉饭桌上少人。他问,"王明飞那傻比怎么没来?"

  王明飞、冯勇、老匡,我们三个以前都是结拜兄弟。那时候年幼不懂事,我寻思凝聚下我们的小团伙,就领着大伙结拜了。结果结拜以后大家还是打,冯勇和王明飞还打的天翻地覆的。后来王明飞变本加厉,被邱凡打断了条腿这才老实。

  见王明飞没来,我还真把他忘了。不过人是陈乐平联系的,我们这群人他都记得。他说王明飞现在跟廖洋一起玩呢,两个人合作整点生意,跑吉林学习去了。

  听说王明飞和廖洋合伙了,大家有些吃惊。不过想一想,也没啥吃惊的。我们和廖洋以前都是一个学校的,王明飞和廖洋也都认识。我们出来混,也没规定谁不许和谁玩。只要是有利益的买卖,仇人也可以合作。而且廖洋现在跟我们关系还行,见面了都会打一声招呼。以前的事,大家都没往心里去。

  我和七哥定点的时间是明天,在郊区。现在冯勇回来了,他说有他一个人就能搞定。那些不混的兄弟,我们也没找他们。这次吃饭,就跟同学聚会差不多,都是关系较好的兄弟,见冯勇回来了,大家聚一聚。

  简杰我们也通知了,从吃饭到快吃完。我们也确定了,他是真的跟我们掰了。看他不来,小五脸⾊有些难看。我拒绝了他惹得他生气了,我心里也不舒服。不过在外面就是这样,大了,我们想的也多了。有时候一个不小心,我们的关系反而没了。还不如像我们跟老匡、周他们那样。平时有什么事都自己解决,想玩了,大家还可以玩一玩。

  吃完饭,我和陈天悦坐在一起菗烟。陈天悦的案子还在市里挂着,现在他不混了市里也没怎么追究他。大概过很久,新混起来更有名气的混子,大家也就把他忘了。我问陈天悦,"悦哥,什么时候跟诺诺结婚?"

  "快了,就这两年的事了。"陈天悦笑笑说。现在不混了,他就整天做生意。有这个明珠‮店酒‬,也够他吃一辈子了。

  他对我说,"这个‮店酒‬,其实就是我给诺诺开的。明珠,就是我将诺诺当成掌上明珠一样。哎…。"

  听了陈天悦的话,我也相信他是真的爱诺诺。以前年轻,我们喜算计,工于心计。也是因为太聪明了,陈天悦走了歪路。在这条路上,他背弃了我们,几次险些要了我们的命。现在他变好了,关系又变得跟我们一样。

  菗了一支烟,陈天悦最后吐出一个烟圈。笑了笑,他问我,"你把冯勇找回来,是要重新开始混了吗?"休亩役划。

  "算是吧,只是想有个营生。"我说。

  "呵呵,你已经知道该怎么混了。"陈天悦意味深长的看着我。

  "恩,我知道该怎么混了。"我点头。

  这一天,大概是我们人聚的最齐的一天。因为过了这一天后,我们的人再也不会聚的这么齐了。我们这群兄弟中,还会有人因为其他的事离开,甚至跟我们闹掰。大了,我们只能同甘苦,不能同富贵。富贵了,我们想的就多了。

  喝的头晕晕的,我回到家后躺在上发呆。拿起‮机手‬,我看了看‮机手‬封面上的照片。那是曲畅,我最喜的女生。她很普通,但是她对我很好。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对我不离不弃。当我混的富贵了,她也没有对我提出什么更大的要求。她只是希望,希望我能平平安安的。老婆,我用不着找太好的,找一个贤⾜矣。

  翻了翻‮机手‬,我再次看了安优一眼。安优跟曲畅比,更加美丽。安天王,她曾经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她的背景,也贵不可言。尤其是她嘴角那丝坏坏的笑,让人忍不住想疼惜一番。不过在她和曲畅之间,我还是选择了曲畅。面对灯红酒绿的惑,我依然选择平凡。

  不是我虚伪,也不是我做作。我只觉得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了钱,让我抛弃共患难的女朋友,我真的做不到。我要是那种背弃自己良心的人,我想我早就富贵了。但是,我的下场恐怕也不会好多少。

  在外面无论⼲什么都要将原则,坚守的原则永远不能丢。我喜安优,仅仅是喜安优而已。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她在我生命中,也永远是最美丽的风景。做情侣只会彼此伤害,我愿意跟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合上‮机手‬,我脸上露出了笑容。现在的生活,我很知⾜。

  想到第二天还要跟七哥⼲一场,我点了支烟。陈国汉的小舅子,还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陈天悦问我知道怎么混了吗,我说我知道了。待明天,我要开始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了。因为,我已经学会怎么混了。

  明天,一切都重新开始了。

  ps:

  下一更五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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